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设备的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配采血笔用针头,特别涉及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对比文件:专利号201520733519.0,申请日2015.9.21,专利权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医大学,所公开的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安全式采血针,它包括依次连接的采血针、连接管以及瓶塞穿刺针,其特征在于:所述采血针上套设有护针帽,另一端设有针柄,所述针柄上设有手持柄;还包括一安全套管,所述安全套管的一方侧壁上设有一开槽;所述针柄的侧壁上设有一滑杆;所述针柄通过滑杆与所述安全套管的开槽连接;所述开槽的长度大于所述采血针的长度;其深度大于所述采血针的直径;所述针柄的靠近所述采血针的侧壁上设有旋转挂钩以及两个卡槽;所述安全套管的一端侧壁上设有与所述旋转挂钩以及两个卡槽相配合使用的第一卡、第二卡和第三卡。
该发明专利所公开的技术,在采血针的安全套管的上下端没有密封透析纸与封口,容易造成针的污染,会对病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险,同时通过旋转挂钩与卡槽配合来固定针的位置的设计不实用,旋转挂钩容易钩破安全套管造成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配采血笔用针头,它通过在安全套管的上下端设有密封透析纸与封口,使用弹簧、上部弹簧装配部、弹簧卡环来移动针的位置,克服了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配采血笔用针头,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针座固定座,所述针座固定座的内腔呈中空,所述针座固定座的上端开设有上开口,靠近上开口的针座固定座内侧壁处形成凸起状的卡环,所述上开口处设有至少一层密封透析纸,所述针座固定座的下端设有下开口,靠近下开口的针座固定座内侧壁处形成凸起状的弹簧卡环,上述下开口处设有出口封门,上述内腔内设有一针座,该针座由弹簧装配部和针管装配部构成,所述弹簧装配部外壁和针管装配部外壁的衔接处形成环状台阶,所述弹簧装配部的外径大于所述卡环的内径,所述针座固定座内设有一弹簧,所述弹簧套接于针管装配部外部,该弹簧的一端抵住上述环状台阶的端面,所述弹簧的另一端抵住弹簧卡环,所述针座内设有一针管,所述针管贯穿针座设置。所述卡环的截面近似呈梯形或半圆弧形。所述密封透析纸与针座固定座加热密封固定。所述出口封门与针座固定座直接注塑成型。所述出口封门与针座固定座用透析纸加热密封。所述针管与针座直接注塑连接。所述针管与针座通过粘接剂粘接连接。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配采血笔用针头,能够减少对于针头的污染,同时能够保护针座固定座,提高安全与卫生水平,具有良好的实用性,相比现有技术而言,具有突出的实质特点和显著进步。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图。
其中:
1、针座固定座;
2、内腔;
3、上开口;
4、卡环;
5、密封透析纸;
6、下开口;
7、弹簧卡环;
8、出口封门;
9、针座;
10、弹簧装配部;
11、针管装配部;
12、环状台阶;
13、弹簧;
14、针管;
15、采血笔撞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进行描述。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配采血笔用针头,其区别于现有技术在于:它包括一针座固定座1,所述针座固定座1的内腔2呈中空,所述针座固定座1的上端开设有上开口3,靠近上开口3的针座固定座1内侧壁处形成凸起状的卡环4,所述上开口3处设有至少一层密封透析纸5,所述针座固定座1的下端设有下开口6,靠近下开口6的针座固定座1内侧壁处形成凸起状的弹簧卡环7,上述下开口6处设有出口封门8,上述内腔2内设有一针座9,该针座9由弹簧装配部10和针管装配部11构成,所述弹簧装配部10外壁和针管装配部11外壁的衔接处形成环状台阶12,所述弹簧装配部10的外径大于所述卡环4的内径,所述针座固定座1内设有一弹簧13,所述弹簧13套接于针管装配部11外部,该弹簧13的一端抵住上述环状台阶12的端面,所述弹簧13的另一端抵住弹簧卡环7,所述针座9内设有一针管14,所述针管14贯穿针座9设置。
在具体实施时,所述卡环4的截面近似呈梯形或半圆弧形。
在具体实施时,所述密封透析纸5与针座固定座1加热密封固定。
在具体实施时,所述出口封门8与针座固定座1直接注塑成型。
在具体实施时,所述出口封门8与针座固定座1用透析纸加热密封。
在具体实施时,所述针管14与针座9直接注塑连接。
在具体实施时,所述针管14与针座9通过粘接剂粘接连接。
在实际工作中,当采血笔撞杆15穿透密封透析纸5击打在针座9上,带动针座9与固定在针座1上的针管14在内腔2内向下移动,同时使弹簧13压缩,针管14刺穿出口封门8,完成采血动作,当完成采血动作后,弹簧13释放将针座复位。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只局限于上述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