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药逆止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5995阅读:667来源:国知局
装药逆止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矿山开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矿山开采中、矿用炸药装药过程防止炸药药卷从炮孔内滑落的装药逆止器。



背景技术:

现在,矿山开采市场大量采用矿用炸药爆破的方式进行开采,在开采的过程中炮孔的直径随着开采技术的进步逐步采用大直径装药开采方式,而选用的矿用炸药也从以前的粉状形炸药向胶状乳化炸药过渡。

但是,目前矿山开采使用的大量的爆破孔装药方式及设备均是采用为粉状炸药设计的压缩空气吹填方式装药及其设备,上述装药方式及设备在装填粉状炸药时适用,而对于新型的胶状乳化炸药的装填来说则不再适用,当采用上述装填方式将胶状乳化炸药装填到大直径炮孔中时,常会出现胶状乳化炸药从炮孔(上行孔)中滑落出来的现象,影响装填速度,造成不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装药逆止器,其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利于将胶状乳化炸药装填在炮孔中,提高装填速度,提高炸药装填的安全性。

为实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用于将胶状乳化炸药堵塞在炮孔内的装药逆止器包括:其前端用于抵在位于炮孔内的胶状乳化炸药末端的导引段;其前端与导引段末端连接的用于防止胶状乳化炸药滑出炮孔的防滑段;其中,所述防滑段为锥形壳,且锥形壳的大底位于其末端。

其中,所述导引段呈圆柱形。

其中,所述导引段的前端表面为平面。

或者,所述导引段的前端表面为内凹的弧形面。

其中,所述防滑段包括多个膨胀爪,多个膨胀爪沿所述导引段末端表面的周向均匀分布。

其中,所述多个膨胀爪末端所在圆周的直径大于所述炮孔的内径。

其中,所述导引段的中心开设用于供所述胶状乳化炸药的引信穿过的通孔。

其中,所述导引段和所述防滑段一体成型。

优选的,所述导引段和所述防滑段由热塑性材料一次浇筑成型。

特别是,所述导引段和所述防滑段由聚乙烯材料或橡胶材料一次浇筑成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装药逆止器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施例的装药逆止器,结构简单,制造、使用方便,在将胶状乳化炸药装填在炮孔内之后,再将装药逆止器填塞在胶状乳化炸药的末端,可以将胶状乳化炸药堵塞在炮孔内,从而解决胶状乳化炸药由于药卷外膜光滑易于从炮孔内滑落的现象,提高炸药装填速度与安全性。另外,本实施例的装药逆止器为一次性消耗用品,使用后随着胶状乳化炸药的爆炸而分解,不会给环境造成污染。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装药逆止器的主视图;

图2是图1所示装药逆止器的右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分别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用于将胶状乳化炸药堵塞在炮孔内的装药逆止器的主视图和右侧视图,由图1、图2可知,本实施例的装药逆止器包括:其前端用于抵在位于炮孔内的胶状乳化炸药末端的导引段1;其前端与导引段1末端连接的用于防止胶状乳化炸药滑出炮孔的防滑段2;其中,防滑段2为锥形壳,且锥形壳的大底位于其末端。

具体的,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装药逆止器的导引段1呈圆柱形,导引段1的前端表面可以采用平面(图中未示出),也可以采用呈内凹的弧形面4(如图2所示),当采用内凹弧形面时,安装在炮孔内的胶状乳化炸药的末端应采用与内凹弧形面相适配的外凸形表面。

其中,本实施例的防滑段2包括多个膨胀爪3,多个膨胀爪3沿导引段1末端表面的周向均匀分布,并围绕着圆柱形导引段1末端表面形成锥形的带有缝隙的壳体(简称为锥形壳)。多个膨胀爪3的前端可以连接在一起后与导引段1末端表面连接,也可以直接与导引段1末端表面连接。

为了在将胶状乳化炸药装填在上行孔内后、利用膨胀爪将胶状乳化炸药堵塞在炮孔内,设计时,应使多个膨胀爪3末端所在圆周的直径大于炮孔的内径,即,锥形壳的大底位于锥形壳的末端。

其中,为了在将胶状乳化炸药装填在炮孔内后、便于将胶状乳化炸药引爆,本实施例在导引段1的中心开设用于供胶状乳化炸药的引信穿过的通孔5。

制造时,本实施例的导引段1和防滑段2采用一体成型的方式形成,优选的,本实施例的导引段1和防滑段2由热塑性材料一次浇筑成型,特别是,本实施例的导引段1和防滑段2可以由聚乙烯材料一次浇筑成型,或者,采用橡胶材料一次浇筑成型,从而使得膨胀爪的末端略带弹性,以便在将本实施例装药逆止器塞在炮孔内之后,膨胀爪的末端可向外扩张,并紧抵在炮孔内壁上,有效防止胶状乳化炸药从炮孔内滑出。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的装药逆止器结构简单,制造、使用方便,在将胶状乳化炸药装填在炮孔内之后,再将装药逆止器填塞在胶状乳化炸药的末端,可以将胶状乳化炸药堵塞在炮孔内,从而解决胶状乳化炸药由于药卷外膜光滑易于从炮孔内滑落的现象,提高炸药装填速度与安全性。另外,本实施例的装药逆止器为一次性消耗用品,使用后随着胶状乳化炸药的爆炸而分解,不会给环境造成污染。

尽管上文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进行修改,因此,凡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进行的各种修改都应当理解为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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