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由五味子果提取物和大花可可树籽脂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五味子果提取物包括五味子果或其发酵物、炮制物的提取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所述五味子果提取物的含量大于大花可可树籽脂的含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中,按照质量计,所述五味子果提取物:大花可可树籽脂=2~10:1。
5.一种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中含有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中还含有第二活性成分或辅料。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辅料包括化妆品上可接受的辅料或药学上可接受的辅料。
8.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在制备抗皮肤敏感的产品中的应用。
9.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在制备抗炎产品中的应用。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中,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组合物的含量大于等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