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包括底盘行走装置、设置在所述底盘行走装置底部的底部割草装置以及避障割草装置;所述避障割草装置为两组,两组避障割草装置对称设置在所述底盘行走装置的两侧;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盘行走装置包括前桥、后桥、设置在所述前桥与所述后桥之间车架、设置在所述前桥与所述后桥上的行走轮以及为所述行走轮提供动力的行走动力机构;所述车架一端与所述前桥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后桥连接;
所述底部割草装置包括设置在所述车架下端的机架以及设置所述机架上用于割除杂草的主割草机构;
所述避障割草装置包括铰接在车架中部的摆臂、设置在所述摆臂末端的副割草机构、设置在所述摆臂与所述副割草机构之间用于将所述副割草机进行被动避障的自适应伸缩机构以及用于驱动所述摆臂绕着铰接点进行上下摆动的驱动机构,所述自适应伸缩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摆臂末端的滑孔、与所述滑孔滑动配合的伸缩件以及分别设置在所述伸缩件两侧的自适应弹簧;所述滑孔沿着所述摆臂轴线方向延伸,所述自适应弹簧一端作用于所述摆臂,另一端作用于所述伸缩件,所述副割草机构转动连接在所述伸缩件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摆臂为二级摆臂,由第一摆臂和第二摆臂构成;所述第一摆臂的一端与所述车架中部铰接,另一端通过铰接轴与所述第二摆臂铰接;所述滑孔设置在所述第二摆臂的末端且沿其轴线方向延伸;所述铰接轴上套设有扭簧,所述扭簧一端作用于所述第一摆臂,另一端作用于所述第二摆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副割草机构包括安装壳体以及设置在所述安装壳体上的割草单元,所述割草单元至少3个,3个割草单元沿着所述安装壳体中心圆周阵列,所述安装壳体转动连接在所述伸缩件上;其中,每个所述割草单元包括设置在所述安装壳体上的副割刀以及驱动所述副割刀转动的无刷电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避障割草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车架与所述摆臂之间的气撑杆,所述气撑杆为两个,两个气撑杆分别分布在所述摆臂的两侧,每个所述气撑杆的一端与车架铰接,另一端与所述摆臂的中部铰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驱动机构包括电动推杆,所述电动推杆的一端与所述车架铰接,另一端与所述摆臂的中部铰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割草机构包括设置所述机架上的主割刀以及驱动所述主割刀转动的主驱动机构,所述主割刀为多个,多个主割刀均匀分布在所述机架上,每个主割刀均通过转轴转动连接在所述机架上,所述转轴与所述主驱动机构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的下端还设有用于防止杂草飞溅的挡板,所述挡板的四周竖直向下延伸。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驱动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机架上的发动机、离合器以及同步传动组件;其中,所述同步传动组件包括设置在所述转轴上带轮以及设置在所述带轮之间且与之配合连接的传动皮带,所述离合器的输入端与所述发动机连接,输出端与其中一个转轴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的前端与所述前桥之间通过悬挂机构进行连接,后端与所述后桥中部固定连接;其中,所述悬挂机构包括设置对称设置在所述车架两端的减震器,所述减震器上端与所述车架铰接,下端与所述前桥铰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轮式可伸缩被动变幅割草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动力机构为两组,两组行走动力机构分别设置在所述后桥的两端,每组行走动力机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后桥上的伺服电机、涡轮蜗杆减速器以及设置在所述行走轮上的输出轴;所述涡轮蜗杆减速器的输入端与所述伺服电机的主轴连接,输出端与所述输出轴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