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投影仪安全装置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10141916阅读:来源:国知局
束按光栅格式依次向不同方向反射以形成图像。
[0022]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的实施例中,当图案识别电路在摄像机11的视场内检测到人脸图像时,控制电路只关闭微投影机12中的光发射模块电源。换句话说,视频信号处理器和扫描模块的电源供应保持不间断。这是有益的和优选的,因为视频信号处理和MEMS扫描继续操作不中断。一旦人脸离开摄像机11的视场,可立即开启光发射模块电源以迅速恢复视频显示。此外,扫描模块的不间断操作有益于提高扫描模块的可靠性和寿命。
[0023]根据一具体实施例,安全装置还包括安装在电子设备10上或摄像机内11的一红外线传感器111。红外传感器111优选地具有与摄像机11大致相同的视场,并被设定为检测视场中一人脸的热特征或温度曲线。控制电路当图案识别电路在视场检测到人脸图像及红外传感器检测到与人脸热特征吻合的热特征或温度曲线时,控制电路关闭微投影机12的一电源供应。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关闭微投影机12的一电源供应可防止因一与人脸相像的物体,如一人脸图板,一模特儿等,引起误判而不必要地关闭微投影机12的一电源供应。
[0024]应注意的是,电子设备10中的摄像机11除了作为安全装置的一部分可能还有其它功能。例如,摄像机11也可以用于拍摄静帧照片或视频图片,并将静帧照片或视频图片储存在电子设备10中一存储器里或将照片或视频通过有线或无线传输传送到另一设备。因此,摄像机11可以独立于微投影机12运行。然而,当微投影机12在运行状态时,安全装置亦应运行,故摄像机11应处于工作状态,以确保周围人的眼睛得到充分保护免受任何潜在的伤害。因此,安全装置优选地还包括一开关电路(图1A和图1B中未显示)。当微投影机12不运行时,摄像机11可任意开启或关闭。每当微投影机12运行时,摄像机11将被开启Ο
[0025]图2阐释依照本实用新型的一保护人的眼睛保护的方法或过程20。举例来说,保护方法或过程20可在如上参照图1Α和图1Β所描述的电子装置10中来实现。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每当用户开启一投影功能,例如,当开启如上参照图1Α和图1Β所描述的电子装置10中的微投影机12,方法或过程20被启动并进入运行状态。
[0026]保护过程20始于一步骤22:定义一覆盖一投影仪的投影视野的视场。在如上参照图1Α和图1Β所描述的电子装置10中,摄像机11的视场包含,含盖或覆盖微投影机12投影视野。根据一优选实施例,视场不但覆盖投影视野,还比投影视野大百分之三十(30%)左右。
[0027]保护过程20继续至一步骤24:处理视场中的图像。在如上参照图1Α和图1Β所描述的电子装置10中,信号处理器处理摄像机11摄取的图像。经过图像处理后,在下一步骤25中,保护过程20判断视场中,即摄像机11摄取的图像中是否有人脸图像。
[0028]如果步骤25中没有在视场中检测到一人脸图像,这意味在投影视野内发射光束是安全的。过程20进入下一步骤27:判断投影机电源,或更优选地投影机激光发射模块电源,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如果投影机电源处于关闭状态,过程20继续至一步骤26:开启投影机电源,然后返回到步骤24继续处理视场中图像。如果投影机电源处于开启状态,过程20直接返回到步骤24继续处理视场中图像。
[0029]如果步骤25在视场中检测到一人脸图像,这意味在投影视野内发射光束可能会照射到人的眼睛而造成伤害,过程20进入一步骤29:判断投影机电源,或更优选地投影机激光发射模块电源是否处于开启状态。如果投影机电源供应处于开启状态,过程20继续下一步28:关闭投影机电源,或更优选地关闭光发射模块电源。过程20然后返回至步骤24继续处理视场中图像。如果投影机电源已处于关闭状态,过程20直接返回至步骤24继续处理视场中图像。
[0030]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该过程20还包括在视场中感测红外线信号,并确定该红外线信号是否符合人体面部的热特征或温度分布。在这样另一实施例中,只有当在视场中检测到一人脸图像且检测到符合人体面部的热特征或温度分布的红外信号时,过程20才执行步骤28关闭投影机电源。
[0031]至此,应领会到本实用新型已提供了一微投影机安全装置和一视频投影过程中保护人眼的方法。根据本实用新型,安全装置包括一具有含盖投影机投影视野的视场的摄像机。一信号处理单元检测视场范围内是否有人脸图像。如果视场范围内未检测到人脸图像,开启或继续投影功能。如果视场范围内未检测到人脸图像,关闭或继续关闭投影功能,以防止投影光束无意中照射人的眼睛,从而保护人的眼睛不受潜在的伤害。为了防止误报警,安全装置还可包括一个红外传感器。只有当视场范围内检测到与人面部热特征或温度分布相符的人脸图像时,才关闭投影功能。本实用新型的安全装置可在任何一具有投影功能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上实现。本实用新型的安全装置简单可靠,且不干扰电子设备的其它功能的运行。
