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用面条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3082361阅读:383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多用面条机。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家用的面条机仅仅能够满足制作面条、面皮等的常规功能,却并不能用于其他搅拌功能,如绞肉、榨汁等的功能,导致面条机的使用率低,消费者更期待得到一种具备更多功能的面条机。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能够制作面条、面皮功能,还具有其他搅拌功能的多用面条机,以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按此目的设计的一种多用面条机,包括设有控制组件和传动组件的机体,和面条制作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搅拌组件;所述控制组件和传动组件位于机体的一侧,机体的另外一侧设有用于与面条制作组件或搅拌组件可拆卸组装的容置腔,传动组件的传动轴伸出容置腔并可拆卸地与面条制作组件或搅拌组件传动连接。所述传动轴、容置腔、面条制作组件均沿机体的长度方向水平设置,搅拌组件沿机体的长度方向垂直设置。所述面条制作组件包括面条容器,搅拌组件包括搅拌容器;容置腔顶部、左右侧部和前部敞开形成与面条容器或搅拌容器配合组装的凹形腔体;传动轴于凹形腔体的后部由内至外伸出。所述凹形腔体底部的开口处设有插槽,面条容器底部设有与其配合的插槽部,插槽两侧设有固定轴,面条容器底部设有与其配合的固定孔,凹形腔体后部设有定位孔,面条容器后部设有与其配合的定位销。所述凹形腔体后部以传动轴为中心设有内凹的环形装配槽,其内放射状地设有若干个旋转式卡扣,搅拌容器的底部设有下凸的装配座与装配槽配合,装配座上设有若干个与旋转式卡扣扣合连接的扣部。所述传动轴位于凹形腔体的后部中心上。所述容置腔的左右侧部向上设有用于包住面条容器或搅拌容器的包覆部。所述搅拌组件为绞肉组件、榨汁组件、研磨组件、打蛋组件。所述机体的底部和其对应容置腔相对一侧的侧壁上均设有用于机体平放或竖放的若干支撑脚。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对机体容置腔的结构进行改进,使之能够与面条制作组件、搅拌组件分别组装起来使用,与面条制作组件组装使用时,能够满足常规面条机的制作面条、面皮功能,与搅拌组件组装起来使用时,能够满足其他搅拌功能。本发明的面条机具备更多功能,有效避免面条机只有单一功能而闲置,满足消费者期待的使用要求。附图说明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机体的立体图。图2为本发明一实施面条制作组件的立体图。图3为本发明一实施搅拌组件的立体图。图4为本发明一实施机体与面条制作组件组装的立体图。图5为图4的剖视图。图6为本发明一实施机体与搅拌组件组装的立体图。图7为图6的剖视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参见图1-图7,本多用面条机,包括设有控制组件1和传动组件2的机体10,和面条制作组件3,其还包括搅拌组件4;控制组件1和传动组件2位于机体10的一侧,机体10的另外一侧设有用于与面条制作组件3或搅拌组件4可拆卸组装的容置腔11,传动组件2的传动轴21伸出容置腔11并可拆卸地与面条制作组件3或搅拌组件4传动连接。进一步地,传动轴21、容置腔11、面条制作组件3均沿机体10的长度方向水平设置,搅拌组件4沿机体10的长度方向垂直设置。进一步地,面条制作组件3包括面条容器30,搅拌组件4包括搅拌容器40;容置腔11顶部、左右侧部和前部敞开形成与面条容器30或搅拌容器40配合组装的凹形腔体;传动轴21于凹形腔体的后部由内至外伸出。面条制作组件3使用时,机体10横向放置,面条制作组件3横向安装在机体10内;搅拌组件4使用时,机体10竖向放置,搅拌组件4竖向安装在机体10内。进一步地,凹形腔体底部的开口处设有插槽13,面条容器30底部设有与其配合的插槽部31,插槽13两侧设有固定轴14,面条容器30底部设有与其配合的固定孔32,凹形腔体后部设有定位孔15,面条容器30后部设有与其配合的定位销33。面条容器30安装在容置腔11时,只需简单插接即可,操作十分简单。进一步地,凹形腔体后部以传动轴21为中心设有内凹的环形装配槽16,其内放射状地设有若干个旋转式卡扣17,搅拌容器40的底部设有下凸的装配座41与装配槽16配合,装配座41上设有若干个与旋转式卡扣17扣合连接的扣部42。搅拌容器40安装在容置腔11时,只需简单旋转固定即可,操作十分简单。进一步地,传动轴21位于凹形腔体的后部中心上。进一步地,容置腔的左右侧部向上设有用于包住面条容器30或搅拌容器40的包覆部18,使它们在组装使用后更加稳定可靠,不会因为震动而发生脱离现象。进一步地,搅拌组件4可为绞肉组件、榨汁组件、研磨组件、打蛋组件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组合,使面条机的功能最大化。进一步地,机体10的底部和其对应容置腔11相对一侧的侧壁上均设有用于机体10平放或竖放的若干支撑脚12,支撑脚12可以承托整机,使整机可以横向放置或竖向放置,满足使用要求。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发明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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