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食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海鲜火锅底料。
背景技术:
火锅在中国有很长的历史,是一种深受人们普遍欢迎的饮食方式,火锅的质量更主要地决定于火锅的调料,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日益发达,人们的饮食观念也随之提高,人们对火锅底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也更加注重对健康及营养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海鲜火锅底料,具有味道鲜美,回味无穷,营养健康的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海鲜火锅底料,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鸡汤40-60份、料酒4-7份、白酒2-5份、海鲜酱6-9份、蒜沫2-4份、姜沫1-3份、葱沫1-3份、白砂糖2-6份、食用盐4-8份、鲜虾粉15-20份、蛤蜊油20-25份。
优选地,所述海鲜火锅底料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鸡汤40份、料酒4份、白酒2份、海鲜酱6份、蒜沫2份、姜沫1份、葱沫1份、白砂糖2份、食用盐4份、鲜虾粉15份、蛤蜊油20份。
优选地,所述海鲜火锅底料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鸡汤60份、料酒7份、白酒5份、海鲜酱9份、蒜沫4份、姜沫3份、葱沫3份、白砂糖6份、食用盐8份、鲜虾粉20份、蛤蜊油25份。
优选地,所述海鲜火锅底料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鸡汤50份、料酒6份、白酒4份、海鲜酱8份、蒜沫3份、姜沫2份、葱沫2份、白砂糖4份、食用盐6份、鲜虾粉18份、蛤蜊油23份。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海鲜火锅底料,具有味道鲜美,回味无穷,营养健康的特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
一种海鲜火锅底料,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鸡汤40份、料酒4份、白酒2份、海鲜酱6份、蒜沫2份、姜沫1份、葱沫1份、白砂糖2份、食用盐4份、鲜虾粉15份、蛤蜊油20份。
实施例2:
一种海鲜火锅底料,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鸡汤60份、料酒7份、白酒5份、海鲜酱9份、蒜沫4份、姜沫3份、葱沫3份、白砂糖6份、食用盐8份、鲜虾粉20份、蛤蜊油25份。
实施例3:
一种海鲜火锅底料,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组成:鸡汤50份、料酒6份、白酒4份、海鲜酱8份、蒜沫3份、姜沫2份、葱沫2份、白砂糖4份、食用盐6份、鲜虾粉18份、蛤蜊油23份。
发明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发明的启示下都可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产品,但不论在其形状或结构上作任何变化,凡是具有与本申请相同或相近似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