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方法,其用于:
(a)治疗其中施用生长激素是有利的病况,
(b)治疗骨关节炎,
(c)增加软骨细胞、蛋白聚糖或胶原产生或品质或修复,或促进软骨组织形成或修复,
(d)促进或改善肌肉、韧带或肌腱质量、修复、形成或功能,或
(e)治疗肌肉或结缔组织的炎性疾病、创伤病或遗传疾病,所述方法包括向对象施用有效的量肽,所述肽包括来自生长激素的羧基末端序列并且不包括负责igf-1产生的生长激素的结构域。
2.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病况不是肥胖症或骨病。
3.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病况是肌肉紊乱、萎缩症、恶病质、厌食症、aids消耗综合症、肌营养不良症、神经肌肉疾病、运动神经元疾病、神经肌肉接头的疾病、炎性肌病、烧伤、损伤或创伤。
4.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病况是虚弱或少肌症。
5.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肽促进分化为成肌细胞。
6.一种治疗涉及不充足的功能软骨细胞或不充足的功能软骨组织的病况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需要其的对象施用包括来自生长激素的羧基末端序列并且不包括生长激素的igf-1结构域的肽。
7.任何上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肽包括来自人生长激素的羧基末端序列或来自非人动物的生长激素的羧基末端序列。
8.任何上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肽包括人生长激素的氨基酸182-189或来自另一动物的生长激素的相应氨基酸。
9.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肽包括人生长激素的氨基酸177-191或来自另一动物的生长激素的相应氨基酸。
10.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肽包括选自seqidno:1至41的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