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适型医用注射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23362发布日期:2019-06-26 01:32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舒适型医用注射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用装置,尤其涉及一种注射器。



背景技术:

医用注射器是医务工作者最常用的工具,但目前的医用注射器只关注了临床的使用性,却忽略了使用者的舒适性。在单手使用注射器时,需要拇指须放在注射器针管后端,其余四指握住芯杆,依靠拇指推送实现注射器的抽吸或推送动作,但是现有技术中的注射器后端都设计有窄短的突起,使用时此处会使拇指受压,使用者每当抽吸液体时都感到拇指不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避免对拇指的硌压,增加使用者舒适性,降低使用者疲劳感,也有利于施力操作,便于单手操作注射器的抽吸或推送的舒适型医用注射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舒适型医用注射器,包括中空设置的注射筒,所述注射筒的前端连接有针头座,所述注射筒的后端设有限位环,所述注射筒的筒内设有活塞,所述活塞的后端连接有芯杆,所述注射筒的外壁的后端设有拇指托垫,所述拇指托垫的后端与所述限位环的前侧齐平对接,所述拇指托垫上设有凹陷设置的指端凹槽。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拇指托垫的前侧设有突出于所述指端凹槽的止挡台。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拇指托垫为弹性软体设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限位环包括向左右两侧突出的卡挡部和向上下两侧突出的连接部,所述卡挡部的宽度宽于所述连接部的宽度,且所述拇指托垫位于所述连接部的前侧。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指端凹槽内设有摩擦颗粒。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在单手使用注射器时,将拇指放在指端凹槽内,其余四指握住芯杆,能够依靠拇指推送实现注射器的抽吸或推送动作。拇指托垫的后端与限位环的前侧齐平对接,减少凸起部位对拇指的硌压,使拇指舒适。拇指托垫能够增大拇指与注射器的接触面积,使大拇指具有较好地附着点,便于施力操作注射器的抽吸或推送动作,有利于普通注射工作的抽吸或推送,也有利于中心静脉穿刺时,克服负压状态的抽吸。本实用新型能够避免对拇指的硌压,增加使用者舒适性,降低使用者疲劳感,也有利于施力操作,便于单手操作注射器的抽吸或推送。

附图说明

以下附图仅旨在于对本实用新型做示意性说明和解释,并不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俯视的外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注射筒;2-针头座;3-限位环;31-卡挡部;32-连接部;4-活塞;5-芯杆;6-拇指托垫;7-指端凹槽;8-止挡台。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舒适型医用注射器,包括中空设置的注射筒1,注射筒1的前端连接有针头座2,注射筒1的后端设有限位环3,注射筒1的筒内设有活塞4,活塞4的后端连接有芯杆5,芯杆5的后端延伸出注射筒1,注射筒1的外壁的后端设有拇指托垫6,拇指托垫6的后端与限位环3的前侧齐平对接,拇指托垫6上设有凹陷设置的指端凹槽7。在单手使用注射器时,将拇指放在指端凹槽7内,其余四指握住芯杆5,能够依靠拇指推送实现注射器的抽吸或推送动作。拇指托垫6的后端与限位环3的前侧齐平对接,减少凸起部位对拇指的硌压,使拇指舒适。拇指托垫6能够增大拇指与注射器的接触面积,使大拇指具有较好地附着点,便于施力操作注射器的抽吸或推送动作,有利于普通注射工作的抽吸或推送,也有利于中心静脉穿刺时,克服负压状态的抽吸。

拇指托垫6的前侧设有突出于指端凹槽7的止挡台8,上述结构能够对大拇指起到止挡限位作用,便于大拇指施力推送。

拇指托垫6为弹性软体设置,上述结构具有较好地舒适性。

限位环3包括向左右两侧突出的卡挡部31和向上下两侧突出的连接部32,卡挡部31的宽度宽于连接部32的宽度,且拇指托垫6位于连接部32的前侧,拇指托垫6位于窄短的连接部32处,符合使用者的使用习惯。

指端凹槽7内设有摩擦颗粒,上述结构能够增大摩擦,便于施力。

本实施例能够避免对拇指的硌压,增加使用者舒适性,降低使用者疲劳感,也有利于施力操作,便于单手操作注射器的抽吸或推送。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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