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股沟加压包扎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4329阅读:3675来源:国知局
腹股沟加压包扎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腹股沟加压包扎带,包括束腰带、一对绕腿带,所述绕腿带为环形,并且沿大腿外侧向内侧延伸的方向其宽度逐渐减小,形成一个倾斜切口,绕腿带的上端与束腰带为可拆连接,在绕腿带与人体腹股沟接触的地方还设有一对加压气囊,加压气囊的一侧设有充气嘴。使用时,左右绕腿带分别连接在束腰带上,方便病人大小便,可以较长时间穿戴,加压装置采用充气气囊,调压方便,压迫效果好,有利于病人术后的康复。
【专利说明】腹股沟加压包扎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包扎带,特别是涉及一种医用腹股沟加压包扎带。

【背景技术】
[0002]在医院,腹股沟加压包扎是经股动脉穿刺术后一种常用的包扎方法,现有的一种包扎是在穿刺处放置数层纱布,用弹力胶带绕于腿上。利用紧缠于腿上的胶带下的数层纱布产生的压力对腹股沟加压,由于许多病人对胶布过敏,因此给病人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并且去除胶布后的残余胶较难祛除,易粘附污物,产生穿刺处感染,实用效果不理想。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和不足,提供一种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可各种腹股沟、股静脉、股动脉等术后切口加压包扎的腹股沟加压包扎带。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0005]一种腹股沟加压包扎带,包括束腰带、一对绕腿带,所述绕腿带为环形,并且沿大腿外侧向内侧延伸的方向其宽度逐渐减小,形成一个倾斜切口,绕腿带的上端与束腰带为可拆连接,在绕腿带与人体腹股沟接触的地方还设有一对加压气囊,加压气囊的一侧设有充气嘴。
[0006]进一步的,所述束腰带通过尼龙搭扣粘接后绕在腰部,所述绕腿带为弹性透气材料,使用时可有效贴合人体表面,并且具有良好的透气性。
[0007]又进一步的,所述束腰带与绕腿带通过拉链连接。
[0008]再进一步的,所述束腰带与绕腿带还可以通过尼龙搭扣连接。
[0009]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为胶布过敏者提供了更好的选择,束腰带与绕腿带分体设计,左右绕腿带分别连接在束腰带上,方便病人大小便,可以较长时间穿戴,加压装置采用充气气囊,调压方便,压迫效果好,有利于病人术后的康复。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本实用新型腹股沟加压包扎带的使用示意图;
[0011]图2本实用新型绕腿带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中所示:1、束腰带2、绕腿带3、加压气囊4、充气嘴5、气泵。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4]实施例1:
[0015]结合图1和图2所示,一种腹股沟加压包扎带,包括一根系在腰上的束腰带1、连在束腰带I上的一对绕腿带2,所述绕腿带2为环形,并且沿大腿外侧向内侧延伸的方向其宽度逐渐减小,形成一个倾斜切口,使其能够完全覆盖腹股沟,又不影响病人大小便。绕腿带2的上端与束腰带I为可拆连接,其连接方式可以是拉链连接,也可以用尼龙搭扣连接。在绕腿带2与人体腹股沟接触的地方还设有一对加压气囊3,加压气囊3的一侧设有充气嘴4。
[0016]所述束腰带I通过尼龙搭扣粘接后绕在腰部,所述绕腿带2为弹性透气材料,使用时可有效贴合人体表面,具有良好的透气性。
[0017]使用时,可以将束腰带I和绕腿带2连接后,用类似穿三角裤的方式直接穿戴,也可将绕腿带2拆下,单独穿戴绕腿带2后再与束腰I带连接,穿戴完成后将气泵5与充气嘴4连接,对加压气囊4进行充气,达到合适的压力后将气泵5拔掉即可。当只有一侧需要加压时也可只穿戴对应一侧的绕腿带2,采用同样的方法进行加压包扎。
[0018]如上所述,结合附图和实施例所给出的方案内容,可以衍生出类似的技术方案。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腹股沟加压包扎带,包括束腰带(I)、一对绕腿带(2),其特征在于:所述绕腿带(2)为环形,并且沿大腿外侧向内侧延伸的方向其宽度逐渐减小,形成一个倾斜切口,绕腿带(2)的上端与束腰带(I)为可拆连接,在绕腿带(2)与人体腹股沟接触的地方还设有一对加压气囊(3),加压气囊(3)的一侧设有充气嘴(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腹股沟加压包扎带,其特征在于:所述束腰带(I)通过尼龙搭扣粘接后绕在腰部,所述绕腿带(2)为弹性透气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腹股沟加压包扎带,其特征在于:所述束腰带(I)与绕腿带(2)通过拉链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腹股沟加压包扎带,其特征在于:所述束腰带(I)与绕腿带(2)通过尼龙搭扣连接。
【文档编号】A61B17/135GK204072488SQ201420209919
【公开日】2015年1月7日 申请日期:2014年4月28日 优先权日:2014年4月28日
【发明者】张小璐, 陈允惠, 刘丽云 申请人:青岛市市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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