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084646阅读:407来源:国知局
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领域,具体而言,涉及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该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包括依次串联的电容、镇流器和触发器,以及与触发器并联的第一气体放电灯,还包括:与第一气体放电灯的启辉时间不同的第二气体放电灯;第二气体放电灯与第一气体放电灯并联。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的使用寿命更长,减少了维修的频次,进而节约了人力物力,降低了维修成本。
【专利说明】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领域,具体而言,涉及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通常,在高大建筑物的顶部设置有照明装置,用以照明或美化建筑物。
[0003]相关技术中,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的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该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包括依次串联的电容11、镇流器12和触发器13,其中的触发器13还并联有第一气体放电灯14。
[0004]但是,采用上述结构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由于安装在建筑物顶部,难以维修和更换,每次更换或维修第一气体放电灯,都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维修成本很高。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以解决上述的问题。
[0006]一种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包括依次串联的电容、镇流器和触发器以及与所述触发器并联的第一气体放电灯,还包括:与所述第一气体放电灯的启辉时间不同的第二气体放电灯;
[0007]所述第二气体放电灯与所述第一气体放电灯并联。
[0008]本实用新型上述实施例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由于第一气体放电灯和第二气体放电灯的启辉时间不同,因此每次使用该装置时,只会启动第一气体放电灯和第二气体放电灯中的启辉时间短的气体放电灯,另一个气体放电灯则不会被启动。在两个气体放电灯中的一个发生故障时,由于第一气体放电灯和第二气体放电灯并联,其中一个气体放电灯故障不会影响另一个气体放电灯,另一个气体放电灯仍然可以正常使用,无需进行更换或维修,只有两个气体放电灯都发生故障时才需要更换,因此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的使用寿命更长,减少了维修的频次,进而节约了人力物力,降低了维修成本。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示出了相关技术中提供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的电路原理图;
[0010]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的电路原理图。
[0011]附图标记说明:
[0012]11-电容;12_镇流器;13_触发器;14_第一气体放电灯;
[0013]15-第二气体放电灯;16-电源。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子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0015]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包括依次串联的电容11、镇流器12和触发器13以及与触发器13并联的第一气体放电灯14,还包括:与第一气体放电灯的启辉时间不同的第二气体放电灯15 ;第二气体放电灯15与第一气体放电灯14并联。
[0016]具体地,本实用新型中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中气体放电灯的个数可以是两个,还可以大于两个。只要电压能够满足相关要求即可。由于第一气体放电灯14和第二气体放电灯15并联,第一气体放电灯14和第二气体放电灯15的启辉时间存在差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气体放电灯的启辉时间受环境以及制作工艺的不同而变化。在本实用新型中,触发器工作后,先启动启辉时间短的气体放电灯,该启辉时间短的气体放电灯可以是第一气体放电灯14还可以是第二气体放电灯15。假如第一气体放电灯14的启辉时间短,则将第二气体放电灯15作为备用气体放电灯,待第一气体放电灯14的使用寿命无效时,才会启动上述第二气体放电灯15。若第二气体放电灯15的启辉时间短,上述过程亦然。当第一气体放电灯14或第二气体放电灯15启辉后,第一气体放电灯14或第二气体放电灯15的工作电压为100V,此时没有达到启辉器的电离电压,因此无法启动其他气体放电灯,因此每次接通电源后只有一个气体放电灯启动,另一个备用。
[0017]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第一气体放电灯与第二气体放电灯的启辉时间存在差异的概率几乎为100%,所以使用起来,两个气体放电灯的启辉时间相同的概率很小,使得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的安全性更高。
[001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由于第一气体放电灯和第二气体放电灯的启辉时间不同,因此每次使用该装置时,只会启动第一气体放电灯和第二气体放电灯中的启辉时间短的气体放电灯,另一个气体放电灯则不会被启动。在两个气体放电灯中的一个发生故障时,由于第一气体放电灯和第二气体放电灯并联,其中一个气体放电灯故障不会影响另一个气体放电灯,另一个气体放电灯仍然可以正常使用,无需进行更换或维修,只有两个气体放电灯都发生故障时才需要更换,因此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的使用寿命更长,减少了维修的频次,进而节约了人力物力,降低了维修成本。
