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颈椎前路钢板与椎间融合器一体化内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钢板(1)和椎间融合器(2),所述钢板(1)的中部设有两个滑槽(11),所述钢板(1)的上端和下端分别固定于上椎体和下椎体上;
所述椎间融合器(2)为空心长方体结构,所述椎间融合器(2)的中间且沿所述椎间融合器的中心轴线方向贯穿设有植骨孔(21),所述椎间融合器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均设为粗糙面,所述粗糙面上均匀分布有齿状小突起(24);所述椎间融合器(2)的侧壁中部设有两个侧孔(22),用滑槽固定件(23)依次贯穿所述滑槽(11)和所述侧孔(22)并将所述椎间融合器(2)与所述钢板(1)进行连接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颈椎前路钢板与椎间融合器一体化内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板(1)的上端设有两个上固定孔,所述钢板(1)的下端设有两个下固定孔,用四个钢板固定件(12)分别贯穿两个所述上固定孔和两个所述下固定孔并将所述钢板(1)固定于上椎体和下椎体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颈椎前路钢板与椎间融合器一体化内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固定孔的内侧壁和所述下固定孔的内侧壁均设有螺纹,所述钢板固定件(12)为钢板螺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颈椎前路钢板与椎间融合器一体化内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滑槽(11)均为矩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颈椎前路钢板与椎间融合器一体化内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滑槽(11)平行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颈椎前路钢板与椎间融合器一体化内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侧孔(22)的内壁均设有螺纹,所述滑槽固定件(23)为滑槽螺钉。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颈椎前路钢板与椎间融合器一体化内固定系统, 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螺钉头端的直径大于所述滑槽(11)的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颈椎前路钢板与椎间融合器一体化内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植骨孔(21)的横截面为圆形或椭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