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骨科脊柱损伤术后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42139发布日期:2019-02-12 21:37阅读:318来源:国知局
新型骨科脊柱损伤术后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脊柱损伤术后防护技术领域,具体为新型骨科脊柱损伤术后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脊椎亦称脊柱、脊梁骨,由形态特殊的椎骨和椎间盘连结而成,位于背部正中,上连颅骨,中部与肋骨相连,下端和髋骨组成骨盆。自上而下有颈椎7块、胸椎12块、腰椎5块、1块骶骨(由5块骶椎合成)和1块尾脊骨(由4块尾椎合成)共24块(成年人)独立的椎骨。脊椎内部自上而下形成一条纵行的脊管,内有脊髓。脊柱是身体的支柱,上传医疗用图,方便大家查找相关部位位于背部正中,上端接颅骨,下端达尾骨尖。脊柱分颈、胸、腰、骶及尾五段,上部长,能活动,好似支架,悬挂着胸壁和腹壁;下部短,比较固定。身体的重量和所受的震荡即由此传达至下肢。脊柱由脊椎骨及椎间盘构成,是一相当柔软又能活动的结构。随着身体的运动载荷,脊柱的形状可有相当大的改变。脊柱的活动取决于椎间盘的完整,相关脊椎骨关节突间的和谐。

以往的脊椎手术后没有器具对腰部和胸部等部位进行固定,若出现碰撞,不正确姿势过久会导致脊柱恢复变慢,甚至会二次伤害到脊柱。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新型骨科脊柱损伤术后防护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新型骨科脊柱损伤术后防护装置,包括总成框架、头枕和垫高片,所述总成框架的边缘均固定设有滑轨,所述总成框架由顶板、侧板和背板三部分组成,所述顶板、侧板和背板均通过滑轨固定在框架总成上,所述顶板上固定设有吊绳,所述吊绳固定设有两根,所述吊绳的末端连接有腋窝绑带,所述吊绳的内部固定设有弹力绳,两个所述侧板之间自上而下固定设有胸上绑带、胸下绑带和腰部绑带,所述胸上绑带和胸下绑带的宽度小于腰部绑带,所述胸上绑带和胸下绑带中间固定设有带扣,所述腰部绑带中间固定设有卡扣。。

优选的,所述背板的上方固定设有头枕,所述头枕为倒三角形状,所述头枕的两端连接有一根头部绑带。

优选的,所述背板上固定设有垫高片,所述垫高片固定设有两个,所述垫高片关于背板的竖直中心线对称。

优选的,所述侧板的内部固定设有弹簧层,所述弹簧层的内侧固定设有缓冲面层。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种实用新型通过设置了头部绑带、腋窝绑带、胸上绑带、胸下绑带和腰部绑带对上半身进行了全方位的固定和防护,且在侧板上设置了缓冲棉层和弹簧层,有效的防止了撞击等对人脊柱的伤害。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新型骨科脊柱损伤术后防护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总成框架,2-侧板,3-顶板,4-头枕,5-吊绳,6-缓冲棉层,7-弹簧层,8-头部绑带,9-腋窝绑带,10-胸下绑带,11-腰部绑带,12-卡扣,13-带扣,14-胸上绑带,15-滑轨,16-垫高片,17-背板。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新型骨科脊柱损伤术后防护装置,包括总成框架1、头枕4和垫高片16,所述总成框架1的边缘均固定设有滑轨15,所述总成框架1由顶板3、侧板2和背板17三部分组成,所述顶板3、侧板2和背板17均通过滑轨15固定在框架总成1上,所述顶板3上固定设有吊绳5,所述吊绳5固定设有两根,所述吊绳5的末端连接有腋窝绑带9,所述吊绳5的内部固定设有弹力绳,两个所述侧板2之间自上而下固定设有胸上绑带14、胸下绑带10和腰部绑带11,所述胸上绑带14和胸下绑带10的宽度小于腰部绑带11,所述胸上绑带14和胸下绑带10中间固定设有带扣13,所述腰部绑带11中间固定设有卡扣12。

所述背板17的上方固定设有头枕4,所述头枕4为倒三角形状,所述头枕4的两端连接有一根头部绑带8,头枕4有利于帮助病人保持好的颈椎姿势,从而帮助脊柱的恢复,所述背板17上固定设有垫高片16,所述垫高片16固定设有两个,所述垫高片16关于背板17的竖直中心线对称,垫高片16是保持腰部的前挺,所述侧板2的内部固定设有弹簧层7,所述弹簧层7的内侧固定设有缓冲面层6,弹簧层7起到缓冲身体受到的外力的作用。

工作原理:人首先进入到装置中,将胸上绑带14绑在胸的上方,将胸下绑带10绑在胸的下方,将腰部绑带11绑在腰部,将头枕在头枕4上绑上头部绑带,进行松紧调整后,将双臂穿过腋窝绑带9,进行手臂的绑定后就完成了上半身的绑定,其中侧板2上设有的缓冲棉层6和弹簧层7,有效的防止了撞击等对人脊柱的伤害。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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