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助力换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52118发布日期:2018-12-05 18:34阅读:172来源:国知局
一种助力换向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机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助力换向装置。



背景技术:

农业机械在工作时,一般常用拖拉机带动工作机械移动并传递动力,工作机械铰接在拖拉机尾端,现有技术中,移动方向转向时,只能通过铰接轴传递动力,强行拖拉工作机械转向,但是这种转向方式转向不够及时,往往拖拉机已经转向大半,工作机械才能开始转向,容易发生危险,另外,由于经常转向,对铰接轴摩擦力较大,磨损较为严重,当没有润滑的情况下,磨损尤为明显,且当摩擦力较大时,换向也不够顺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助力换向装置,可以解决背景技术中所指出的问题。

一种助力换向装置,包括用于连接车厢的调节臂、用于连接车头的连接头、换向装置和润滑装置,所述调节臂为左右对称的V字形结构,所述调节臂的中部与所述连接头相铰接,所述换向装置为两套并关于所述连接头对称设置,所述换向装置包括液压缸和用于控制所述液压缸动作的液压转向器,所述液压缸一端铰接在所述调节臂上、另一端通过铰接套铰接在所述连接头上;所述润滑装置包括铰接在所述铰接套上的棘齿、压力套和储油器,所述压力套的外侧开设有与所述棘齿相配合的棘轮槽,所述压力套的内侧开设有内螺纹,所述连接头上开设有润滑腔,所述储油器位于所述润滑腔内,所述液压缸与所述连接头的铰接轴上开设有与所述内螺纹相配合的外螺纹,所述压力套套设在所述铰接轴上并部分伸入所述润滑腔内。

更优地,所述压力套的内侧沿轴向开设有若干漏油孔。

更优地,所述储油器由海绵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助力换向装置,利用液压转向器,可以方便地控制液压缸实现助力换向,可以及时快捷地调整车身方向,降低安全风险,储油器中吸收润滑油,在转向时铰接套带动棘齿转动,棘齿单向带动压力套转动,压力套在内螺纹和外螺纹的作用下会产生位移挤压储油器,储油器中的润滑油在压力作用下会外渗以润滑铰接套和铰接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助力换向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右视图;

图3为图2中A-A剖视图;

图4为图3中C处局部放大图;

图5为图4中B-B剖视图;

图6为图5中D处局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调节臂,11-连接头,12-液压缸,121-铰接套,122-棘齿,13-压力套,131-漏油孔,14-储油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但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受具体实施方式的限制。

如图1至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助力换向装置,包括用于连接车厢的调节臂10、用于连接车头的连接头11、换向装置和润滑装置,所述调节臂10为左右对称的V字形结构,所述调节臂10的中部与所述连接头11相铰接,所述换向装置为两套并关于所述连接头11对称设置,所述换向装置包括液压缸12和用于控制所述液压缸12动作的液压转向器,所述液压缸12一端铰接在所述调节臂10上、另一端通过铰接套121铰接在所述连接头11上;所述润滑装置包括铰接在所述铰接套121上的棘齿122、压力套13和储油器14,所述压力套13的外侧开设有与所述棘齿122相配合的棘轮槽,所述压力套13的内侧开设有内螺纹,所述连接头11上开设有润滑腔,所述储油器14位于所述润滑腔内,所述液压缸12与所述连接头11的铰接轴上开设有与所述内螺纹相配合的外螺纹,所述压力套13套设在所述铰接轴上并部分伸入所述润滑腔内。

进一步地,所述压力套13的内侧沿轴向开设有若干漏油孔131。

进一步地,所述储油器14由海绵材料制成。

使用时,连接头11连接在拖拉机末端,调节臂10连接在工作机械上,当方向盘转动时,通过液压转向器控制两个液压缸12的液压油的进出,以控制两个液压缸12的伸长或收缩,以同步带动工作机械的转向,铰接套121在转向时会带动棘齿122转动,棘齿122通过与压力套13外侧的棘轮槽配合,带动压力套13转动,由于压力套13和铰接轴之间为螺纹配合,因此压力套13会在螺纹带动下向上运动挤压储油器14,储油器14收纳挤出润滑油并通过漏油孔131进入铰接套121与铰接轴之间,以起到润滑作用。而反向转动时由于棘齿122是铰接的,反向不会带动棘轮槽,因此不会导致压力套13下移。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助力换向装置,利用液压转向器,可以方便地控制液压缸12实现助力换向,可以及时快捷地调整车身方向,降低安全风险,储油器14中吸收润滑油,在转向时铰接套121带动棘齿122转动,棘齿122单向带动压力套13转动,压力套13在内螺纹和外螺纹的作用下会产生位移挤压储油器14,储油器14中的润滑油在压力作用下会外渗以润滑铰接套121和铰接轴。

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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