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和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29940阅读:301来源:国知局
系统和组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用于通过从分配器分配的液体再填充储藏器的系统和装置,具体但不排外地,涉及用于通过来自再填充分配器的、包括尼古丁的液体基本上无泄漏地再填充香烟替代装置的储藏器的系统和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香烟替代装置是一种电子装置,其通过产生通过嘴吸入肺中然后呼出的气雾或蒸汽来允许使用者模拟吸烟的行为。吸入的气雾或蒸气通常含有尼古丁和/或其它调味剂,却没有与传统香烟或烟草产品相关联的气味和健康风险。在使用中,使用者会体验到与在传统香烟或烟草产品中所体验的类似的满足感和身体感觉,并且呼出的气雾或蒸汽的外观与使用这种传统香烟或烟草产品时呼出的烟的外观类似。
[0003]香烟替代装置通常采用热和/或超声搅拌将包含尼古丁和/或其他调味剂、丙二醇和/或以甘油为基础的基质的溶液蒸发成用于吸入的蒸汽的气雾。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理解的是,如本文所用的术语“香烟替代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输送系统(ENDS)、电子香烟、电子卷烟、电子烟、蒸汽香烟、烟斗、雪茄,小雪茄、蒸发器以及具有用于产生由使用者吸入的气雾或蒸汽的类似性质的装置。这种香烟替代器件包括液体储藏器元件,该液体储藏器元件通常包括诸如加热元件或其他适合的元件的蒸发器或雾化元件,并且还被称为雾化器、烟弹雾化器(cartomizer)和透明雾化器(clearomizer)。一些电子香烟是一次性的;其他电子香烟是可重复使用的,具有能够更换和能够再充填的部分。
[0004]香烟替代装置通常类似于传统香烟,为在一端具有嘴部件的圆筒形式,使用者能够通过该嘴部件吸用于吸入的气雾或蒸汽。这些装置通常具有一些共同的部件:电源,诸如电池;储藏器,用于保持待蒸发的液体;汽化部件,用于雾化和/或汽化液体,从而生成气雾和/或蒸汽;以及控制电路,能够响应于来自可由使用者操作或被配置成当使用者通过吸或吸入由嘴部件吸空气时检测的开关的致动信号来操作以驱动蒸发部件。
[0005]储藏器可为能够更换且能够再填充的容器,该容器联接至香烟替代装置的主体或设置在香烟替代装置的主体中,其中,香烟替代装置的主体通常由诸如高密度聚丙烯的弹性塑料材料制成。储藏器通常包括其中存储液体的芯吸材料,但也可以只是存储空间而没有任何芯吸材料。一旦能够更换或能够再填充的储藏器被清空,就必须对其进行更换或再填充。
[0006]可更换式储藏器通常被设置为预填充盒的形式,该预填充盒能够可靠地且可移除地接合至香烟替代装置的圆筒形主体或位于香烟替代装置的圆筒形主体内。这些储藏器和蒸发元件还可以集成到通常被称为烟弹雾化器的单个部件内,其中,烟弹雾化器可为一次性的或能够再填充的。另外,可更换式储藏器还可以与嘴部件一体形成。
[0007]为了将可更换式储藏器安装至香烟替代装置的主体或安装在香烟替代装置的主体内,主体的特征设置为与在储藏器的一部分上形成的互补特征相接合,从而将储藏器牢固并可移除地联接至香烟替代装置的主体,由此防止储藏器从香烟替代装置意外或无意分离。这些互补特征通常通过紧密配合或过盈配合将储藏器固定至香烟替代装置的主体,并且安装步骤使香烟替代装置的主体的一部分刺穿储藏器,从而允许分配液体。
[0008]可替代地且最常见地,使用者采用可再填充型的储藏器。通常,香烟替代装置的能够再填充的储藏器通过来自分配器的分配液体来进行再填充,其中,分配器通常类似于用于分配眼药水的小滴瓶。主要因为其成本低,所以再填充分配器为优选的。
[0009]在香烟替代装置中用于产生气雾或蒸汽的液体的成分变化很大,但通常包括水以及丙二醇和/或基于甘油的基质中的调味剂。尼古丁也可以包括于旨在达到尼古丁替代物的作用的溶液中,而没有与烟草烟雾相关联的有害产物。
[0010]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理解的是,如本文中所用,术语“液体”可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使用或不使用热和/或超声波进行雾化或蒸发的任何液体、凝胶、粉末和气体连同包括液体、凝胶、粉末和气体的混合物的液体。
[0011]在从分配器再填充储藏器时,使用者通常通过挤压分配器的壁将液体从分配器的出口液体分配尖端滴入储藏器的入口。然后,储藏器中的所有芯吸材料都吸收所分配的液体,或者所分配的液体简单地填充储藏器中的空间。由于香烟替代装置上的入口的直径通常非常小,所以正确对准分配器的液体分配尖端以防止溢出是很重要的。另外,使用者必须正确判断为了能够控制地将液体从液体分配尖端排出而应使用的挤压分配器的压力。另夕卜,随着使用者释放瓶子,空气通过液体分配尖端被吸入以替代已被分配的液体的体积,但是还能够从储藏器吸取最近分配的液体,并且吸回到分配器中,从而导致液体微滴从储藏器意外排出。因此,这种再填充技术很繁琐,并且通常会导致具有油性一致性的油性液体溢出,所以一些使用者发现在通过储藏器的入口注射液体之前采用注射器从分配器的出口抽吸液体更方便。
[0012]US 2014/0283946 Al (Kribs等人)公开了一种从分配器再填充香烟替代装置的储藏器的方法。该公开的专利申请描述了安装在标准的点眼药器式再填充分配器的液体分配尖端之上的帽。该帽具有第一部分和内环形壁,其中,第一部分具有孔,孔中接收标准瓶的液体分配尖端,内环形壁具有螺纹,以使得在液体分配尖端与内环形壁的螺纹部分之间设置有间隙。当要将液体分配到储藏器中以再填充储藏器时,帽的第一部分被拧到香烟替代装置的、具有往复螺纹的外部。当完全接合时,帽的第一部分基本上抵靠香烟替代装置的储藏器的入口密封,从而允许液体在分配器与储藏器之间流动并抑制泄漏。
