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双缸四筛炸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94687阅读:342来源:国知局
电磁双缸四筛炸炉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厨房设备领域技术,尤其是指一种电磁双缸四筛炸炉。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商用油炸炉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燃气式的油炸炉,通过管道煤气对油缸加热,其中有产生大量的废气污染空气,另外热效率低约只有60%;还有一种是采用电热管加热,将二端接通电源的电热管浸没在需要加热的食用油内加热,但此种方式的电热管存在使用寿命短的不足和漏电危险,同时由于电加热管在油槽中,需要的油槽深度高,每次使用时食用油消耗量大,造成浪费;而在清洁时,由于安装电热管,造成卫生死角,难以清洁。并且,目前的单缸式油炸炉,使用非常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电磁双缸四筛炸炉,其热效率高,安全性好,使用寿命长,并且使用方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之技术方案:

一种电磁双缸四筛炸炉,包括有炉体、两控制板、两发热线盘、两显示屏、两横推磁控开关以及四个筛篮;该炉体的表面凹设有两油缸,每一油缸的开口朝上,每一油缸的底部均外凹内凸而形成有安装腔,炉体的后侧缘向上延伸出有背板,该背板的顶部设置有挂杆;该两控制板设置于炉体内;两发热线盘分别安装于对应的安装腔内,两发热线盘分别与对应的控制板电连接;该两显示屏和两横推磁控开关均设置于炉体的前侧面上,两显示屏分别与对应的控制板电连接,两横推磁控开关分别与对应的控制板电连接;该四个筛篮并排挂在挂杆上,其中两个筛篮位于其中一油缸的上方,另外两筛篮位于另一油缸的上方。

优选的,所述两横推磁控开关位于两显示屏之间。

优选的,所述炉体整体为不锈钢材质。

优选的,所述炉体内设置有电源装置,该电源装置连接两控制板。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具体而言,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

通过在每一油缸的底部均外凹内凸而形成有安装腔,并将发热线盘安装于安装腔内,结构简单,并实现电磁加热的目的,取代了传统之燃气或电热管的加热方式,热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安全性好,使用寿命长;并且本设备为双缸式,各个油缸独立控制,使用非常方便灵活。

为更清楚地阐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和功效,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的组装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中炉体的截面示意图。

附图标识说明:

10、炉体 11、油缸

12、安装腔 13、背板

14、挂杆 20、控制板

30、发热线盘 40、显示屏

50、横推磁控开关 60、筛篮

70、电源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照图1和图2所示,其显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的具体结构,包括有炉体10、两控制板20、两发热线盘30、两显示屏40、两横推磁控开关50以及四个筛篮60。

所述炉体10整体为不锈钢材质,该炉体10的表面凹设有两油缸11,每一油缸11的开口朝上,每一油缸11的底部均外凹内凸而形成有安装腔12,炉体10的后侧缘向上延伸出有背板13,该背板13的顶部设置有挂杆14。

该两控制板20设置于炉体10内;两发热线盘30分别安装于对应的安装腔12内,两发热线盘30分别与对应的控制板20电连接;该两显示屏40和两横推磁控开关50均设置于炉体10的前侧面上,两显示屏40分别与对应的控制板20电连接,两横推磁控开关50分别与对应的控制板20电连接;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两横推磁控开关50位于两显示屏40之间,两横推磁控开关50分别控制两油缸11底部的发热线盘30发热,两发热线盘30的运行状况分别在两显示屏40上显示。

该四个筛篮60并排挂在挂杆14上,其中两个筛篮60位于其中一油缸11的上方,另外两筛篮60位于另一油缸11的上方。

以及,所述炉体10内设置有电源装置70,该电源装置70连接两控制板20,该电源装置70用于储存电能,以供户外或应急之用。

详述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如下:

使用时,先往两油缸11注满食用油,接着,由外部电源供电或电源装置70进行供电,横推磁控开关50开启后,对应的发热线盘30发热而对应油缸11内的食用油进行加热,当食用油加热至沸腾时,将待炸食物置于筛篮60中,然后将筛篮60连通食物一起浸泡在沸腾的食用油中即可进行油炸,当食物被炸好后,将筛篮60提起并挂在挂杆14,使得食物上的油沥干并掉回油缸11中。

本实用新型的设计重点是:通过在每一油缸的底部均外凹内凸而形成有安装腔,并将发热线盘安装于安装腔内,结构简单,并实现电磁加热的目的,取代了传统之燃气或电热管的加热方式,热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安全性好,使用寿命长;并且本设备为双缸式,各个油缸独立控制,使用非常方便灵活。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这些描述只是为了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基于此处的解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联想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方式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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