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化妆品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涉及一种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的原料组合物及其应用。
背景技术:
几乎每一位消费者都希望自己能拥有靓丽健康的头发。头皮是头发生长的土壤。正如土壤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庄稼的收成一样,头皮的健康状态会直接影响头发的健康,进而影响个人的整体美观。
脱发是头皮最常见的一种健康问题。导致脱发的原因很多,其中,荷尔蒙在头发生命周期中导致脱发的作用是无可争议的,但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和加重脱发。当头皮感受到外部环境压力及接触污染物等刺激物,如日晒、空气污染物、烟尘和其他刺激物,会触发自身的免疫功能,引发炎症。过激炎症反应会影响血液循环,一方面导致细胞生长所需营养不足,延缓表皮细胞的更新活动;另一方面导致不能及时排泄炎症反应产物,致使炎症反应产物不断积累,使得头皮变得干燥和弹性下降,造成头皮老化。如果毛囊发炎,毛囊周围组织硬化,导致毛发锚固不良和过早脱落,头发就不能正常生长了。因此,头发护理离不开头皮护理,近年来人们对头皮护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健康的头皮护理首先是消除影响头皮健康的不利因素,如清除细菌,真菌、过量的不饱和脂肪酸、皮脂和皮脂氧化物等。其次是保护头皮免受过量紫外线和污染物如pm2.5,工业废气等的刺激,通过改善环境提高头皮的屏障功能、血液循环、抗炎症能力等防御功能。头皮护理的核心是维护头皮细胞的正常新陈代谢,而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为维护头皮细胞的正常新陈代谢提供了保障。
因此,研发一种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的原料组合物,能够用于头皮护理,进而防脱发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发明人经过深入研究,发现蓝桉叶提取物和麦芽低聚糖、葡聚糖等组分在特定的配比下能够形成很稳定的原料组合物,能有效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可用于制备皮肤护理产品,例如用于防脱发的头皮护理产品、身体护理产品和化妆品。
本发明的第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的原料组合物,可用于制备头皮护理产品、身体护理产品和化妆品。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的原料组合物,包括如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
所述溶剂为醇类溶剂。
根据本发明,所述蓝桉树叶提取物和麦芽低聚糖、葡聚糖等组分在特定的配比下能够形成很稳定的原料组合物,能有效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其中,所述麦芽低聚糖还可起到保湿剂的作用,同时有助于抑制蓝桉叶提取物的絮凝。当麦芽寡糖的质量百分比大于0.5%时,所述的原料组成混合物是稳定的。所述葡聚糖也具有保湿功效。同时,葡聚糖与麦芽寡糖协同作用,抑制蓝桉叶提取物的团聚。当所述葡聚糖的质量百分比小于0.001%时,所述的原料组成混合物是不稳定的。
根据本发明,当所述甘草提取物的质量百分比超过5%,会影响所述的原料组成混合物是稳定性,如果其含量小于0.01%,则本发明所期待的效果较弱。
根据本发明,所述蓝桉树叶提取物的质量百分比超过40%,则会引起皮肤刺激。当所述蓝桉树叶提取物含量小于1%时,则本发明所期待的效果较弱。
在上述特定的配方条件下制备得到的组合物的人体角质形成细胞的细胞增值率为10~60%。优选为20~60%。
根据本发明,优选地,所述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的原料组合物包括如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
所述溶剂为醇类溶剂。
在上述质量百分比条件下,所述的原料组合物具有更优的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的作用。
根据本发明,所述醇类溶剂选自1,3-丁二醇、乙醇、丙三醇中的一种或多种的混合物。
优选地,所述醇类溶剂为1,3-丁二醇或乙醇或两者的混合物。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醇类溶剂为1,3-丁二醇。
所述的水优选为去离子水或纯净水。
根据本发明,所述麦芽低聚糖是由α-葡萄糖单体组成的聚合物,包括麦芽糖三糖和麦芽糖四糖,所述麦芽糖四糖的质量百分比为1~96%。
进一步地,还包括麦芽糖五糖。
根据本发明,所述葡聚糖选自黑酵母菌培养液分离提纯的葡聚糖。
根据本发明,所述甘草提取物的有效成分包括甘草酸二钾和光甘草定,其中,所述甘草酸二钾在所述甘草提取物中的质量百分比为80~98%,所述光甘草定在所述甘草提取物中的质量百分比为0.001~0.2%。
根据本发明,所述蓝桉叶提取物选自生长期2~3年的蓝桉树幼叶提取物。采用生长期2~3年的蓝桉树幼叶作为蓝桉树叶提取物的原料,能够保证蓝桉叶提取物中含有较高的有效成分含量。
本发明中,所述蓝桉叶提取物可以为提取后未喷雾干燥的液态,其中含有溶剂,也含有固态物质。
所述蓝桉叶提取物也可以为提取后经过喷雾干燥的粉末。使用时,粉末状的蓝桉叶提取物经过溶剂稀释,形成液态。
所述溶剂优选为提取蓝桉叶所用的溶剂。
优选地,所述蓝桉叶提取物的固含量为0.01~5wt%。
本发明的第二个目的是提供上述原料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制备步骤:
