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冲击力的多角度制鞋压底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57294发布日期:2018-10-26 18:51阅读:3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户外鞋生产设备,具体涉及一种大冲击力的多角度制鞋压底机。



背景技术:

户外鞋在生产中需要对鞋底进行压底,现有技术中由于大冲击力的多角度制鞋压底机的结构设置不合理,在压底机对鞋底压底的过程中,达不到大冲击力,多角度压底的作用。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特提出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大冲击力的多角度制鞋压底机。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大冲击力的多角度制鞋压底机,包括底座、工作台、电机支架、凸柱、电机、旋转套、连杆、钢丝绳和橡胶压块,底座上设置工作台和电机支架,工作台的上表面为工作面,工作台的上表面设置用于卡设鞋底的凸柱,电机支架的顶端固定设置电机,电机包含电机轴,电机轴上套设与电机轴联动的旋转套,连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旋转套的一侧,连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钢丝绳的一端,钢丝绳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橡胶压块,橡胶压块包含下表面,橡胶压块的下表面包含围绕电机轴轴心线旋转形成的环形面,所述工作台的上表面位于环形面上。

优选地,所述环形面为橡胶压块的下表面远离电机轴轴心线时围绕电机轴轴心线旋转形成的环形面。

优选地,该大冲击力的多角度制鞋压底机还包括设置在电机支架上的接收器、开关按钮、信号转换器、控制器和电源,接收器通过导线连接开关按钮和信号转换器,信号转换器通过导线连接控制器,控制器通过导线连接电源和电机。

优选地,所述控制器为PLC控制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离心冲击力的方式进行制鞋压底,达到大冲击力,多角度压底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电机进一步旋转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电机进一步旋转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电机进一步旋转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图4电机进一步旋转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图5电机进一步旋转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参照各图,一种大冲击力的多角度制鞋压底机,包括底座1、工作台2、电机支架3、凸柱4、电机5、旋转套6、连杆7、钢丝绳8和橡胶压块9,底座1上设置工作台2和电机支架3,工作台2的上表面为工作面,工作台2的上表面设置用于卡设鞋底的凸柱4,电机支架3的顶端固定设置电机5,电机5包含电机轴10,电机轴10上套设与电机轴10联动的旋转套6,连杆7的一端固定连接旋转套6的一侧,连杆7的另一端固定连接钢丝绳8的一端,钢丝绳8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橡胶压块9,橡胶压块9包含下表面,橡胶压块9的下表面包含围绕电机轴10轴心线旋转形成的环形面,工作台2的上表面位于环形面上。

优选地,环形面为橡胶压块9的下表面远离电机轴10轴心线时围绕电机轴10轴心线旋转形成的环形面。

优选地,该大冲击力的多角度制鞋压底机还包括设置在电机支架3上的接收器11、开关按钮12、信号转换器13、控制器14和电源15,接收器11通过导线连接开关按钮12和信号转换器13,信号转换器13通过导线连接控制器14,控制器14通过导线连接电源15和电机5。

优选地,控制器14为PLC控制器14。

在使用的时候:

1、本实用新型采用离心冲击力的方式进行制鞋压底,达到大冲击力,多角度压底的作用。

2、具体使用时,鞋底卡设在工作台2的上表面的凸柱4上,也可采用黏胶粘接的方式设置在凸柱4上,凸柱4的形状一般可以设置成与鞋底形状相适配的形状,以方便鞋底与凸柱4的连接,在连接之后,用户可启动电机5,电机5旋转,电机5的转速一般采用30转每分钟——50转每分钟的转速,以便电机轴10通过旋转套6、连接杆和钢丝绳8带动橡胶压块9以电机轴10的轴心线为中心座离心旋转运动,进而使橡胶压块9的下表面包含围绕电机轴10轴心线旋转形成的环形面,由于工作台2的上表面位于环形面上,在橡胶压块9做离心旋转运动时,能够间隔性的敲击在工作台2上表面的鞋底,此时的敲击是橡胶压块9每沿电机轴10心线转动一周,则可对工作台2上表面的鞋底敲击压底一次,采用钢丝绳8结构,能够便于橡胶压块9对工作台2上表面的鞋底敲击之后的避让工作台2继续进入环形面上,以便下一次敲击压底,采用的钢丝绳8结构,使本实用新型每一次敲击的角度和力度都能够有略微不同,相对的达到大冲击力,多角度压底的作用。

图中,描述位置关系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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