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术显微成像装置、照明装置、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成像装置和手术激光装置;
所述手术显微成像装置和所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成像装置共焦于待测样品;
所述照明装置用于对所述待测样品进行照明,以使所述待测样品发出可入射至所述手术显微成像装置的光;
所述手术显微成像装置用于对所述待测样品的表面进行观测和摄像;
所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成像装置用于对所述待测样品进行断层成像;
所述手术激光装置用于对所述待测样品进行激光手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术显微成像装置包括物镜;所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成像装置与所述手术显微成像装置共用所述物镜;所述照明装置与所述手术显微成像装置共用所述物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成像装置包括二维扫描装置;所述手术激光装置包括激光调焦器件,所述激光调焦器件用于对所述手术激光装置的照射深度进行调节;所述手术激光装置与所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成像装置共用所述二维扫描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激光指示装置,所述激光指示装置发出的可见激光与所述手术激光装置发出的激光可重合入射至所述待测样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指示装置与所述手术激光装置共用一部分光学器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指示装置还与所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成像装置共用一部分光学器件。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指示装置包括依次设置的激光指示光源、激光指示分光镜和激光指示全反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术显微成像装置设有指示部,所述指示部用于指示所述光学相干断层扫描成像装置的扫描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术显微成像装置包括依次设置的物镜、前置分光镜、变倍光路单元、分光器、双目筒光路单元和目镜光路单元;所述手术显微成像装置还包括可接收所述分光器的反射光的手术摄像单元。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手术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依次设置的照明光源、聚光透镜、照明光阑、照明中继透镜、照明分光镜和物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