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味棒棒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1080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味棒棒糖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棒棒糖,特别涉及一种可采用液态糖为固态糖进行调味的棒棒糖。



背景技术:

棒棒糖,是一种深受大众喜爱的糖果类食品,最初是一颗硬糖插在一根小棒上,后来研发出很多更好吃好玩的品种,不光小孩子深爱棒棒糖,一些童心未泯的成年人也会吃。发展到现在,棒棒糖类型呈多样化发展,有硬质棒棒糖、奶制棒棒糖、乳制棒棒糖、软质棒棒糖等,现有的棒棒糖无论哪种都是由液态糖调好味后冷却固化形成的固态糖,糖体形成后其味道就不可改变,这是棒棒糖在味道多样性上的发展出现的瓶颈。

有鉴于此,本发明人特别研制出一种可调味的棒棒糖,本案由此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调味棒棒糖,其结构巧妙,产品带有固态糖和对固态糖进行调味的液态糖,丰富每一个棒棒糖的口味、提供不同颜色搭配和实现固液搭配的的食用方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可调味棒棒糖,由顶盖、储糖室和收容室组成;所述储糖室与收容室相连接,顶盖同时盖合在储糖室与收容室顶部,且顶盖靠收容室的一侧安装固态糖;所述储糖室内装有液态糖,储糖室顶部开口以供液态糖流出;所述收容室开设收容腔,顶盖盖合在收容室顶部时,固态糖收容于收容腔内。

所述储糖室两侧形成滑槽,收容室两侧对应于滑槽形成滑条,收容室通过其滑条滑入滑槽实现与储糖室的连接,且收容室通过滑条与滑槽的配合可相对于储糖室上下移动,使固态糖收容于/脱出收容腔。

所述储糖室由装有液态糖的软质糖盒和包裹在软质糖盒外围的外壳组成,所述外壳由相互扣合的左外壳和右外壳组成,外壳两侧开设供软质糖盒部分伸出的挤压口;所述软质糖盒顶部开口,开口处安装一奶嘴型的出糖嘴,顶盖靠储糖室一侧对应出糖嘴形成奶嘴型的嘴帽。

所述顶盖上形成手柄。

所述顶盖靠收容室一侧还形成安装槽,固态糖上端固定在安装槽内。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使用时,通过顶盖将固态糖从收容室内取出,然后将储糖室的液态糖倒在固态糖上食用,一般液态糖的味道与固态糖不同,可根据需要选择预选注入的用于调味的液态糖,如酸味液态糖和甜味固态糖的组合食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通过储糖室保存液态糖,通过收容室保存固态糖,食用时将液态糖和固态糖巧妙的结合,实现棒棒糖的调味,提供了全新的食用方式,还可以搭配不同的颜色,以及丰富了棒棒糖的口味。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正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正剖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俯剖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分解图。

标号说明

顶盖1,嘴帽11,手柄12,安装槽13,储糖室2,软质糖盒21,外壳22,左外壳221,右外壳222,挤压口223,滑槽23,出糖嘴24,收容室3,收容腔31,滑条32,液态糖4,固态糖5。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6所示,本实用新型揭示的一种可调味棒棒糖,由顶盖1、储糖室2和收容室3组成;所述储糖室2与收容3室相连接,顶盖1同时盖合在储糖室2与收容室3顶部,且顶盖1靠收容室3的一侧安装固态糖5;所述储糖室2内装有液态糖4,储糖室2顶部开口以供液态糖4流出;所述收容室3开设收容腔31,顶盖1盖合在收容室31顶部时,固态糖5收容于收容腔31内。

具体的,储糖室2两侧形成滑槽23,收容室3两侧对应于滑槽形成滑条32,收容室3通过其滑条32滑入滑槽23实现与储糖室2的连接,且收容室3通过滑条32与滑槽23的配合可相对于储糖室2上下移动,使固态糖5收容于/脱出收容腔31,这样,再不食用棒棒糖时,便于观察固态糖5的状态,以及可将顶盖1盖合在储糖室2上,将收容室3脱出与储糖室2,防止液态糖4流出的同时还可以食用固态糖5。

具体的,储糖室2由装有液态糖4的软质糖盒21和包裹在软质糖盒外围的外壳22组成,所述外壳22由相互扣合的左外壳221和右外壳222组成,外壳22两侧开设供软质糖盒部分伸出的挤压口223;所述软质糖盒21顶部开口,开口处安装一奶嘴型的出糖嘴24,顶盖1靠储糖室2一侧对应出糖嘴24形成奶嘴型的嘴帽11,采用软质糖盒21以及配合在其开口的出糖嘴24可以通过挤压的方式将液态糖祭出,操作具体是手指按压挤压口223处的软装糖盒21,液态糖4通过出糖嘴24挤出,可以防止不使用液态糖4时的意外流出情况。

所述顶盖1上形成手柄12,具体是在嘴帽11上和顶盖靠收容室31一侧都形成手柄12,通过手柄12能够方便的将顶盖从储糖室2和收容室3顶部取下。

所述顶盖1靠收容室3一侧还形成安装槽13,固态糖5上端固定在安装槽13内。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限定。

凡依本案的设计思路所做的等同变化,均落入本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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