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智能终端的焦点控制方法及智能终端的制作方法_3

文档序号:9931520阅读:来源:国知局
该选定项。
[0075]当customListView的模式回到鼠标模式时,将上述isTouch的值重新设为false。
[0076]图3-a和图3-b分别为智能终端在鼠标模式下和在焦点模式下,ListView在主界面中的展现形式,在图3-a和图3-b中,图标I?11即为ListView中的item,在图3_a中,用户可通过触摸智能终端的显示屏幕或者操控鼠标的方式对item进行选定,选定之后智能终端将切换到焦点模式,如图3-b为选定图标5时的示意图,图标5突出显示,此时表示图标5获得焦点。
[0077]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以搭载android系统的智能终端为例对焦点控制方法的实现进行说明,基于图1和图2所示实施例的基础,在搭载android系统的智能终端和搭载其它类型的操作系统的智能终端中,也可以通过其它手段实现图1和图2所示实施例中的焦点控制方法,此处不作限定。
[0078]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智能终端,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终端进行描述,请参阅图4,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智能终端400,包括:
[0079]记录单元401,用于在智能终端400的鼠标模式下,记录智能终端400界面上被选定项目的位置;
[0080]检测单元402,用于检测输入的指令;
[0081]模式切换单元403,用于检测单元402在智能终端400的鼠标模式下检测到从遥控器输入的方向指令时,使智能终端400进入焦点模式;
[0082]确定单元404,用于当智能终端400从鼠标模式进入焦点模式时,以当前记录的被选定项目的位置为初始位置,按照检测单元402检测到的方向指令指示的方向将下一个位置的项目确定为目标项目;
[0083]焦点控制单元405,用于使确定单元404确定的目标项目获得焦点;
[0084]其中,获得焦点的项目为被选定项目。
[0085]可选的,焦点控制单元405还用于:当上述智能终端首次进入鼠标模式时,使上述智能终端预设界面位置上的项目获得焦点。
[0086]可选的,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智能终端还包括:项目运行单元,用于当检测单元402在上述智能终端的鼠标模式下,检测到从遥控器输入的确认指令时,运行当前被选定项目。进一步,上述项目运行单元也可用于:当检测单元402在上述智能终端的焦点模式下,检测到在获得焦点的项目所在的位置输入的点击指令时,运行当前被选定项目。
[0087]可选的,模式切换单元,还用于:当检测单元402在上述智能终端的焦点模式下,检测到在未获得焦点的项目所在的位置输入的点击指令时,使上述智能终端进入鼠标模式。焦点控制单元405,用于使上述未获得焦点的项目获得焦点。
[0088]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智能终端为带有显示屏幕的智能终端,具体的,上述智能终端可以为智能电视,当然,上述智能终端也可以是其它可以接收与该智能终端匹配的遥控器发出的指令并根据接收到的指令执行相应的操作,且具有显示屏幕的智能电子设备,上述智能终端可以搭载Android系统,或者也可以搭载其它类型的操作系统,此处不作限定。
[0089]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智能终端可以如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智能终端,可以用于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全部技术方案,其具体实现过程可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0090]由上可见,本发明中的智能终端在鼠标模式下记录被选定项目的位置,当智能终端在鼠标模式下检测到从遥控器输入的方向指令时,从鼠标模式进入焦点模式,并直接以记录的被选定项目的位置为初始位置,按照方向指令指示的方向将下一个位置的项目确定为目标项目并使其获得焦点。由于本发明在从鼠标模式进入焦点模式时,是以记录的被选定项目的位置为初始位置来确定焦点的位置,因此,用户可以先在鼠标模式下选定一个初始位置,之后再进入焦点模式将焦点移动到想要选定的项目,避免了每次从鼠标模式进入焦点模式时,只能使默认项目获得焦点的弊端,从而有效提高了焦点控制的灵活性。
[0091]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上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092]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前述的各方法实施例,为了简便描述,故将其都表述为一系列的动作组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悉,本发明并不受所描述的动作顺序的限制,因为依据本发明,某些步骤可以采用其它顺序或者同时进行。其次,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知悉,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实施例均属于优选实施例,所涉及的动作和模块并不一定都是本发明所必须的。
[0093]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0094]以上为对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应用于智能终端的焦点控制方法及智能终端的描述,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主权项】
1.一种应用于智能终端的焦点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智能终端的鼠标模式下,记录所述智能终端界面上被选定项目的位置; 若在所述智能终端的鼠标模式下,检测到从遥控器输入的方向指令,则: 进入焦点模式; 以当前记录的被选定项目的位置为初始位置,按照所述方向指令指示的方向将下一个位置的项目确定为目标项目; 使所述目标项目获得焦点,其中,获得焦点的项目为被选定项目。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智能终端首次进入鼠标模式时,使所述智能终端预设界面位置上的项目获得焦点。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在所述智能终端的鼠标模式下,检测到从遥控器输入的确认指令,则: 运行当前被选定项目。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在所述智能终端的焦点模式下,检测到在未获得焦点的项目所在的位置输入的点击指令,则: 进入鼠标模式; 使所述未获得焦点的项目获得焦点。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在所述智能终端的焦点模式下,检测到在获得焦点的项目所在的位置输入的点击指令,则: 运行当前被选定项目。6.一种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记录单元,用于在智能终端的鼠标模式下,记录所述智能终端界面上被选定项目的位置;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输入的指令; 模式切换单元,用于所述检测单元在所述智能终端的鼠标模式下检测到从遥控器输入的方向指令时,使所述智能终端进入焦点模式; 确定单元,用于当所述智能终端从鼠标模式进入焦点模式时,以当前记录的被选定项目的位置为初始位置,按照所述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方向指令指示的方向将下一个位置的项目确定为目标项目; 焦点控制单元,用于使所述确定单元确定的目标项目获得焦点; 其中,获得焦点的项目为被选定项目。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焦点控制单元还用于:当所述智能终端首次进入鼠标模式时,使所述智能终端预设界面位置上的项目获得焦点。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项目运行单元,用于当所述检测单元在所述智能终端的鼠标模式下,检测到从遥控器输入的确认指令时,运行当前被选定项目。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切换单元,还用于:当所述检测单元在所述智能终端的焦点模式下,检测到在未获得焦点的项目所在的位置输入的点击指令时,使所述智能终端进入鼠标模式; 所述焦点控制单元,用于使所述未获得焦点的项目获得焦点。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智能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项目运行单元,用于当所述检测单元在所述智能终端的焦点模式下,检测到在获得焦点的项目所在的位置输入的点击指令时,运行当前被选定项目。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应用于智能终端的焦点控制方法及智能终端,其中,一种焦点控制方法包括:在智能终端的鼠标模式下,记录上述智能终端界面上被选定项目的位置;若在上述智能终端的鼠标模式下,检测到从遥控器输入的方向指令,则:进入焦点模式;以当前记录的被选定项目的位置为初始位置,按照上述方向指令指示的方向将下一个位置的项目确定为目标项目;使上述目标项目获得焦点,其中,获得焦点的项目为被选定项目。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有效提高焦点控制的灵活性。
【IPC分类】H04N21/422, H04N21/41
【公开号】CN105721910
【申请号】CN201410729243
【发明人】郝占峰, 李祥林
【申请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6月29日
【申请日】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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