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雾化装置及其雾化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82531发布日期:2020-05-26 17:14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电子雾化装置及其雾化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雾化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雾化装置及雾化器。



背景技术:

电子烟又名虚拟香烟、电子雾化器。电子烟作为替代香烟用品,多用于戒烟。电子烟具有与香烟相似的外观和味道,但一般不含香烟中的焦油、悬浮微粒等其他有害成分。

因为电子烟雾化器需要拆开零部件注射烟油,因此相关技术中的电子烟雾化器可以轻易拆开零部件,如果儿童不小心拆开零部件,将会造成误吞零部件或误吞烟油等液态介质意外,因此有必要开发一种电子雾化装置,避免小孩子轻易拆开,防止出现小孩子误食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改进的电子雾化装置及其雾化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雾化器,包括主体单元以及吸嘴单元,所述主体单元包括储液腔、与该储液腔导液连接的雾化组件以及与该雾化组件导气连通的第一管道,所述储液腔包括将该储液腔与外界相连通的注液口;所述吸嘴单元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第一管道上端,并封堵住所述注液口;所述吸嘴单元包括第二管道、筒状操作件以及弹性件,所述第二管道以下端可拆卸地旋接于所述第一管道上端,并与该第一管道相导通;所述操作件套设于所述第二管道上,并可相对于该第二管道沿轴向在一个靠近该第二管道下端的第一位置和一个远离该第二管道下端的第二位置之间来回移动,以及能够绕该第二管道的轴线转动;当所述操作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上时,所述操作件与所述第二管道相配合,而能够将外界施加给该操作件的扭转力传递给所述第二管道;当所述操作件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操作件与所述第二管道的配合解除;所述弹性件设置于所述第二管道与所述操作件之间,以将该操作件弹性保持在所述第二位置上。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上设有至少一个限位部,所述操作件上设有至少一个卡槽,所述至少一个卡槽与所述至少一个限位部对应设置;当所述操作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上时,所述至少一个卡槽与所述至少一个限位部相卡合;当所述操作件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至少一个卡槽与所述至少一个限位部的卡合解除。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包括本体部,所述至少一个限位部突起设置于该本体部顶面靠近边缘处。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操作件包括筒状操作本体,所述至少一个卡槽由该操作本体的下端面向上延伸一段距离;该操作件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至少一个卡槽的侧壁面与该至少一个限位部的侧面相对应,使得该操作件转动时,由所述至少一个卡槽的侧壁面将扭转力施加给该至少一个限位部的侧面。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包括设置于所述本体部顶面的上管段,所述上管段的外径小于所述本体部顶面的直径;所述操作件包括设置于所述操作本体上端的卡环,所述卡环套设于所述上管段上,并可相对于所述上管段沿轴向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间来回移动,并能够绕该上管段的轴线转动。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弹性件包括柱状弹簧,所述柱状弹簧套设于所述上管段上,且一端与所述卡环的底面相抵,另一端与所述本体部顶面相抵。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包括本体部、设置于该本体部底面的下管段、以及设置于该本体部周缘并向下伸出的裙边,该裙边与所述下管段一道界定出一个环形收容空间;所述吸嘴单元还包括收容于该环形收容空间的密封件,该密封件用于密封所述注液口。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包括本体部以及设置于该本体部底面的下管段,所述下管段套设于所述第一管道上端的外围,并与所述第一管道上端一道界定出一个供一第一密封圈收容的空间。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管道包括设置于所述本体部顶面的上管段,该上管段下端部的内壁面上形成有内螺纹结构,该内螺纹结构与所述第一管道的上端相螺接。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主体单元包括基座以及以底端设置于基座上的筒状储液壳;所述第一管道穿设于该储液壳中并以下端结合于该基座上,该第一管道的下端与该基座一道将该储液壳的下端夹紧,而将该储液壳固定于该基座上;所述雾化组件设置于该第一管道内,所述储液壳和所述第一管道一道界定出所述储液腔;所述第一管道上形成有将所述雾化组件与所述储液腔相导液连接的导液孔。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管道的上端突出于所述储液壳上端,且外壁面形成有外螺纹结构;所述第一管道上端靠近外螺纹结构处设有第二密封圈。

还提供一种电子雾化装置,包括上述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的雾化器通过设置操作件以及弹性件,让操作件通常处于空转状态,无法将外加的扭转力传递给封堵注液口的吸嘴组件上,从而增加了吸嘴组件的拆卸难度,起到防止儿童随意拆卸注油口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中的电子雾化装置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所示电子雾化装置的立体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所示电子雾化装置的雾化器的立体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2所示电子雾化装置的雾化器的a-a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3所示雾化器的主体单元的立体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6为图2所示雾化器的主体单元在分解状态下的a-a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7为图2所示雾化器的主体单元的a-a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8为图3所示雾化器的吸嘴单元的立体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9为图2所示雾化器的吸嘴单元在分解状态下的a-a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10为图2所示雾化器的吸嘴单元的a-a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11为图2所示雾化器的吸嘴单元在操作件位于第二位置时的a-a向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表述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描述。

