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农用工具,尤其涉及一种挖坑器。
背景技术:
在种植种子之前人们首先需要在地面上挖坑,现有的挖坑的工具包括铁锹,但使用铁锹挖坑时比较吃力,而且挖的坑形状也不规则,挖完后泥土往往直接堆在旁边,需要进一步处理,非常麻烦。
有鉴于上述的缺陷,本设计人,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期创设一种新型结构的挖坑器,使其更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挖的坑形状比较规则,而且挖坑省力、挖完的泥土也方便处理的挖坑器。
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包括管体,所述管体的底面为倾斜面,管体的外侧面上设置有滑套,所述滑套通过连接件固定设置在管体上,所述滑套为两端开口内部中空的管状结构,滑套的中轴与管体的底面平行设置,所述滑套内设置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与滑套滑动配合,连接杆的一端设置有把手,连接杆的另一端设置有刀片,所述滑套的前后两侧还设置有支撑杆,所述滑套可转动地设置在支撑杆上。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所述管体由金属材料制成。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所述支撑杆的底端设置有固定锥。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所述滑套和连接杆分别由塑料制成。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包括管体,由于管体具有一定的形状,因此,由管体挖出的泥坑整体形状比较规则,具体应用时操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应形状的管体。此外,由于滑套的中部可转动地设置在支撑杆上,同时滑条内可滑动地设置有连接杆,连接杆的端部设置刀片,操作人员可通过向下滑动连接杆,使得刀片对管体底部的泥土进行切割作业,切割完后操作人员可向下按压连接杆的一端,从而使得在另一端的刀片及其上方的管体、管体内的土块在杠杆力的作用下向上运动,从而使得操作人员能够轻松的将土块从泥坑中挖出,而且由于挖出的凸块为形状基本规则的块状结构,也方便了操作人员对其进行处理。具体使用时操作人员首先将管体的底端对准需要挖坑的泥土的表面,并将支撑柱的底端固定设置在地面上,然后操作人员对管体施加向下的压力使得底端进入到泥土内,直到刀片接近地面,然后操作人员通过把手向下滑动连接杆,设置在连接杆端部的刀片沿着管体的底面向下运动从而对管体底端的泥土进行切割,切割完成后,操作人员可通过按压连接杆的具有把手的一端,从而将连接杆的另一端及刀片向上运动,同时带动管体及其内的泥土向上运动,直至其从泥坑中被挖出,最后操作人员可将管体内的泥土进行处理,使用非常方便。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一种挖坑器,包括管体1,管体的底面为倾斜面,管体的外侧面上设置有滑套2,滑套通过连接件3固定设置在管体上,滑套为两端开口内部中空的管状结构,滑套的中轴与管体的底面平行设置,滑套内设置有连接杆4,连接杆与滑套滑动配合,连接杆的一端设置有把手5,连接杆的另一端设置有刀片6,滑套的前后两侧还设置有支撑杆7,滑套可转动地设置在支撑杆上。
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包括管体,由于管体具有一定的形状,因此,由管体挖出的泥坑整体形状比较规则,具体应用时操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应形状的管体。此外,由于滑套的中部可转动地设置在支撑杆上,同时滑条内可滑动地设置有连接杆,连接杆的端部设置刀片,操作人员可通过向下滑动连接杆,使得刀片对管体底部的泥土进行切割作业,切割完后操作人员可向下按压连接杆的一端,从而使得在另一端的刀片及其上方的管体、管体内的土块在杠杆力的作用下向上运动,从而使得操作人员能够轻松的将土块从泥坑中挖出,而且由于挖出的凸块为形状基本规则的块状结构,也方便了操作人员对其进行处理。具体使用时操作人员首先将管体的底端对准需要挖坑的泥土的表面,并将支撑柱的底端固定设置在地面上,然后操作人员对管体施加向下的压力使得底端进入到泥土内,直到刀片接近地面,然后操作人员通过把手向下滑动连接杆,设置在连接杆端部的刀片沿着管体的底面向下运动从而对管体底端的泥土进行切割,切割完成后,操作人员可通过按压连接杆的具有把手的一端,从而将连接杆的另一端及刀片向上运动,同时带动管体及其内的泥土向上运动,直至其从泥坑中被挖出,最后操作人员可将管体内的泥土进行处理,使用非常方便。
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管体由金属材料制成。
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支撑杆的底端设置有固定锥8。
固定锥的设置,使得操作人员能够牢固地将支撑杆固定在地面上,防止其松动。
作为优选,本实用新型的挖坑器,滑套和连接杆分别由塑料制成。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