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17005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执法记录仪,特别涉及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属于电子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法制建设的全面进行,执法人员巡逻越来越普遍,执法人员巡逻可以震慑犯罪分子,帮助普通居民,增加执法人员与人们大众之间的感情,而且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越来越普遍。
[0003]目前,执法人员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只能固定在肩章上,而且体积大;并每次巡逻前前必须佩戴,巡逻后摘下来,这种方式较为繁琐;并且每次用执法记录仪对话时,都必须侧着头,长时间会引起脖子酸痛。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客是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可以穿戴,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000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0006]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所述记录仪本体由外壳、设于外壳顶部的显示屏、设于外壳内侧表面的表带和设于外壳内部的元器件组成,所述显示屏顶部设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一侧设有照明灯,所述显示屏底部设有扬声器,所述显示屏一侧设有USB接口,所述显示屏另一侧设有音量键,所述显示屏内置有显示时间器件,所述显示屏底部设有第一按键、第二按键、第三按键、第四按键和第五按键,所述外壳一端设有第一连接件,所述外壳另一端设有第二连接件;
[0007]所述元器件包括控制单元、GPRS定位器、蓝牙装置、储存装置、应急报警器、录音装置、对讲装置和充电电源。
[000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USB接口可以充电和输出数据。
[000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按键为拍摄和拍照按键,所述第一按键表面设有拍摄标志;所述第二按键为照明按键,所述第二按键表面设有照明标志;所述第三按键为录音按键,所述第三按键表面设有录音标志;所述第四按键为对讲按键,所述第四按键表面设有对讲标志,所述第五按键为应急报警按键,所述第五按键表面设有报警标志。
[00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连接件为长方形通孔,所述第一连接件可容外壳另一端穿过。
[00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二连接件能够连接外壳上的通孔,并所述通孔为3-6个。
[00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显示屏、GPRS定位器、蓝牙装置、储存装置、应急报警器、录音装置、对讲装置和充电电源均电性连接控制单元。
[0013]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
[0014]1、体积小,便于携带,穿戴方式简便,可以当做手表穿戴;
[0015]2、通过GPRS定位器,可以定位到执法人员的具体位置,保证了执法人员的安全;
[0016]3、通过蓝牙装置可以连接蓝牙耳机,不需要侧着头讲话,避免了执法人员脖子酸痛。
【附图说明】
[0017]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8]在附图中:
[0019]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
[0020]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
[0021]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控制单元与各单元连接的结构框图示意图;
[0022]图中标号:1、记录仪本体;2、外壳;3、显示屏;4、表带;5、摄像头;6、照明灯;7、扬声器;8、USB接口 ;9、音量键;10、第一按键;11、第二按键;12、第三按键;13、第四按键;14、第五按键;15、第一连接件;16、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24]实施例: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1,所述记录仪本体I由外壳2、设于外壳2顶部的显示屏3、设于外壳2内侧表面的表带4和设于外壳2内部的元器件组成,所述显示屏3顶部设有摄像头5,所述摄像头5 —侧设有照明灯6,所述显示屏3底部设有扬声器7,所述显示屏3 —侧设有USB接口 8,所述显示屏8另一侧设有音量键9,所述显示屏3内置有显示时间器件,所述显示屏3底部设有第一按键10、第二按键11、第三按键12、第四按键13和第五按键14,所述外壳2 —端设有第一连接件15,所述外壳2另一端设有第二连接件;所述元器件包括控制单元、GPRS定位器、蓝牙装置、储存装置、应急报警器、录音装置、对讲装置和充电电源。
[0025]USB接口 8可以充电和输出数据,USB接口 8通过USB数据线连接充电终端可以进行充电,连接计算机可以输出储存装置里面的录制视屏、录音和照片。
[0026]第一按键10为拍摄和拍照按键,第一按键10表面设有拍摄标志;第二按键11为照明按键,第二按键11表面设有照明标志;第三按键12为录音按键,第三按键12表面设有录音标志;第四按键13为对讲按键,第四按键13表面设有对讲标志,第五按键14为应急报警按键,第五按键14表面设有报警标志。按键上的标志使执法人员不会按错按键,方便使用。
[0027]第一连接件15为长方形通孔,第一连接件15可容外壳2另一端穿过,第二连接件能够连接外壳2上的通孔16,并通孔16为3-6个,每两个通孔16之间的距离,适用于手腕大小不一样的执法人员穿戴。
[0028]本实用新型体积小,便于携带,穿戴方式简便,可以当做手表穿戴;通过GPRS定位器,可以定位到执法人员的具体位置,保证了执法人员的安全;通过蓝牙装置可以连接蓝牙耳机,不需要侧着头讲话,避免了执法人员脖子酸痛。
[0029]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本体(I)由外壳(2)、设于外壳(2)顶部的显示屏(3)、设于外壳(2)内侧表面的表带(4)和设于外壳(2)内部的元器件组成,所述显示屏(3)顶部设有摄像头(5),所述摄像头(5)—侧设有照明灯(6 ),所述显示屏(3 )底部设有扬声器(7 ),所述显示屏(3 )一侧设有USB接口( 8 ),所述显示屏(3)另一侧设有音量键(9),所述显示屏(3)内置有显示时间器件,所述显示屏(3)底部设有第一按键(10)、第二按键(11)、第三按键(12)、第四按键(13)和第五按键(14),所述外壳(2 ) —端设有第一连接件(15),所述外壳(2 )另一端设有第二连接件; 所述元器件包括控制单元、GPRS定位器、蓝牙装置、储存装置、应急报警器、录音装置、对讲装置和充电电源。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USB接口(8)可以充电和输出数据。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按键(10)为拍摄和拍照按键,所述第一按键(10)表面设有拍摄标志;所述第二按键(11)为照明按键,所述第二按键(11)表面设有照明标志;所述第三按键(12)为录音按键,所述第三按键(12)表面设有录音标志;所述第四按键(13)为对讲按键,所述第四按键(13)表面设有对讲标志,所述第五按键(14)为应急报警按键,所述第五按键表面(14)设有报警标志。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15)为长方形通孔,所述第一连接件(15)可容外壳(2)另一端穿过。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件能够连接外壳(2 )上的通孔(16 ),并所述通孔(16 )为3-6个。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3)、GPRS定位器、蓝牙装置、储存装置、应急报警器、录音装置、对讲装置和充电电源均电性连接控制单元。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子技术领域并提供了一种便携式执法记录仪,包括记录仪本体,所述记录仪本体由外壳、设于外壳顶部的显示屏、设于外壳内侧表面的表带和设于外壳内部的元器件组成,所述显示屏顶部设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一侧设有照明灯,所述显示屏底部设有扬声器,所述显示屏一侧设有USB接口,所述显示屏另一侧设有音量键,所述显示屏内置有显示时间器件,所述显示屏底部设有第一按键、第二按键、第三按键、第四按键和第五按键,所述外壳一端设有第一连接件,所述外壳另一端设有第二连接件。本实用新型体积小,便于携带,穿戴方式简便,可以当做手表穿戴;保证了执法人员的安全;避免了执法人员脖子酸痛。
【IPC分类】H04N5/76, H04N5/225
【公开号】CN204669491
【申请号】CN201520359390
【发明人】王红梅
【申请人】成都爱可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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