需要理解的是,“前”、“后”、“左”、“右”、“上”、“下”、“第一”、“第二”等术语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是指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殊的差别,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件。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图1及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中的电子雾化装置1,该电子雾化装置1可应用于烟液、液态药物等液态介质的加热雾化,其大致可呈圆柱状,并包括圆柱状的雾化装置10以及与该雾化器100轴向可拆卸地连接的圆柱状电池装置20。雾化装置10用于收容液态介质、加热雾化该液态介质以及输送雾气,电池装置20用于给雾化装置10供电以及控制整个电子雾化装置1的开启或关闭等操作。

如图3及图4所示,雾化装置10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包括主体单元11以及吸嘴单元12。主体单元11用于与电池装置20可拆卸地连接,并包括用于收容液态介质的储液腔110以及与该储液腔110相连通的注液口1101。吸嘴单元12可拆卸地安装于该主体单元11上端,并封堵该注液口1101。该主体单元11可用于加热雾化液态介质,并将雾气输送出主体单元11。吸嘴单元12还可用于将该主体单元11中形成的雾气导出。

如图5至图7所示,主体单元11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包括圆筒状基座111、以底端设置于基座111上的圆筒形储液壳112、穿设于该储液壳112中并以下端结合于该基座111上的圆筒形第一管道113以及设置于该第一管道113内的雾化组件114。该第一管道113的下端与基座111一道将该储液壳112的下端夹紧,而将该储液壳112固定于该基座111上。第一管道113与该储液壳112一道界定出储液腔110,用于收容液态介质。该雾化组件114与该储液腔110导液连接。

基座111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包括一个圆筒状本体部1111、一体且共轴地连接于该本体部1111下端的圆筒状结合部1112以及绝缘地穿设于该结合部1112中的正极柱1113。结合部1112的直径小于本体部1111的直径,且外壁面形成有第一外螺纹结构1114,用于和电池装置20相螺接。本体部1111和结合部1112在一些实施例可以用采用铝、铝合金或铜等导电材料制成,用于与电源装置20的负极电性连接。正极柱1113用于与电源装置20的正极电性连结。结合部1112上还可设有将该基座111内部与外界相连通的进气孔1115。

储液壳112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包括圆筒状的壳体1121以及一体成型于该壳体1121底端的圆环形颈部1122,该颈部1122的孔径略大于第一管道113的雾化段1131的外径,并小于第一管道113的环缘1134的外径,于此,雾化段1131能够贯穿该颈部1122插入到基座111的本体部1111中,而环缘1134则可抵压在颈部1122的上部。环缘1134和颈部1122之间设有密封圈(未标号)。颈部1122设置于基座111的本体部1111上,且两者之间也设有密封圈(未标号)。

第一管道113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包括位于直径较大的雾化段1131以及轴向连接于该雾化段1131上部且直径较小的导气段1132,雾化段1131界定出一个用于收容雾化组件114的雾化腔1130。雾化段1131在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形成于侧壁上的导液孔1133、以及形成于外壁面中部位置径向向外伸展的的环缘1134,该导液孔1133将雾化腔1130和储液腔110相连通,该环缘1134与基座111一道夹持该储液壳112。该导气段1132用于将雾化腔1130中的雾气和空气的混合物导出,其上端突出于该储液壳112上端,并于外壁面形成有第二外螺纹结构1135,用于与吸嘴单元12相螺接。该导气段1132上靠近第二外螺纹结构1135处还设有密封圈1136,用于液密封该第二外螺纹结构1135与吸嘴单元12之间的结合部。壳体1121的上端缘与该导气段1132之间界定出一个注液口1101,该注液口1101与储液腔110相连通。

雾化组件114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呈筒状,其沿轴向安装于第一管道113的雾化段1132界定的雾化腔1130内,并具有一个轴向通孔1140,该轴向通孔1140将雾化组件114的上下两端相连通。雾化组件114并与雾化段1132的导液孔1133相对应,以便储液腔110中的液态介质能够经由该导液孔1133传递给雾化组件114,再由雾化组件114进行加热雾化,并让雾气进入到轴向通孔1140中。

可以理解地,当主体单元11不呈圆柱状时,基座111、储液壳112、第一管道113以及雾化组件114中部分或全部的形状适应地改变。

如图8至图10所示,吸嘴单元12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包括圆筒形第二管道121、圆环形铆接件122、圆筒形操作件123、圆柱形弹性件124以及圆环形密封件125。第二管道121以下端共轴地与第一管道113上端螺接,以将第二管道121与第一管道113可拆卸地结合在一起并导通。铆接件122铆接于第二管道121上端,以防止操作件122脱落。操作件123共轴地套设于第二管道121上,并可相对于第二管道121沿轴向在远离第二管道121下端的第二位置和靠近第二管道121下端的第一位置之间来回移动,并能够绕该第二管道121的轴线转动。弹性件124设置于第二管道121与操作件123之间,以为该操作件123提供一个保持在第二位置上的弹性力。密封件125设置于第二管道121下端,用以在第二管道121螺接于第一管道113上时,密封储液腔110的注液口1101。圆筒形第二管道121、圆环形铆接件122、以及圆环形密封件125形成吸嘴单元12的主体部分,用于封堵注液口1101和导出雾气。可以理解地,当吸嘴单元12不呈圆柱状时,第二管道121、铆接件122、弹性件124、操作件123以及形密封件125中的部分或全部的形状均可做相应的改变。操作件123设置也不局限于呈筒状。

