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以消除静电的安全防护手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8416阅读:60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全防护手套,特别涉及一种可以消除静电的安全防护手套。



背景技术:

我国的工业是以制造业为主体,在制造业的生产中,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静电,这些静电必须及时排除,否则会产生电火花,在一些场合例如电子厂或布料厂,静电会使电子元器件失灵或使布料粘结,因此会影响生产,而在一些易燃易爆的区域,例如面粉厂、油料厂、加油站,静电会引发电火花,电火花就会在这些区域引发火灾甚至爆炸的事故,因此在这些场合必须除静电操作。目前除静电的主要方法是操作者穿戴静电手环或静电脚环,静电手环或静电脚环不仅穿戴不舒适、而且影响操作人员大范围的移动,因此一些致力于消除人体静电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的生产厂家都希望有一种不影响劳动者正常操作的除静电设备,在消除静电的同时还可以帮助操作人员更好的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可以消除静电的安全防护手套,解决了目前消除静电所使用的静电手环或静电脚环穿戴不舒适以及影响操作人员大范围的移动的问题,设置了一个手套体,在手套体内设置金属丝网和接电口及时导出人体所产生的静电,并在手套的两侧分别喷涂防滑胶块和防水层以增强使用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范围。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可以消除静电的安全防护手套,包括手掌套、拇指套、食指套、中指套、无名指套和小指套,所述手掌套的底端设有开口,所述手掌套的顶端依次导通连接设有所述拇指套、所述食指套、所述中指套、所述无名指套和所述小指套,所述手掌套、所述拇指套、所述食指套、所述中指套、所述无名指套和所述小指套的手心一侧均连接设有防滑胶块,所述手掌套的内壁设有金属丝网,所述手掌套的边侧嵌合设有接电口,所述金属丝网电性连接所述接电口,所述手掌套、所述拇指套、所述食指套、所述中指套、所述无名指套和所述小指套由牛皮材料或人造革材料或棉布材料制成,所述手掌套、所述拇指套、所述食指套、所述中指套、所述无名指套和所述小指套的手背侧喷涂设有防水层。

优选地,所述金属丝网由不锈钢丝材料或铜丝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解决了目前消除静电所使用的静电手环或静电脚环穿戴不舒适以及影响操作人员大范围的移动的问题,在手套主体内设置金属丝网和接电口及时导出人体所产生的静电,并在手套主体的两侧分别喷涂防滑胶块和防水层以增强使用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范围,手套使用牛皮材料或人造革材料或棉布材料制成,坚实耐用。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观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手掌套;2、开口;3、拇指套;4、食指套;5、中指套;6、无名指套;7、小指套;8、防滑胶块;9、金属丝网;10、接电口。

具体实施方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以消除静电的安全防护手套,包括手掌套1、拇指套3、食指套4、中指套5、无名指套6和小指套7,手掌套1的底端设有开口2,手掌套1的顶端依次导通连接设有拇指套3、食指套4、中指套5、无名指套6和小指套7,手掌套1、拇指套3、食指套4、中指套5、无名指套6和小指套7的手心一侧均连接设有防滑胶块8,当使用者抓取物品时,防滑胶块8可以利用摩擦力帮助使用者更好的抓紧物品,防止其脱落,手掌套1的内壁设有金属丝网9,金属丝网9具有导电性能,手掌套1的边侧嵌合设有接电口10,用于电性连接外部的除静电设备,金属丝网9电性连接接电口10,可以及时导出静电,手掌套1、拇指套3、食指套4、中指套5、无名指套6和小指套7由牛皮材料或人造革材料或棉布材料制成,手掌套1、拇指套3、食指套4、中指套5、无名指套6和小指套7的手背侧喷涂设有防水层,使本实用新型具有防水的功能。

金属丝网9由不锈钢丝材料或铜丝材料制成,不锈钢丝材料和铜丝材料具有很好的结构强度以及导电性能,因此可以很好的进行静电的导出。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解决了目前消除静电所使用的静电手环或静电脚环穿戴不舒适以及影响操作人员大范围的移动的问题,在手套主体内设置金属丝网和接电口及时导出人体所产生的静电,并在手套主体的两侧分别喷涂防滑胶块和防水层以增强使用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范围,手套使用牛皮材料或人造革材料或棉布材料制成,坚实耐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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