[0032]参照附图阐释了本实用新型的各种实施例,在相关技术中具有普通技能的人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修改。例如,微投影机被描述为一个基于激光的微投影机。然而,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安全装置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投影机,例如,基于发光二极管(LED)的投影机,传统的投影仪等。因此,说明书中的详细说明,不应被解释为可限制实用新型的范围。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只受所附权利要求所限。
【主权项】
1.一微投影仪安全装置,用于包含具有第一视场的一微投影机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安全装置包括: 一安装于电子设备上具有第二视场的摄像机,所述第二视场覆盖所述第一视场; 一与所述摄像机耦合的图案识别电路;及 一与所述图案识别电路耦合的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设定为当到所述图案识别电路在所述第二视场内鉴别出人脸时关闭微投影机的一电源供应。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投影仪安全装置,其特征还在于: 包含于电子设备的微投影机包括一视频信号处理器,一与所述视频信号处理器耦合的光发射模块,和一与所述视频信号处理器耦合的扫描模块;及 所述控制电路设定为当所述图案识别电路在所述第二视场内鉴别出人脸时关闭微投影机所述光发射模块的电源供应。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投影仪安全装置,其特征还在于当所述图案识别电路在所述第二视场内鉴别出人脸时维持微投影机所述扫描模块的电源供应不间断。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投影仪安全装置,其特征还在于所述控制电路设置于微投影机的视频信号处理器内。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投影仪安全装置,其特征还在于所述第二视场的一立体角大于第一视场的一立体角。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微投影仪安全装置,其特征还在于所述第二视场的所述立体角较第一视场的立体角大至少百分之三十(30%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投影仪安全装置,其特征还在于安全装置进一步包括一安装于电子设备上,与所述控制电路耦合,且具有第三视场的红外线传感器,所述第三视场覆盖第一视场,所述控制电路设定为当到所述图案识别电路在所述第二视场内鉴别出人脸及所述红外传感器探测到所述第三视场内的与人脸热特征相符的红外信号时关闭微投影机的一电源供应。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微投影仪安全装置,其特征还在于所述红外线传感器安装于所述摄像机中。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投影仪安全装置,其特征还在于所述摄像机安装在电子设备上与微投影机靠近的位置。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投影仪安全装置,其特征还在于所述摄像机设定为当微投影机在工作状态时所述摄像机亦在工作状态。
【专利摘要】一用于微投影机(12)中保护用户的安全装置包括一个视场可以覆盖微投影机(12)投影视场的摄像机(11)和一个与摄像机(11)耦合的信号处理电路。若在摄像机(11)视场范围内检测到人脸,信号处理电路产生一命令关闭微投影机(12)的发光源。该安全装置还可包括一红外线传感器(111)。在这一实施例中,当视场范围内检测到人脸及与人脸体温特征相符的红外线信号时,信号处理电路产生一命令关闭微投影机(12)的发光源。
【IPC分类】H04N5/74, H04N9/31, G06K9/00
【公开号】CN205051793
【申请号】CN201520835050
【发明人】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人】全普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2月24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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