振动提醒设备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947750阅读:587来源:国知局
振动提醒设备的制造方法
【专利说明】振动提醒设备
[0001]本申请要求2013年3月15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N0.61/792,536的权益,并且本申请通过引用的方式将该临时申请合并到本申请中。
【背景技术】
[0002]这里所描述的技术总体上涉及电子提醒设备,更具体来说涉及与例如蜂窝电话之类的寄主设备进行通信以便在寄主设备处提供关于事件或其他动作的提醒的电子提醒设备。
[0003]蜂窝电话、智能电话、平板计算机、无线通信设备等等常常使用可听信号(比如振铃音调)来表明传入语音电话呼叫、传入文字(短消息服务或SMS)消息或者传入电子邮件。这些可听音调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烦人的(例如在安静的音乐厅中发生的振铃音调),或者在其他情况下可能难以被听到(例如在嘈杂的餐厅或酒吧等等中发生的音调)。在这些情况下,常常希望使用可以被紧密佩戴在用户身上的振动提醒设备,从而使得振动提醒设备靠近或者接触用户的皮肤。来自这样的设备的振动可以被用户感觉到,而且还可以相对安静,从而使得在与用户相距足够距离的情况下,振动不会被其他人听到(或者可能甚至不会被用户听到)。因此,振动提醒设备可以向用户提供相对安静的提醒,不管用户是处在需要静默的环境中还是处在非常嘈杂的环境中。此外,在其中与振动提醒设备配对的蜂窝电话或其他设备无法被保持在用户近旁的情况下(例如蜂窝电话或其他设备处在用户的钱包或手提箱或背包等等中)也可以使用振动提醒设备。
[0004]一类振动提醒设备的一个实例是近来开发的智能手表,其是例如iPhone之类的智能电话的附件;智能手表通过Bluetooth低能量无线通信与智能电话配对工作,并且提供振动提醒,其包括显示在智能手表的显示设备上的精密的基于触摸的用户接口。这些类型的设备上的触摸屏是几个输入设备的其中之一,这是因为其常常包括供用户按下以便控制或配置智能手表的多个按钮。这些智能手表较为复杂并且较大,并且被佩戴在用户的手腕上。美国专利N0.8,421,607提供了振动提醒设备的另一个实例。

【发明内容】

[0005]在一个实施例中,简化的Bluetooth低能量(BLE)兼容振动提醒设备可以与寄主设备或另一个设备配对,比如智能电话、蜂窝电话、平板计算机、个人数字助理或其他无线通信设备,以便从寄主设备向用户提供振动提醒。在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可以使用不可再充电电池(比如硬币形状的锂电池或碱性电池)来为振动提醒设备提供电力。在一个实施例中,通过在提醒设备的外罩中插入或激活不可再充电电池自动导致提醒设备(例如通过传统的BLE绑定协议或Bluetooth配对协议)与寄主设备配对,并且在提醒设备配对之后,提醒设备的至少一部分保持持续开启。在一个实施例中,电池监测电路可以监测不可再充电电池的电量状态,并且可以使得提醒设备中的无线收发器(例如BLE收发器或Bluetooth收发器)向寄主设备或另一个设备传送一条或多条低电池消息,并且这些消息可以被用来提醒用户替换不可再充电电池。在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没有按钮、没有开关、没有输入设备、没有显示器、没有指示灯、没有端口、没有用于电连接的插头;对于提醒设备的控制仅仅是通过插入或激活不可再充电电池以及通过在寄主设备上选择一项或多项设定或选项来提供的。在一个实施例中,用户将软件应用加载在寄主设备上,其可以被用来选择控制振动提醒设备如何操作的一项或多项选项。举例来说,来自提醒设备的振动可以被设定成使其基本上是不可听的,但是当提醒设备被附着到用户的衣物上或者被放置得靠近用户皮肤时仍然可以被用户感觉到。在一个实施例中,提醒设备被设计成在用户的衣物下佩戴并且对于视线被隐藏;因此,对于该实施例不需要显示器。在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可以包括基于弹簧的夹具,其可以被用来把提醒设备附着到用户的衣物上;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可以附着到束带或链条上,从而使其可以像手表、项链或耳环一样被佩戴。在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可以具有较小的圆柱形形状(例如剖面直径小于25mm,并且厚度小于5mm),并且可以是防水或抗水的。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可以具有基本上椭圆形的形状,并且可以是防水或抗水的;举例来说,振动提醒设备可以具有椭圆形形状,其长度处于大约25到45mm的范围内,宽度处于大约15到30mm的范围内,并且厚度处于大约5到15_的范围内。所述椭圆形状可以足够小,从而使得振动提醒设备可以被夹到或者以其他方式附着到用户的身体或衣物(或者例如首饰之类的附件)上。
[0006]在一个实施例中,不可再充电电池可以由用户插入到振动提醒设备的外罩中并且从所述外罩中移除;举例来说,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罩具有通过互锁搭扣而扣合在一起或者拧合在一起的两个部分,从而使得用户可以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下插入或移除不可再充电电池。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可以从外罩移除可互换门户,以便获得接进外罩的电池隔室中的不可再充电电池。所述可互换门户可以包括与电池隔室内的第二安放表面互补的第一安放表面,并且第一安放表面和第二安放表面可以形成卡口或螺丝安放,其被用来将可互换门户可移除地耦合到外罩。所述可互换门户可以是一个可互换门户集合的一部分,其中每一个可互换门户具有不同类型的附着设备(例如夹具、眼孔、圆环、磁体、Velcro (维可牢)表面或鳄鱼夹的其中之一),并且用户基于附着设备来选择可互换门户。
