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735692发布日期:2020-08-05 01:32阅读:196来源:国知局
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理疗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



背景技术:

艾灸产生于中国远古时代,因为它的作用机理和针疗有相近之处,并且与针疗有相辅相成的治疗作用,通常针、灸并用,故称为针灸。艾灸,是用艾叶制成的艾灸材料产生的艾热刺激体表穴位或特定部位,通过激发经气的活动来调整人体紊乱的生理生化功能,从而达到防病治病目的的一种治疗方法。

目前,现有艾灸器的艾棒都是一端与艾灸器固定,另一端点燃后直接裸露在空气中,所以会出现以下几个问题:1、艾棒点燃后烟气较大且烟气大小不可控;2、点燃的一端裸露在外,稍不注意,会引起烫伤,3、未对燃烧产生的灰烬进行收集,容易造成烫伤和污染环境;4、一次艾灸完成后由于现有技术中的艾灸器灭火功能差,使得需要人员将艾棒由艾灸器内取出进行灭火;5、随着艾棒的燃烧,艾棒不能及时向点燃一端推进,使得正在燃烧的艾棒距离患者身体越来越远,影响艾灸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方案:

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包括:

第一筒体,所述第一筒体包括开放的第一端以及第二端,所述第二端用于插入艾棒;

推进组件,所述推进组件用于实现对置于所述第一筒体内部的艾棒由所述第二端向所述第一端推进。

优选地:还包括第一封堵体和第二封堵体,所述第一封堵体用于封堵所述第二端,所述第二封堵体用于封堵所述第一端,所述推进组件于所述第一筒体内部,且被第一封堵体封装于所述第一筒体内。

优选地:所述推进组件包括第二筒体,所述第二筒体的外径小于所述第一筒体的内径;所述第二筒体由所述第二端插入所述第一筒体内,所述第二筒体的一端面与置于第一筒体内的艾棒抵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筒体的筒壁上靠近所述第一端设有贯穿所述筒壁的至少一个通孔;所述第一筒体的筒壁内侧设有用于对位于所述第一筒体内的艾棒进行限位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位于所述通孔与所述第二端之间。

优选地:所述限位部连接有平层布满于所述第一筒体内侧的接灰网。

优选地:所述接灰网下部设置有滤烟层,所述滤烟层包括一层或者多层无纺布。

优选地:所述第一封堵体包括固定相连的第一顶壁以及第一环形侧壁,所述第一环形侧壁与所述第一筒体的靠近第二端的筒壁采用螺纹连接方式相连;所述推进组件包括推进弹簧,所述推进弹簧的一端与所述艾棒抵接,所述推进弹簧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顶壁的内侧抵接。

优选地:所述第二封堵体包括固定相连的第二顶壁以及第二环形侧壁;所述第二顶壁用于实现对所述第一端的封堵。

优选地:所述第一筒体采用导热系数低的材料制作而成,所述第一筒体的筒壁内侧设置有聚热层,所述聚热层采用不平整的铝箔或锡纸制作而成。

优选地:所述艾棒外侧包裹有控烟纸层,所述控烟纸的材质为铜版纸、锡箔纸中的任意一种。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体实施例,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以下技术效果:

通过本实用新型,可以实现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在一种实现方式下,该装置可以包括第一筒体,所述第一筒体包括开放的第一端以及第二端,所述第二端用于插入艾棒;推进组件,所述推进组件用于实现对置于所述第一筒体内部的艾棒由所述第二端向所述第一端推进。本申请提供的推进式艾灸装置,结构简单合理,安装使用方便。从第一筒体的第二端插入的艾棒,可以在推进组件的作用下向第一端移动,保证艾棒燃烧部分与第一端始终保持固定的距离,有利于提高艾灸的效果。艾棒燃烧产生的灰烬掉到下端的接灰滤烟网。套设第一封堵体和第二封堵体,使艾棒处在缺氧环境中进而熄灭艾棒。此外,现有的推进式艾灸装置,对于筒体与放置于其内的艾棒匹配度要求极高,艾棒在筒体内推进移动,移至需要的位置处时艾棒即停至此处而不发生移动,这需要加工的艾棒与筒体内壁的高度匹配,否则艾棒在筒体不能顺畅推移,或者艾棒在筒体不够稳定。本实用新型推进式艾灸装置通过推进组件的设置,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不需要艾棒与筒体内壁的高度匹配,在推进组件的带动下使得艾棒在筒体内顺畅移动且确保其稳定性,大大降低了对艾棒和筒体相契合的生产加工的难度。