1)、将配方量的甘草提取物、蓝桉叶提取物和溶剂加入容器中,搅拌均匀,得到混合物a;
2)、将配方量的麦芽低聚糖、葡聚糖和水加入步骤1)制备得到的混合物a中,搅拌均匀,得到本发明的原料组合物。
上述步骤1)中,所述蓝桉叶提取物如果是用1,3-丁二醇提取的,则优选为添加配方量的1,3-丁二醇。如果是用乙醇提取的,则优选为添加配方量的乙醇。
本发明的第三个目的是提供上述原料组合物的应用,用于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
根据本发明,上述原料组合物可用于制备皮肤护理产品,所述皮肤护理产品包括头皮护理产品、身体护理产品和化妆品。
进一步地,根据本发明,上述原料组合物可用于制备头皮护理产品,促进角质形成细胞增殖,进而防脱发。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技术效果:
(1)、本发明的原料组合物,具有保湿、抗炎、杀菌和止痒、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等多种功能,可用于制备皮肤护理产品,例如头皮护理产品、身体护理产品和化妆品。
(2)、在特定的配比前提下,麦芽低聚糖、葡聚糖等组分与蓝桉叶提取物共同作用,葡聚糖作为包合剂使蓝桉叶提取物均匀分散,并最终形成水包油型水相分散体系,有效抑制了蓝桉叶提取物的絮凝,具有良好的稳定性。采用本发明的组合物制备的皮肤护理产品同样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因此,显著提高了蓝桉叶提取物在皮肤护理产品领域例如头皮护理产品、身体护理产品和化妆品领域的应用。
(3)、用于头皮护理,可有效提高头皮的抗炎症能力,使头皮保持润湿、增强头皮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本能调节皮肤细胞活性,促进头皮角质形成细胞增殖,进而防止脱发。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应理解,以下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
以下实施例中原料和设备均为市售。
所述麦芽低聚糖来源于水解玉米淀粉。
所述葡聚糖选自黑酵母菌培养液分离提纯的葡聚糖。
所述甘草提取物为市售产品,购买自丸善制药株式会社
所述蓝桉树叶提取物为市售产品,购买自日油株式会社。也可采用现有技术,通过溶剂—1,3-丁二醇、乙醇和丙三醇等醇类溶剂或者醇类溶剂的混合物进行提取。
实施例1-15、制备原料组合物
实施例1-15的原料组合物,具体配方如表1所示。
表1原料组合物的配方
“—”表示不含该成分。
表1续表
“—”表示不含该成分。
实施例1-15的原料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制备步骤:
1)、将配方量的甘草提取物、蓝桉叶提取物和溶剂加入容器中,搅拌均匀,得到混合物a;
2)、将配方量的麦芽低聚糖、葡聚糖和水加入步骤1)制备得到的混合物a中,搅拌均匀,即得到实施例1-15的原料组合物,为棕色透明液体。
实施例1-15制备的原料组合物,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制备成头皮护理产品、身体护理产品或化妆品后同样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在低温(4℃),高温(50℃)条件下存储6个月后,产品无分层,无絮凝,因此仍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
实施例16、体外角质形成细胞增殖试验
将实施例1-15制备得到的原料组合物用于体外角质形成细胞增殖试验,包括如下步骤:
(1)、将人体角质形成细胞以每孔1×103个细胞的密度在96孔板内进行接种。
(2)、细胞接种后的第二天,向96孔板分别添加0.5μl的乙醇(作为对照组1),0.5μl的1,3-丁二醇(作为对照组2),和稀释至质量百分比为0.06%的实施例1-14的原料组合物(作为试验组)。
(3)、然后在co2孵化器中25℃培养24小时。
(4)、向试验组和对照组分别添加10μl的cellcountingkit-8(cck-8),于co2孵化器中培养3小时,然后使用酶标仪测定试验组、对照组1和对照组2在450nm处的吸光度,并根据吸光度计算人体角质形成细胞的细胞增殖率,结果如表2所示。
表2细胞增殖率
表2续表
由表2的数据可知,实施例1-15制备的原料组合物均具有明显的细胞增值作用,而只含乙醇的对照组1和只含有1,3-丁二醇的对照组2的细胞增值率为0。说明:麦芽低聚糖、葡聚糖、甘草提取物与蓝桉叶提取物共同作用,能够显著促进细胞增殖。
实施例4配方中,缺少蓝桉叶提取物,实施例10配方中,缺少甘草提取物,实施例12配方中,缺少葡聚糖,实施例13配方中缺少麦芽低聚糖,实施例14配方中,缺少葡聚糖和麦芽低聚糖。与其它实施例相比,实施例4、10、12至14的细胞增值率低至1~3,说明:缺少麦芽低聚糖、葡聚糖和甘草提取物中的任意一种成分时,原料组合物不具备良好的促进细胞增殖效果。
综上所述,结合表1和表2,本发明的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的原料组合物,包括如下质量百分比的组分:
所述溶剂为醇类溶剂。
在上述特定的配方条件下制备得到的组合物的人体角质形成细胞的细胞增值率为10~60%。
以上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其只作为范例,本发明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很容易想到,本发明的原料组合物,还可以用于制备需要促进人体角质形成细胞增殖的身体护理产品等产品。任何对该实用进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发明的范畴之中。因此,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下所作的均等变换和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