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供搬运车使用的床单及其固定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21814阅读:361来源:国知局
一种供搬运车使用的床单及其固定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方便快捷将床单固定在床单固定架上的床单及其固定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危重病人的手工搬运费时、费力且容易带来对危重病人的二次伤害。对危重病人进行转移时往往需要通过搬运车实现,吊床组件作为搬运车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接受和应用,而现有的床单和床单固定架连接不紧密且不方便;且搬运车的床单安装繁琐,大量浪费时间和体力,同时由于安装床单的繁琐造成危重病人的抢救不及时导致生命危险。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供搬运车使用的床单及其固定方法,通过在床单两侧设置了快速连接件,并通过快速连接件与固定布上的快速连接相互连接,使床单达到一个快速安装或拆卸,采用合理的固定方式,使床单反复利用率提高并且环保。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供搬运车使用的床单,该床单是设于搬运车上的卷床单机构上,它包括床单,在所述的床单两侧分别设有若干组快速连接件。

进一步,所述快速连接件为魔术贴、按扣、拉链或者纽扣中的任意一种。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供搬运车使用的床单固定方法,其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首先将床单两侧的快速连接件与卷床单传动机构上的固定布上的快速连接件相固定;

步骤2、启动卷床单传动机构,通过该机构上的两组卷轴反向旋转,使床单两侧卷绕在相对应的卷轴上,此时床单缓慢的被拉直或拉平;

步骤3、当步骤2中的床单被拉直或拉平时,床单会在两组卷轴反向旋转后会给床单施加一定的拉力,当拉力达到可供病人躺卧时即可。

所述的卷床单传动机构包括两组对称安装在固定架两端的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由罩板、电机固定罩、大齿轮、减速电机、电机支架和小齿轮组成,所述大齿轮与小齿轮相啮合,小齿轮安装在减速电机的输出轴上,减速电机通过螺钉固定在电机支架上,电机支架通过螺钉固定在电机固定罩,罩板通过螺钉固定在电机固定罩上,大齿轮安装在卷轴的端部,卷轴安装在固定架两端的轴套内,卷轴上设有通孔,卷轴的通孔内安装有固定布,所述的固定布上也设有快速连接件。

所述罩板上设有按钮面板。

所述减速电机为蜗轮蜗杆减速电机。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1)通过固定布上的快速连接件和床单上的快速连接件相固定,将床单固定在床单固定架上;启动卷床单传动机构并带动卷轴的转动,将床单卷绕在卷轴上,使床单更加稳固,且将床单拉平;

2)本发明固定布上的快速连接件和床单上的快速连接件相互连接的作用下,能快速的将床单固定在床单固定架上,从而方便床单的安装和后期的拆卸,解决费时、费力及周转时间长的靠人工移动危重病人的问题;

3)本发明采用合理的固定方式,使床单反复利用率提高并且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床单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床单和固定布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为卷床单传动机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卷床单传动机构与搬运车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5为卷轴和固定布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如图1-5所示,一种供搬运车使用的床单,该床单是设于搬运车12上的卷床单机构13上,它包括床单100,在所述的床单100两侧分别设有若干组快速连接件101。所述快速连接件101为魔术贴、按扣、拉链或者纽扣中的任意一种。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供搬运车使用的床单固定方法,其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首先将床单100两侧的快速连接件101与卷床单传动机构上的固定布5上的快速连接件50相固定;

步骤2、启动卷床单传动机构,通过该机构上的两组卷轴6反向旋转,使床单100两侧卷绕在相对应的卷轴6上,此时床单100缓慢的被拉直或拉平;

步骤3、当步骤2中的床单100在拉直或拉平时,床单100会在两组卷轴6反向旋转后会给床单100施加一定的拉力,当拉力达到可供病人躺卧时即可。

所述的卷床单传动机构包括两组对称安装在固定架4两端的传动机构,所述传动机构由罩板1、电机固定罩2、大齿轮3、减速电机7、电机支架8和小齿轮9组成,所述大齿轮3与小齿轮9相啮合,小齿轮3安装在减速电机7的输出轴上,减速电机7通过螺钉固定在电机支架8上,电机支架8通过螺钉固定在电机固定罩2,罩板1通过螺钉固定在电机固定罩2上,大齿轮3安装在卷轴6的端部,卷轴6安装在固定架4两端的轴套内,卷轴6上设有通孔,卷轴6的通孔内安装有固定布5,所述的固定布5上也设有快速连接件50。

所述罩板1上设有按钮面板10。所述减速电机7为蜗轮蜗杆减速电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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