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绞式除毛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58025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卷绞式除毛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生活用品,特别是涉及一种除毛器。
技术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社交活动的频繁,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的形象和仪表,需要将身上的体毛除去。目前市场上广泛使用的一种毛夹,将体毛直接夹住而拔离毛孔,这种除毛方式在体毛被拔离的刹那会有很剧烈的刺痛感,非常不舒服,是其最大的缺点。中国传统的除毛方式为挽面,将一条线的两端把一端由嘴巴咬住而另端由另一手拉住,另一手则握住中间转折处并予转动使弯折的两线段形成一段适当交缠的卷绕段,将该卷绕段压于皮肤上,由咬住该线一端的嘴巴与拉住另一端的手交互拉动,卷绕段在皮肤表面来回滑移滚动可将皮肤表面的细毛卷起拔出,该方式虽能减轻刺痛与不舒服感,但操作难度较高,使用不方便,个人不能对自己进行操作。近来,市面上也有另一种除毛器,有的是内设刀片可用来刮除体毛,有的则是内设电动剪可以剃除体毛,然而这两种方式只是将毛根以上的部份加以切除,客观存在还会继续长出来,必须以常地剃,只是治标而已,而且会使新长出来的体毛越来越粗,越来越不好剃。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克服上述除毛方式的各种缺点而结构简单、方便自行操作而以卷拉方式温和地将体毛拔除干净,并将拔毛的刺痛感降到最低的除毛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由两片两端朝外弯曲的弯折片在中间弯折处绞接成一似X形的交叉柄部,两弯折片共四端各向同一侧矗立设有拉线支柱,在各拉线支柱末端各设有线头固定槽,四个线头固定槽上设有交叉的两条线段,两条线段在交叉点形成一段适长的卷绕段。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由两弯折片绞接成似X形交叉柄部上的拉线支柱,所拉两条在中间形成一卷绕段的交叉线段的张合操作,可简易自行操作以交叉线卷绞拔起的除毛方式,能温和地将体毛拔除干净,并将拔毛的刺痛感降到最低,且该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方便、成本低廉,是一种结构简单、方便自行操作而以卷拉方式温和地将体毛拔除干净,并将拔毛的刺痛感降到最低的除毛器。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由两片两端朝外弯曲的弯折片1、2在中间弯折处绞接成一似X形的交叉柄部,其中两弯折片1与2在相对端可向外凸设手指夹圈14与15,以辅助握持;两弯折片1、2共四端各向同一侧矗立设有拉线支柱3、4、5、6,在各拉线支柱末端各设有一线头固定槽7、8、9、10,先将一条线12系结于交叉相对的两拉线支柱3与5的线头固定槽8与10上,而第二条线13系结于第二组拉线支柱4与6的线头固定槽7与9上时可与第一条线交叉,并于交叉处缠绕几圈形成一段适当长的卷绕段11。
参见图2,手指进入弯折片1、2的手指圈14、15,而后拔动两弯折片1与2使弯折片1与2四端的拉线支柱3、4、5、6可带动两条线12、13变化交叉的角度,而使两线交叉点的卷绕段11可来回移动,而把线12、13按压于皮肤籍该卷绕段11在皮肤表面来回滑移滚动时可将皮肤表面的体毛卷绞拔除。
这样的卷绞拔起的除毛方式相对于用毛夹挫拉除毛的方式可大幅降低毛根被拔离毛囊时的刺痛感与不舒服,又只要面向镜子便可自助对着自己的脸部做挽面操作,以及身体其他部位的除毛操作,而且能很容易地使用上手,大幅提高使用操作的便利性。
本实用新型不仅仅限于如上所述结构,举凡运用两片绞接而在四端部可供线头交叉固定缠绕形成一段卷绕段的技术而衍生的不同形态的结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卷绞式除毛器,其特征是由两片两端朝外弯曲的弯折片(1、2)在中间弯折处绞接成一似X形的交叉柄部,两弯折片(1、2)共四端各向同一侧矗立设有拉线支柱(3、4、5、6),在各拉线支柱(3、4、5、6)末端各设有线头固定槽(7、8、9、10),所述的四个线头固定槽(7、8、9、10)上设有交叉的两条线段(12、13),所述的两条线段(12、13)在交叉点形成一段适长的卷绕段(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卷绞式除毛器,其特征是在所述的两弯折片(1、2)的相对端可向外凸设手指夹圈(14、15)。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卷绞式除毛器,其特征是由两片两端朝外弯曲的弯折片(1、2)在中间弯折处绞接成一似X形的交叉柄部,两弯折片(1、2)共四端各向同一侧矗立设有拉线支柱(3、4、5、6),在各拉线支柱(3、4、5、6)末端各设有线头固定槽(7、8、9、10),所述的四个线头固定槽(7、8、9、10)上设有交叉的两条线段(12、13),所述的两条线段(12、13)在交叉点形成一段适长的卷绕段(11)。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结构简单、方便自行操作而以卷拉方式温和地将体毛拔除干净,并将拔毛的刺痛感降到最低的除毛器。
文档编号A61B17/00GK2528397SQ0222359
公开日2003年1月1日 申请日期2002年3月12日 优先权日2002年3月12日
发明者李吉成 申请人:李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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