当然,实施本实用新型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与第二封堵体相连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第一筒体1、第一端101、第二端102、通孔2、限位部3、第二筒体4、第一封堵体5、推进弹簧6、接灰网7、滤烟层8、第二封堵体9、艾棒10。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参见图1、图2、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推进式艾灸装置,如图1、图2、图3所示,该装置包括第一筒体1,所述第一筒体1包括开放的第一端101以及第二端102,所述第一筒体1的筒壁上靠近所述第一端101设有贯穿所述筒壁的至少一个通孔2;该通孔2可以沿着筒体的周向设置多个。所述第一筒体1的筒壁内侧设有用于对位于所述第一筒体内的艾棒10进行限位的限位部3,所述限位部3位于所述通孔2与所述第二端之间;

推进组件,所述推进组件位于所述第一筒体1内部,所述推进组件用于实现对位于所述第一筒体1内部的艾棒10由所述第二端102向所述第一端101的推进;具体的,如图1所示,所述推进组件包括第二筒体4,所述第二筒体4的外径小于所述第一筒体1的内径;所述第二筒体4由所述第二端102插入所述第一筒体1内,所述第二筒体4的一端面与艾棒10抵接。

进一步的,还包括第一封堵体5,所述第一封堵体5用于实现对所述第二端102的封堵。

所述第一封堵体5包括固定相连的第一顶壁以及第一环形侧壁,所述第一环形侧壁与所述第一筒体1的靠近第二端102的筒壁采用螺纹连接方式相连;如图2所示,所述推进组件包括推进弹簧6,所述推进弹簧6的一端与所述艾棒10抵接,所述推进弹簧6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顶壁的内侧抵接。

其中,所述第二端102用于实现艾棒10的插入,所述第一筒体1的内壁用于实现与所述艾棒10的过盈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限位部3连接有平层布满于所述第一筒体1内侧的接灰网7。所述接灰网7下部设置有滤烟层8,所述滤烟层8采用一层或者多层无纺布制作而成。

进一步的,还包括第二封堵体9,所述第二封堵体9包括固定相连的第二顶壁以及第二环形侧壁;所述第二顶壁用于实现对所述第一端101的封堵,所述第二环形侧壁用于实现对所述通孔2的封堵。

所述第一筒体1采用导热系数低的材料制作而成。所述第一筒体1的筒壁内侧设置有聚热层,所述聚热层采用不平整的铝箔或锡纸制作而成。所述艾棒外侧包裹有控烟纸层,所述控烟纸的材质为铜版纸、锡箔纸中的任意一种。

该艾灸装置使用时,将艾棒点燃后,从第一筒体1的第二端102(上端)插入,艾棒点燃一端会被限位部3阻挡,防止由第一端101伸出,此时艾棒10整体位于通孔2上方,在进行艾灸时,通孔2会有空气进入保证艾棒10的燃烧。艾棒10燃烧产生的灰烬掉到下端的接灰滤烟网,滤烟层8可以将烟气进行过滤。随着艾棒10的燃烧可以通过推进组件将艾棒10向第一端101推进,保证燃烧部分与第一端101始终保持固定的距离,这样有利于提高艾灸的效果;该推进组件可以采用第一筒体1内部设置的第二筒体4,艾灸人员通过推动第二筒体4向第一端101运动实现推动艾棒10向第一端101运动。还可以采用本申请提供的设置弹簧的方式,该弹簧在第一封堵体5与第一筒体1连接后,会对艾棒10产生推力,随着艾棒10的燃烧,其长度不断变短,在弹簧的作用下可以保证燃烧处始终处于限位部,保证燃烧部分与第一端101始终保持固定的距离,这样有利于提高艾灸的效果。当艾灸结束后将第二封堵体9覆盖于第一端101位置处,此时第二封堵体9的第二顶壁将第一端101封堵,第二环形侧壁将通孔进行封堵,使装置的内部与空气隔绝,使艾棒10处在缺氧环境中进而熄灭艾棒。

总之,本申请提供的推进式艾灸装置,结构简单合理,安装使用方便。从第一筒体1的第二端102插入的艾棒10,可以在推进组件的作用下向第一端101移动,保证艾棒10燃烧部分与第一端101始终保持固定的距离,有利于提高艾灸的效果。艾棒10燃烧产生的灰烬掉到下端的接灰滤烟网。套设第一封堵体5和第二封堵体9,使艾棒10处在缺氧环境中进而熄灭艾棒。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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