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农业机械装置,具体为一种具有翻转功能的马铃薯收获机,属于农产品收获应用领域。
背景技术:
马铃薯收获机是农民用作收获马铃薯、山芋灯农产品的机器。
目前现有的马铃薯收获机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后方的马铃薯不能进行自动的翻转,首先会导致马铃薯上的泥土去除不干净,其次当收获的马铃薯较多,产生堆积时,必须需要人工进行清理,否则无法再对前方新的马铃薯进行收获。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具有翻转功能的马铃薯收获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具有翻转功能的马铃薯收获机。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具有翻转功能的马铃薯收获机,包括收获机主体,所述收获机主体一侧设置有电机箱,且所述收获机主体中间安装有固定转轴,所述固定转轴上方设置有镂空,所述镂空中间设置有固定挡板,所述固定挡板一侧设置有收获机侧板,所述收获机侧板上方设置有固定夹具,所述固定夹具一侧设置有连接钢架,所述连接钢架上方设置有连接扣,所述连接扣下方设置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一端设置有撑杆,且所述收获机侧板外部设置有清扫杆,所述受贿及主体下方底部设置有铲土口。
优选的,为了使泥土能够均匀的从所述收获机主体上散落,所述固定挡板设置有若干个,且分布均匀,所述镂空设置在所述固定挡板中间空缺部分。
优选的,为了使马铃薯留在所述固定挡板之上,所述镂空的宽度不大于普通马铃薯的直径。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收获机主体能够运行工作,拖拉机通过所述连接扣与所述收获机主体连接固定。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固定转轴能够进行转动,所述电机箱与所述固定转轴直径呈电性连接。
优选的,为了使所述电机箱的结构更加稳定,所述电机箱与所述收获机主体之间连接固定。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收获机主体主体内部设置了固定转轴,在固定转轴上设置了固定挡板,并且通过电机箱为固定转轴提供动能进行转动,当固定转轴转动时,带动上方固定挡板进行转动,此时既能对马铃薯起到翻转功能的作用,使马铃薯上附着的泥土能够更快的从中间镂空散落在土地上,并且由于固定挡板带动固定作用,马铃薯会从收获机后方掉落,为前方新的马铃薯土工足够的空间进入,本发明结构简单,实用性强,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马铃薯收获机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马铃薯收获机固定转轴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机箱;2、收获机主体;3、固定挡板;4、收获机侧板;5、固定夹具;6、清扫杆;7、连接钢架;8、连接扣;9、支撑架;10、撑杆;11、铲土口;12、固定转轴;13、镂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所示,一种具有翻转功能的马铃薯收获机,包括收获机主体2,收获机主体2一侧设置有电机箱1,且收获机主体2中间安装有固定转轴12,固定转轴12上方设置有镂空13,镂空中间设置有固定挡板3,固定挡板3一侧设置有收获机侧板4,收获机侧板4上方设置有固定夹具5,固定夹具5一侧设置有连接钢架7,连接钢架7上方设置有连接扣8,连接扣8下方设置有支撑架9,支撑架9一端设置有撑杆10,且收获机侧板4外部设置有清扫杆6,受贿及主体2下方底部设置有铲土口11。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固定挡板3设置有若干个,且分布均匀,镂空13设置在固定挡板13中间空缺部分,使泥土能够均匀的从收获机主体2上散落。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镂空13的宽度不大于普通马铃薯的直径,使马铃薯留在固定挡板3之上。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拖拉机通过连接扣8与收获机主体2连接固定,使收获机主体2能够运行工作。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电机箱1与固定转轴12直径呈电性连接,使固定转轴12能够进行转动。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电机箱1与收获机主体2之间连接固定,使电机箱1的结构更加稳定。
本发明在使用时,在收获机主体2内部设置了固定转轴12,在固定转轴12上设置了固定挡板3,启动电机箱1,通过电机箱1为固定转轴12提供动能进行转动,当固定转轴12转动时,带动上方固定挡板3进行转动,此时既能对马铃薯起到翻转功能的作用,使马铃薯上附着的泥土能够更快的从中间镂空13散落在土地上,并且由于固定挡板3带动固定作用,马铃薯会从收获机后方掉落,为前方新的马铃薯土工足够的空间进入,能够有效的加强工作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