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用导尿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79245发布日期:2019-04-03 00:47阅读:561来源:国知局
女性用导尿管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医疗器材,尤其涉及一种女性用导尿管。



背景技术:

导尿管是以天然橡胶、硅橡胶或聚氯乙烯(PVC)制成的管路,可以经由尿道插入膀胱以便引流尿液出来,导尿管插入膀胱后,靠近导尿管头端有一个气囊固定导尿管留在膀胱内,从而对膀胱内的尿液进行排出;现有的导尿管在使用中由于其气囊为密闭式的,在插入至膀肿中不易插入,同时,插入后其气囊与尿道密闭性有待提高,易出现漏尿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适应现实需要,提供一种结构设计新颖、使用方便的女性用导尿管。

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设计一种女性用导尿管,包括插入管、设置于插入管前端的封闭气囊,所述插入管的前端封闭,插入管的前端侧壁上设有椭圆形的引流孔;所述封闭气囊下侧的插入管中下部上设有第二封闭式气囊,当所述插入管插入至尿道中时,所述封闭气囊位于膀胱内,所述第二封闭式气囊位于膀胱的下尿道口处。

优选的,靠近所述封闭气囊下侧的插入管上设有封闭副气囊,所述封闭副气囊小于所述封闭气囊的体积,且所述封闭副气囊紧邻所述封闭气囊设置。

优选的,所述封闭气囊、封闭副气囊、第二封闭式气囊均呈椭圆形。

优选的,所述插入管内设有导气管,所述导气管的尾端穿过插入管位于插入管的外部,所述导气管的前端开口并与所述封闭气囊连通。

优选的,所述封闭副气囊与所述导气管连通。

优选的,所述第二封闭式气囊与所述导气管连通。

优选的,所述插入管的前端顶部呈圆润的弧面。

优选的,所述插入管道的尾端管壁上开设有开口,还包括将所述插入管的前端送入至膀胱内的插杆,所述插杆的前端通过开口插入至插入管的前端并顶在插入管的前端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插杆的前端为弧面。

优选的,所述开口向外延伸构成延伸管。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设计其结构设计新颖、使用方便,通过多气囊的设计可以保证导尿管与尿道的密封性,杜绝漏尿现象的发生,其次,本导尿管插入时插入方便,降低给患者造成的不适感,提高使用时的舒适性。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导尿管的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使用状态结构另一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膀胱;2.插入管的前端;3.引流孔;4.封闭气囊;5.插入管;6.封闭副气囊;7.第二封闭式气囊;8.导气管;9.插入管下端与导尿袋连接的连接件;10.开口;11.插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一种女性用导尿管,参见图2至图4;包括插入管5、设置于插入管5前端的封闭气囊4,所述插入管的前端2封闭,且插入管的前端2侧壁上设有椭圆形的引流孔3。

进一步的,本设计还在所述封闭气囊4下侧的插入管中下部上设有第二封闭式气囊7,进一步的,本设计还在靠近所述封闭气囊下侧的插入管上设有封闭副气囊6,所述封闭副气囊6小于所述封闭气囊4的体积,且所述封闭副气囊6紧邻所述封闭气囊设置。当所述插入管插入至尿道中时,所述封闭气囊4位于膀胱内,封闭副气囊6位于膀胱1的上尿道口内,所述第二封闭式气囊7位于膀胱1的下尿道口处,通过此封闭气囊、封闭副气囊、第二封闭式气囊可以有效的对导尿管进行固定,通过可避免膀胱内的尿液遗漏现象的发生。

进一步的,所述封闭气囊、封闭副气囊、第二封闭式气囊均呈椭圆形。

进一步的,本设计还在所述插入管5内设有导气管8,所述导气管8的尾端穿过插入管位于插入管的外部,且所述导气管8的前端开口并与所述封闭气囊连通,同时,所述封闭副气囊与所述导气管连通,所述第二封闭式气囊亦与所述导气管连通。

通过此方式在使用前,其封闭气囊、封闭副气囊、第二封闭式气囊内未充有气体,此时可以将插入管较为轻松的插入到尿道中,当插入管插入后,通过导气管向封闭气囊、封闭副气囊、第二封闭式气囊内冲入气体,通过气体将封闭气囊、封闭副气囊、第二封闭式气囊撑起,实现对插入管的固定,之后将导气管的尾端封闭即可。

进一步的,本设计中的所述插入管的前端2顶部呈圆润的弧面,同时,还在所述插入管道5的尾端管壁上开设有开口10,所述开口向外延伸构成延伸管,还包括将所述插入管5的前端送入至膀胱内的插杆11,所述插杆的前端为弧面;使用时,插杆11的前端通过开口插入至插入管的前端并顶在插入管的前端内壁上,由于插杆具有一定的硬度,因此通过此插杆可以方便的将本导尿管插入尿道中并将封闭气囊送入膀胱1内,而后将插杆推出后通过导气管向封闭气囊、封闭副气囊、第二封闭式气囊内充气即可。

本发明的实施例公布的是较佳的实施例,但并不局限于此,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极易根据上述实施例,领会本发明的精神,并做出不同的引申和变化,但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