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面部祛红精华液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4840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于护肤品领域,尤指一种护肤精华液。



背景技术:

红血丝(或红脸膛)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外部环境恶劣、刺激面部敏感皮肤,造成面部皮肤过敏,进而促使毛细血管扩张形成皮肤损伤。皮肤的表皮层是没有毛细血管的,表皮层的细胞营养主要来源于我们皮肤表皮层的第三层棘层提供的,当棘层细胞受损,自身供给营养能力下降。皮肤自身具备修复能力,这时真皮层的毛细血管自主向上扩张,帮助棘层细胞提供营养,从而形成红血丝。表皮层的细胞破坏越严重、受损时间越长、毛细血管增生移行越重,红血丝就越严重。当皮肤受损30%,是呈点状的红血丝;皮肤受损50%,是呈线状的红血丝;皮肤受损70%,是呈网状的红血丝;皮肤受损90%,是呈片状的红血丝。

目前市场上治疗红血丝的方法比较多,一般有以下几种。

1、液氮冷冻治疗:适用于患部颜色较浅的患者,但此法效果不彻底,且冷冻之后可能留下不均匀的斑点。

2、光子治疗:光子嫩肤是目前市场上普遍使用的一种治疗方式。但一般光子嫩肤设备对红血丝的治疗方式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它在没有任何辅助条件下便贸然进行大面积的治疗,由于无法清晰的看清红血丝的所在,它的治疗就缺乏了针对性,不但创面大,治疗次数也多(一般需要5~8次),还会使没有引发红血丝的肌肤受损,脸部大面积发红、疼痛且恢复较慢。

3、激光治疗:激光治疗一般适用颜色较深的鲜红斑痣,但它也具有一定的弊端,它要求施治者在技术上要十分到位,如果激光治疗照射剂量太大,就会因照射过度而形成瘢痕,而且创面较大,有的还会出现色素沉积现象。

4、药物涂抹治疗:刺激较大,综合效果不明显。

另外,患者为了使自己的皮肤亮丽、细嫩,往往使用各种化妆品进行护肤。用在面部患有红血丝的敏感性皮肤上,用后产生皮肤过敏,这将给患者带来具大的痛苦;故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渴望寻找一种即可美容嫩肤、使皮肤细腻,又可以缓解或除去人们面部红血丝或红脸膛的面部祛红精华液的护肤品,但此问题长期以来都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面部祛红精华液。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面部祛红精华液,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多元醇5.9%-6.1%,鸡蛋清:9.8%-10.2%,海藻多糖:0.18%-0.22%,小分子透明质酸:0.08%-0.12%,苹果醋:0.045%-0.055%,氢化卵磷脂:0.48%-0.52%,四氢姜黄素:0.045%-0.05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4.9%-5.1%,甘草酸二钾:4.9%-5.1%,樱桃萃取液:0.48%-0.52%,水溶月桂氮草酮:1.8%-2.2%,猕猴桃提取液:0.9%-1.1%,水溶维生素E:1.9%-2.1%,水溶维生素C:1%-4%,辛酰羟肟酸:0.78%-0.82%,葡萄籽油:5%-6%,余量为水。

一种面部祛红精华液,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多元醇5.9%,鸡蛋清:10.2%,海藻多糖:0.18%,小分子透明质酸:0.08%,苹果醋:0.055%,氢化卵磷脂:0.48%,四氢姜黄素:0.04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4.9%,甘草酸二钾:5.1%,樱桃萃取液:0.48%,水溶月桂氮草酮:1.8%,猕猴桃提取液:0.9%,水溶维生素E:1.9%,水溶维生素C:4%,辛酰羟肟酸:0.78%,葡萄籽油:5%,余量为水。

本发明的优点效果:1、无创面:由于本技术是用护肤、涂抹的方法进行治疗赤红面、红血丝,故无机械损伤,不疼痛;

2、由于本技术中既含有祛红成分,又含有护肤成分,所以本发明能做到治疗与护肤同时进行,一举两得;

3、治疗期间无痛苦,老少皆宜;

4、治疗方便,成本低廉,深受用户欢迎。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阐述:

实施例1:

多元醇5.9%,鸡蛋清:10.2%,海藻多糖:0.18%,小分子透明质酸:0.08%,苹果醋:0.055%,氢化卵磷脂:0.48%,四氢姜黄素:0.04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4.9%,甘草酸二钾:5.1%,樱桃萃取液:0.48%,水溶月桂氮草酮:1.8%,猕猴桃提取液:0.9%,水溶维生素E:1.9%,水溶维生素C:4%,辛酰羟肟酸:0.78%,葡萄籽油:5%,余量为水。

实施例2:

多元醇6.1%,鸡蛋清:9.8%,海藻多糖:0.22%,小分子透明质酸:0.12%,苹果醋:0.045%,氢化卵磷脂:0.48%,四氢姜黄素:0.045%-0.05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4.9%,甘草酸二钾:5.1%,樱桃萃取液:0.48%,水溶月桂氮草酮:1.8%,猕猴桃提取液:1.1%,水溶维生素E:1.9%,水溶维生素C4%,辛酰羟肟酸:0.82%,葡萄籽油:5%,余量为水。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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