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急诊内科听诊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67952发布日期:2019-06-11 23:23阅读:176来源:国知局
一种急诊内科听诊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急诊内科听诊器。



背景技术:

听诊器是内外妇儿医师最常用的诊断用具,是医师的标志,现代医学即始于听诊器的发明。听诊器自从1817年3月8日应用于临床以来,外形及传音方式有不断的改进,但其基本结构变化不大,主要由拾音部分(胸件),传导部分(胶管)及听音部分(耳件)组成。一般医生用听诊器听病人心脏的跳动是否有规律,听诊器不能改变病人心脏的跳动的快慢、振动幅度和距离,医生用听诊器是减少心脏声音的分散,听到的声音响度更大一些。

在现有的听诊器中均为耳塞式,在对成年病人进行诊断时由于耳塞外没有其他的隔音装置,造成了外音与听取的心脏跳动的声音相混淆,致使医生对病人的心跳规律判断错误,并且在对儿童进行诊断时由于儿童活泼好动,在儿童乱动时会使耳塞从医生的耳朵里掉出,造成诊断终止从新开始诊断,过多的浪费了医生和病人就诊的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急诊内科听诊器,结构合理,调节方便,利于医生作业。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急诊内科听诊器,包括听诊件、转换机构和隔音帽,所述的听诊件的输入端与转换机构的输出端密封连接,所述的隔音帽的内部中端分别设有耳塞和调节套,所述的调节套的一端贯穿隔音帽的听诊时远离耳朵一侧并延伸至隔音帽的外部设置,所述的耳塞的输入端贯穿调节套的设置在隔音帽内的一侧并与调节套内部的环形气囊固定连接,所述的耳塞的输出端贯穿隔音帽的听诊时靠近耳朵一侧设置,所述的调节套未设置在隔音帽内的一侧靠近顶端处内部下部侧壁设有软体,所述的软体上开有朝向调节套内部的多个凹槽,所述的调节套上设有缺口,所述的缺口设置在软体相对侧,所述的调节套内设有按压套,所述的按压套包括手柄和按压体,所述的手柄上设有与凹槽滑动连接的球体,所述的按压体与环形气囊接触设置,所述的听诊件的输入端贯穿按压套与耳塞的输入端密封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隔音帽内设有消音器,所述的消音器与位于隔音帽内部的调节套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手柄顶端设有防滑纹。

进一步的,所述耳塞的输出端外部开设有圆形出音孔。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一种急诊内科听诊器,通过隔音帽的设置,可使医生把耳塞带入耳朵上听诊时更加紧固,不会因为儿童乱动从而造成耳塞掉落的现象;调节套、环形气囊、软体上凹槽与手柄上球体相配合的设置,带上隔音帽时可根据耳塞与耳洞的距离来进行调节,使耳塞与耳洞之间密封更加紧密,解决了因外部声音传入到医生耳朵时与听诊传入的心跳声相混淆影响医生判断的问题,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急诊内科听诊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急诊内科听诊器中隔音帽结构示意图

1-听诊件;2-转换机构;3-隔音帽;4-耳塞;5-调节套;6-环形气囊;7-软体;8-凹槽;9-缺口;10-手柄;11-按压体;12-球体;13-消音器;14-防滑纹;15-圆形出音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急诊内科听诊器,包括听诊件1、转换机构2和隔音帽3,所述的听诊件1的输入端与转换机构2的输出端密封连接,所述的隔音帽3的内部中端分别设有耳塞4和调节套5,所述的调节套5的一端贯穿隔音帽3的听诊时远离耳朵一侧并延伸至隔音帽3的外部设置,所述的耳塞4的输入端贯穿调节套5的设置在隔音帽3内的一侧并与调节套5内部的环形气囊6固定连接,所述的耳塞4的输出端贯穿隔音帽3的听诊时靠近耳朵一侧设置,所述的调节套5未设置在隔音帽3内的一侧靠近顶端处内部下部侧壁设有软体7,所述的软体7上开有朝向调节套5内部的多个凹槽8,所述的调节套5上设有缺口9,所述的缺口9设置在软体7相对侧,所述的调节套5内设有按压套,所述的按压套包括手柄10和按压体11,所述的手柄10上设有与凹槽8滑动连接的球体12,所述的按压体11与环形气囊6接触设置,所述的听诊件1的输入端贯穿按压套与耳塞4的输入端密封连接。

所述隔音帽3内设有消音器13,所述的消音器13与位于隔音帽3内部的调节套5固定连接。

所述手柄10顶端设有防滑纹14。

所述耳塞4的输出端外部开设有圆形出音孔15。

本具体实施的工作原理为:使用时,把隔音帽3套在耳朵上,然后根据耳塞4与耳洞的距离来按压按压套上的手柄10,手柄10上的球体12与相应的凹槽8配合,按压体11会推动环形气囊6进行调节,在耳塞4与耳洞紧密连接之后停止按压手柄10即可。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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