[0019]更为具体地,触发器13为低频方波电子触发器。
[0020]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气体放电灯的负阻特性以及气体放电灯的工作特性,气体放电灯可能产生功率漂移。此时,会影响到气体放电灯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由于低频方波电子触发器采用数字控制,对气体放电灯的工作频率进行数字化控制,可以使光源触发更加稳定,以增加光源使用寿命。
[0021]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第一气体放电灯14和第二气体放电灯15均为金属齒素灯,金属齒素灯的工作电压为100V。更为具体地,金属齒素灯可以选择双端陶瓷金属卤素灯。采用双端陶瓷金属卤素灯,其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并且使用寿命长,极大地满足了当前人们保护环境的要求。
[0022]优选地,还可以包括与电容11并联的电源16,电源16为电网电源。电网电源可以是不稳定电压,具有一定的波动范围,经过镇流器对该电网电源进行调整,转换为可以被气体放电灯使用的电压。在本实施例中通过电容的调整,减少供电线路电流,降低电子线路过长所产生的压降问题,提高电子线路的功率因数。
[0023]下面以金属卤素灯为例,对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为例进行进一步说明。在接通电网电源的瞬间,电源电压经镇流器加到触发器和金属卤素灯的两端,灯泡不亮时电阻很大,呈开路状态。触发器在电源电压(220V或380V)下立即开始工作,并产生3KV以上的脉冲高压,施加在金属卤素灯两端,将启辉时间最短的金属卤素灯内常温元素激活成气体并击穿,该金属卤素灯呈低阻大电流状态,因而金属卤素灯两端电压下降,约为30?50V左右,触发器因电压太低而停止工作。整个启辉过程约0.8秒左右。随着气体放电灯内气体温度升高,气压可达几个大气压,工作电流逐渐下降至正常工作电流范围,金属卤素灯电压也逐渐上升至正常工作电压100V。由于金属卤素灯和镇流器串联,镇流器限制了金属卤素灯电流的增加,金属齒素灯电压也始终低于电源电压,并始终低于启辉器的开启电压,以保证金属卤素灯长期稳定地工作。
[0024]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另一种实现方式中,触发器13和金属卤素灯是分开设置的。
[0025]更为具体地,电容、镇流器和触发器位于建筑物的底层配电室中,与触发器电连接的金属卤素灯位于建筑物的顶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照明装置不工作可能是电容、镇流器或触发器出现了故障,还有可能是金属卤素灯发生了故障,当金属卤素灯没有故障,而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不工作时,此时问题根源就在于电容、镇流器或触发器。由于电容、镇流器和触发器与金属齒素灯分开设置,且电容、镇流器和触发器位于建筑物的底层配电室中,可以通过检测电容、镇流器或触发器排除故障,如此就提高了电容、镇流器或触发器的维修和维护的便捷性。
[0026]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个实施例中,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还包括壳体和半球状反光器,半球状反光器安装在不同的壳体的内侧壁上,第一气体放电灯14和第二气体放电灯15分别设置在半球状反光器的中心位置处。
[0027]具体地,半球状反光器为铝化物反光器。通过铝化物反光器与气体放电的位置配合设置,经过反光器可以将气体放电灯所产生的光的光路进行改变,使得气体放电灯所产生的光全部用于建筑物顶部的照明,以减少光损耗。在实际应用中,采用分别在第一气体放电灯和第二气体放电灯的外部设置壳体,可以对其内部的第一气体放电灯和第二气体放电灯进行保护,减少气体放电灯的损耗。
[0028]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优选地,可以应用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的纪念碑的碑顶。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照明装置应用在纪念碑的碑顶时,可以保证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照明装置的使用寿命是相关技术中照明装置的2倍,可以实现碑顶照明系统5年内免维修。
[002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建筑物顶部照明装置,包括依次串联的电容、镇流器和触发器,以及与所述触发器并联的第一气体放电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第一气体放电灯的启辉时间不同的第二气体放电灯; 所述第二气体放电灯与所述第一气体放电灯并联; 所述第一气体放电灯和第二气体放电灯均为金属卤素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器为低频方波电子触发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卤素灯为双端陶瓷金属卤素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器与所述金属卤素灯分开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卤素灯的工作电压为100V。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壳体和半球状反光器,所述半球状反光器安装在不同的所述壳体的内侧壁上,所述第一气体放电灯和所述第二气体放电灯分别设置在所述半球状反光器的中心位置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半球状反光器为铝化物反光器。
【文档编号】H05B41/36GK203618203SQ201320675421
【公开日】2014年5月28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29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29日
【发明者】关利 申请人:北京雅力苑环境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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