[0007]所述门户还可以是简单的平坦最小尺寸物体,其具有沟槽(s lot)从而可以用硬币打开。在这种配置中,所述设备被保持到其最纤薄的尺寸,从而可以舒服地放置在裤子口袋中,或者通过将其放置在腕带的口袋中来佩戴,或者通过例如被用于医疗包扎的胶带而被直接固定到用户皮肤上。
[0008]在一个实施例中,当用户第一次接收到振动器时,不可再充电电池或者没有电连接到振动器(例如有塑料绝缘体将一个或多个电池接触件与振动器中的接触件分开)或者物理地不处在振动器中。为了激活振动器,用户或者移除绝缘体,或者将不可再充电电池插入到振动器中。在一个实施例中,用户还可以将软件应用加载在寄主设备(比如智能电话)上,以便接收来自振动器的低电池消息,并且向用户显示该消息(在例如寄主设备之类的另一个设备的显示器上)。在一个实施例中,振动器的激活(例如通过插入电池)将导致振动器与软件应用被加载在其上的寄主设备无线地配对或绑定。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振动提醒设备上不需要有按钮、开关或其他输入设备被按下或使用来导致所述配对。在振动器被通电之后(通过插入电池而激活振动器),振动器的至少一部分(例如定时器和唤醒电路)总是保持开启,直到电池电量用尽为止(这在特定的大容量硬币形状电池的情况下可以是大约2-6个月)。在电池电量用尽之前,耦合到电池并且耦合到振动提醒设备中的处理系统的电池监测电路检测到低电池状态,并且使得处理系统通过无线收发器向寄主设备发送低电池消息,寄主设备可以在所述寄主设备上向用户呈现(例如显示)低电池消息或警告。该低电池消息将使得用户更换电池;当电池被更换时,振动提醒设备可以对于与寄主设备的配对使用所存储的设定以便继续所述配对,或者再次重复初始配对操作。当寄主设备接收到语音电话呼叫(或者例如通知之类的其他通信)时,寄主设备向振动提醒设备传送提醒信号,从而使得提醒设备中的振动器振动(从而关于所述呼叫或其他通信提醒用户)。
[0009]在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可以包括闹钟功能,其中用户通过寄主设备上的一个或多个应用在寄主设备上设定闹钟(例如唤醒时间或其他时间),并且振动提醒设备在所设定的时间振动。振动提醒设备可以(通过寄主设备)被设定成仅对于用户规定或预定的(系统)时间段振动(例如振动15秒并且随后自动停止),或者可以(在寄主设备处)被设定成连续地、重复地或者周期性地振动(例如开启5秒,随后关闭15秒,随后开启5秒,随后关闭15秒等等),直到在寄主设备上停用振动器为止。在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不包括实时时钟,其依赖于寄主设备中的实时时钟来计时,并且存储所选择的闹钟时间以及发送信号以使得振动提醒设备中的振动器振动;在一个替换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可以包括实时时钟,其具有用以存储所选择的闹钟时间的存储器,从而使得振动器可以在所选择的脑中时间振动而不需要寄主设备使得振动器振动。
[0010]在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可以被用作“电子束缚(electronic leash) ”,以便通知用户其何时不经意遗忘了他的电话。当所述设备和用户的电话分开一定距离从而使得两个设备超出Bluetooth低能量范围(例如30-200英尺)时,所述设备可以振动。用户的电话可以具有用以防止设备振动预定时间段(例如3分钟)的设定,以便在用户可能去洗手间并且将他的电话遗留在他的书桌上时忽略分离。
[0011]在一个实施例中,振动提醒设备可以具有内部组件设置,其中大多数组件没有被层叠在彼此之上。在这种设置中,电池和振动器以及印刷电路板(其包含无线收发器)和天线当中的其中之一或全部二者没有被层叠,而是被沿着一个平面设置,从而使得一个想象平面可以延伸经过电池和振动器以及印刷电路板和天线的其中之一或全部二者。在一个实施例中,这种设置中的这些组件可以被包含在具有椭圆形形状的外罩中,并且所述外罩可以包括可互换门户,通过所述可互换门户用户可以替换可以是不可再充电电池的电池。
[0012]这里还描述了用于操作各种提醒设备的方法,比如初始地将提醒设备与寄主设备配对的方法,以及向例如寄主设备之类的另一个设备发送电池低消息的方法。本公开内容还描述了各种非瞬时性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其可以存储计算机程序指令,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在由处理系统执行时使得所述处理系统实施这里所描述的其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
[0013]前面的概要不包括本发明的所有方面的穷举性列表。已经设想到本发明包括可以从前面所概述的各个方面的所有适当组合实践的所有系统和方法,并且还有在后面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中公开的那些系统和方法。
【附图说明】
[0014]在附图中通过举例而非限制的方式示出了本发明,其中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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