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苗木移植后用的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09737阅读:292来源:国知局
一种苗木移植后用的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农业种植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苗木移植后用的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苗木移植一般都是在其根部预留一个将其根系包裹住的土球,并将包裹有苗木根系的土球放入事先挖好的孔洞中,接着在土球顶部的孔洞中填充泥土压实即可,但是有的苗木在移植过程中由于其体积较小,也就导致包裹根系的土球体积也较小,在加上将苗木移植后,其根系需要一段时间后才能深入并扎根在周围的泥土中,那么也就导致将苗木移植后,在受到大风影响下会带动苗木摇换,而摇换的苗木很容易将埋入孔洞中的土球部分摇出,使得其裸露在外,这也就不利于提升苗木的移植成活率及苗木的健康生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苗木移植后用的防护装置。

本发明的技术问题主要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

一种苗木移植后用的防护装置,包括外套在苗木主干底部上的固定筒,该固定筒外侧壁上环绕设置有多圈卡槽,且其内侧壁上环绕设置有多圈限位槽,其中固定筒与弧形夹板之间还填充有缓冲垫,所述固定筒由两组弧形夹板构成,且两组弧形夹板由位于卡槽内的卡箍锁紧在苗木主干上,所述弧形夹板外侧壁底端均水平向外设置有扇形骨架,且扇形骨架中设置由铁丝编织而成的编织网,其中编织网顶部铺设有泥土层并压实。

优选的,所述编织网位于苗木主干根部的上方。

优选的,所述固定筒的内径大于苗木主干底部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缓冲垫外侧壁上设置有位于限位槽内的凸起。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缓冲垫包裹苗木主干的方式防止其表层被受到伤害,同时,当风吹动苗木主干进行摇换时,摇换的的苗木主干会对缓冲垫进行挤压,从而使得苗木主干能在缓冲垫的伸缩范围内进行摇摆,由于有缓冲垫对其进行缓冲作用,那么也就能有效的减小苗木的摇摆幅度,利于提高苗木的生长环境及成活率。

2、使用时编织网是压在包裹苗木根系土球上方的泥土中,通过编织网及位于编织网上方的泥土层将土球牢牢的压在地面中的孔洞里,其中由于编织网面积较大所以其受力面积也较大,能有效的防止摇换的苗木很容易将埋入孔洞中的土球部分摇出,使得其裸露在外的事情,当苗木移植一定时间后,其根系深入周围的泥土中后即可刨开位于编织网上方的泥土层,将弧形夹板及扇形骨架取出即可。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3是本发明中弧形夹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中缓冲垫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筒,2、弧形夹板,3、苗木主干,4、缓冲垫,5、卡槽,6、卡箍,7、限位槽,8、凸起,9、扇形骨架,10、编织网,11、泥土层,12、土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一种苗木移植后用的防护装置,包括外套在苗木主干3底部上的固定筒1,该固定筒1由两组弧形夹板2拼装构成,使用时通过两组弧形夹板2夹持固定住苗木主干3,并且为了防止苗木主干3被弧形夹板2刮伤,所以在弧形夹板2与苗木主干3之间设置有缓冲垫4,通过缓冲垫4包裹苗木主干3的方式防止其表层受到伤害,同时,当风吹动苗木主干3进行摇换时,摇换的的苗木主干3会对缓冲垫4进行挤压,从而使得苗木主干3能在缓冲垫4的伸缩范围内进行摇摆,由于有缓冲垫4对其进行缓冲作用,那么也就能有效的减小苗木的摇摆幅度,利于提高苗木的生长环境及成活率。

其中为了将弧形夹板2固定在苗木主干3上,所以在弧形夹板2外侧壁上设置有卡槽5,那么当两组弧形夹板2夹持在苗木主干3底部上后,可在卡槽5内安装卡箍6,通过卡箍6将两组弧形夹板2锁紧在苗木主干3上,其中卡槽5能有效的防止卡箍6在弧形夹板2外侧壁上上下滑动,对加强卡箍6在弧形夹板2上的稳固性起到了积极效果。

同时为了加强缓冲垫4在弧形夹板2内的稳固性,防止其在弧形夹板2内会发生上下移动的可能,本实施例在弧形夹板2内侧壁上环绕设置有多圈限位槽7,并且缓冲垫4外侧壁上设置有位于限位槽7内的凸起8,通过凸起8卡在限位槽7内的方式防止缓冲垫4在弧形夹板2内作上下移动动作,同时也能加强缓冲垫4与弧形夹板2之间的稳固性。

本实施例在还在弧形夹板2外侧壁底端均水平向外设置有扇形骨架9,且扇形骨架9中设置由铁丝编织而成的编织网10,其中编织网10顶部铺设有压实的泥土层11,使用时编织网10是压在包裹苗木根系土球12上方的泥土中,通过编织网10及位于编织网10上方的泥土层11将土球12牢牢的压在地面中的孔洞里,其中由于编织网10面积较大所以其受力面积也较大,能有效的防止摇换的苗木很容易将埋入孔洞中的土球12部分摇出,使得其裸露在外的事情,当苗木移植一定时间后,其根系深入周围的泥土中后即可刨开位于编织网10上方的泥土层11,将弧形夹板2及扇形骨架9取出即可。

以上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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