第二管道121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包括一个阶梯轴状本体部1211、共轴地设置于该本体部1211顶面中部的上管段1212、共轴地设置于该本体部1211底面中部的下管段1213、以及设置于该本体部1211底面周缘并向下伸出的环形裙边1214。本体部1211直径较小的第一轴段的顶面靠近边缘处还向上突起有一对限位部1215,该一对限位部1215分别位于该上管段1212的两相对侧,用于可操作性地与操作件123相配合,使第二管道121能够随操作件123转动。该上管段1213的孔径小于本体部1211和下管段1213的孔径,且其下端部的内壁面上形成有内螺纹结构1216,该内螺纹结构1216用于与第一管道113的第二外螺纹结构1135相螺接。下管段1213用于套设于第一管道113上端的外围,并与第一管道113上端一道界定出一个供密封圈1136紧密地收容的空间,以防止储液腔110中的液态介质经由注液口1101内缘进入到内螺纹结构1216与第二外螺纹结构1135配合处,从而可以防止液态介质泄漏至第二管段121中。裙边1214与下管段1213一道界定出一个环形收容空间1217,供密封件125收容于其中。

铆接件122在一些实施例中圆环形主体部1221以及由该主体部1221底面向下伸出的圆环形铆接部1222,该铆接部1222可通过焊接等方式连接于第二管道121的上管段1212的上端,该主体部1221的外径大于操作件123的卡环1232,从而可以防止卡环1232从该上管段1212上脱落。

操作件123在一些实施例中可包括圆筒状操作本体1231、设置于操作本体1231上端的卡环1232、由操作本体1231的上端面周缘向上伸出的圆筒形上裙边1233、由操作本体1231的下端面周缘向下伸出的圆筒形下裙边1234以及由下裙边1234的下端面向上延伸至操作本体1231上一段距离的一对卡槽1235。操作本体1231的内径大于上管段1212的外径,并小于本体部1211的第一轴段的外径,且两者之间界定出一个用于收容弹性件124的空间1236。卡环1232的内径略大于上管段1212的外径,以便其能够套设于上管段1212,并可相对于上管段1212沿轴向在远离上管段1212下端的第二位置和靠近上管段1212下端的第一位置之间来回移动,并能够绕该上管段1212的轴线转动,进而让整个操作件123能作相应的运动。上裙边1233的内径略大于铆接件122的主体部1221的外径,使得操作件123相对于第二管道121的运动不受铆接件122的干扰,并具有美观的效果。下裙边1234的内径略大于第二管道121的本体部1211的直径较大的第二轴段的外径,以遮挡出该第二轴段处,具有美观的效果。当该一对卡槽1235分别与第二管道121上的一对限位部1215分别对准时,操作本体1231的下端面能够下移至抵靠到本体部1211直径较小的第一轴段的顶面,此时该一对限位部1215分别收容于该一对卡槽1235中。此时,当操作件123旋转时,卡槽1235在操作本体1231上的部分的侧壁面与限位部1215的侧面相抵。施加给操作件123的扭转力被传递给限位部121,进而传递给第二管道121,使得第二管道121能够随操作件123一同旋转。如图11所示,当该一对卡槽1235未与该一对限位部1215对准,或者两者对准但是未下压时,限位部1215位于操作本体1231的下端面以下,操作件123只能绕轴线空转,而无法将扭转力传递给第二管道121。

弹性件124在一些实施例中可为柱状弹簧,其内径略大于第二管道121的上管段1212的外径,从而可以轴向套设于上管段1212上。弹性件124下端与第二管道121的本体部1211的上表面相抵,上端与操作件123的卡环1232的下表面相抵,为卡环1232提供一个保持抵靠在铆接件122底面的弹性力,进而使得没有外力情况下,将操作件123保持于上述第二位置上,此时操作件123的旋转只能空转,而不能带动第二管道121旋转,提升了吸嘴单元12从主体单元11上拆卸下来的难度。

密封件125封堵于主体单元11的注液口1101上,防止液态介质从主体单元11和吸嘴单元12结合处的外缘泄漏。

可以理解地,该电子雾化装置1并不局限于圆柱状,其也可以呈椭圆柱状、长方体状等其他形状。当电子雾化装置1呈其他形状时,其相应的零部件的形状也可以适应地调整。

可以理解地,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可以对上述技术特点进行自由组合,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凡跟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所做的等同变换与修饰,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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