[0013]香烟替代装置的普及和使用在过去几年迅速提高。虽然最初仅作为用于帮助希望戒掉传统香烟和烟草产品的吸烟成瘾者的辅助品销售,但是消费者越来越将香烟替代装置视为合意的生活方式辅助品。这已经引起关注,香烟替代装置可能在人群的某些部分中变得时尚,因此它们的使用可能吸引儿童和年轻人,而这些人随后可能升级到传统香烟和烟草制品O
[0014]关于长期使用香烟替代装置以及吸入包括尼古丁成分的雾化雾和/或蒸汽对健康的长期影响也引起了当前很大的科学争论。然而,一般都认为,这种香烟替代装置的使用者所消耗的有毒物的水平仅为传统香烟和烟草产品的使用者所消耗的一小部分。例如,参照John H.Lauterbach等人在2012年3月10日至16日于加利福尼亚旧金山召开的SOT上发表的“对由电子输送系统产生的主要气雾中的有害和潜在有害成分进行估计的建议草案(Suggested Protocol for Estimat1n of Harmfuland Potentially Harmful Constituents in Mainstream Aerosols generated byElectronic Delivery Systems (ENDS)),,,(http://cigtoxdoc.ehost_servicesll3.com/sot2012posterl860aspresented.pdf),该文通过参考并入本文。
[0015]然而,与长时间使用香烟替代装置相关的健康问题日益受到负面新闻报道,并且是很多政治辩论的主题。具体关注的一个领域是目前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很多液体的质量和原产地。具体由医学界提出的关注还着眼于消费者缺乏与使用香烟替代装置以及相关联的液体相关的可用信息,这使得他们无法就香烟替代装置的使用做出明智决定。
[0016]为了解决对传统香烟和烟草产品的安全和质量的担忧,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03年5月公布了《烟草控制公约》(FCTC)。FCTC规定旨在规范烟草和烟草替代产品的销售和营销、与这种产品相关的信息的公开、这种产品的包装和标签以及这种产品的广告。这些规定对欧盟(EU)及其成员国具有约束力,欧盟(EU)及其成员国已经在一系列后续会议期间通过一致同意为FCTC规定的实施通过了一组准则。虽然FCTC没有预料到香烟替代装置的市场,但是一些成员国的政府已经决定适合使源自FCTC并与传统香烟和烟草产品相关的当前立法适合纳入这种香烟替代装置。
[0017]欧洲正努力使现行立法适应从新兴鉴定健康风险科学委员会(Scientif icCommittee on Newly Identified Health Risks(SCENIHR))收到的对无烟烟草制品和烟草添加剂的建议和各种报告的公开。欧盟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4年4月3日提出废除指令2001/37/EC,并且替代以指令2014/40/EU (烟草产品指令或TPD)。虽然仍有待颁布为欧盟成员国的国内法并且预期到2016年五月才开始生效,但是TH)提出适用于香烟替代装置的法规,该法规将:
[0018]?通过为再填充储藏器、容器、罐和盒设置最大尺寸来限制无意暴露于尼古丁的风险(第20.3(a)条)。
[0019]?将液体中的尼古丁浓度限制在20毫克/毫升(第20.3(b)条)。
[0020]?禁止在液体中使用某些添加剂(第20.3 (C)条)。
[0021]籲要求在液体的制造中仅使用高纯度成分(第20.3(d)条)。
[0022]籲要求使用成分(除尼古丁之外)在加热或不加热形式都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第 20.3 (e)条)。
[0023]籲要求所有香烟替代装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以一致的水平提供尼古丁剂量(第20.3(f)条)。
[0024].要求所有产品包括儿童标签和防篡改标签、紧固件和打开机构(第20.3 (f)条)。
[0025]籲要求所有产品达到一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以确保该产品在使用和再填充过程中不破裂或泄露(陈述事实部分的第41段,倒数第二句和尾句)。
[0026]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特别关注的一个领域是香烟替代装置和再填充液体在超市和其他销售点中的增加的可获得性会造成健康风险,尤其是在它们落入儿童手中的情况下。虽然这些液体通常包含浓度小于或等于液体的3.6% (通常被视为安全且仅为刺激物)的尼古丁,但是以前曾将浓度高得多的尼古丁作为杀虫剂使用,并且50至100毫克浓度对人体有害。尽管如此,包括尼古丁的溶液被邮政服务和运送者作为有毒物处理,并且当以散料进行处理和存储时需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0027]在设计本实用新型的各方面和实施方式时考虑了前述内容。
【实用新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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