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储存容器固定机构的地板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3749阅读:22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储存容器固定机构的地板处理设备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地板处理设备,包括承载装置、手柄装置以及储存容器,至少一个可转动式或振动式驱动的地板处理工具保持在承载装置的下侧面上,手柄装置用于在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引导地板处理设备,该手柄装置以可绕枢转轴线从至少一个工作位置枢转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并且反之亦然的方式保持在承载装置上,储存容器用于能施布到待处理的地板面上的处理液体。
背景技术
这类设计为所谓的单盘地板清洁机的地板处理设备在US5,765,250中已做说明。作为针对地板面的地板处理工具,单盘机具有可绕竖直转动轴线转动的清洁刷。利用清洁刷可以从待清洁的地板面分离污物,其中,为了提高清洁效果可以将储存容器中储存的清洁液体施布到地板面上。手柄装置可以锁定在多个工作位置中,在这些工作位置中,手柄装置占据关于水平线的不同的角度,从而使得该手柄装置可以适配各自的使用者的需求。此夕卜,单盘机可以节约空间地储存,通过如下方式,即,手柄装置相对于承载装置枢转到停放位置中,从而使得该手柄装置水平取向并且贴靠在承载装置上。接下来,该单盘机可以作为整体以90°竖起,从而使得手柄装置获得竖直的取向并以节约空间地被存放。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任务在于改进类属的地板处理设备,从而使得能够以简单方式操作该地板处理设备。在前面提到的类型的地板处理设备中根据本发明通过如下方式来解决该任务,即,该地板处理设备包括储存容器容纳部以及固定装置,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储存容器可以在手柄装置的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以可松开方式定位,固定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以及至少一个可相对于该第一固定机构运动的第二固定机构,它们能够通过手柄装置枢转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而转移到固定位置中,在该固定位置中它们共同作用用于将储存容器固定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如果手柄装置占据至少一个工作位置,则使用者可以将储存容器定位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并且也可以再次从该储存容器容纳部中取下储存容器。这允许了将储存容器例如为了注入处理液体或者清空而运输至远离于地板处理设备的地点。由此可以取消整个地板处理设备的运输。这使得使用者更容易操作地板处理设备。当储存容器可以无工具地定位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并且可以无工具地从其中取下时,使用者的操作变得特别容易。附加地,地板处理设备包括具有进行共同作用的固定机构的固定装置,这些固定机构能够通过手柄装置枢转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而转移到固定位置中。在该固定位置中,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可以共同作用,从而使得储存容器固定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由此,例如在运输或者收纳地板处理设备时,储存容器不会从储存容器容纳部掉落或者从其中取下。尽管当手柄装置占据至少一个工作位置时,使用者可以将储存容器以可松开方式定位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但是仅需手柄装置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的枢转将储存容器固定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这明显使得使用者操作地板处理设备变得容易。有利的是,当手柄装置占据至少一个停放位置时,储存容器可以仅仅借助该固定装置固定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这允许了取消储存容器的附加固定或者锁定,并且使得地板处理设备的简单的结构上的设计方案成为可能。在地板处理设备的简单的结构上的设计方案中,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保持在手柄装置上,并且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保持在储存容器上。这允许了以技术简单的方式来保证,例如在储存容器布置在承载装置上时,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相对彼此的可运动性。这些固定机构可以通过手柄装置绕枢转轴线的枢转而相对于彼此运动并且转移到固定位置中。有利的是,该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或该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作为从手柄装置向储存容器方向伸出的或从储存容器向手柄装置方向伸出的凸出部。这同样使得地板处理设备的简单结构成为可能,其中,这些凸出部可以通过手柄装置的枢转而相对于彼此运动并且转移到固定位置中。这些凸出部尤其可以构造成保持在手柄装置和/或储存容器上的凸轮。在地板处理设备的不同类型的实施方式中可以设置,仅在手柄装置或者仅在储存容器上设置凸出部,该凸出部可以伸入储存容器或者说手柄装置的对应空隙中。优选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沿着储存容器从储存容器容纳部的取下方向构造有效的止挡部。借助这两个止挡部可以确保结构上简单且尽管如此有效地防止储存容器从储存容器容纳部中取下。这些止挡部尤其可以是横向于取下方向分布的止挡面,这些止挡面例如布置在手柄装置和/或储存容器的凸出部上。有利的是,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处在垂直于枢转轴线取向的共同平面内并且一致远地与枢转轴线间隔。这允许了固定机构以明确限定的彼此相对运动转移到固定位置中。这些固定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处在其顶点位于枢转轴线上的角的各一个边上。如果固定机构如前面提及的那样保持在手柄装置或者说储存容器上,则它们就能由此以结构简单的方式为了共同作用而大致彼此贴靠或者为了脱开而彼此分开。优选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与手柄装置的自由端部的间隔小于至少一个关节件与该自由端部的间隔,手柄装置利用该关节件以可枢转方式保持在承载装置上。这使得手柄装置的更简化结构成为可能,其中,至少一个关节件可以在端部侧布置在关于地板处理设备的高度方向的下端部上。至少第一固定机构关于高度方向布置在至少一个关节件上方,并且在地板面的方向上不突出于枢转轴线。尤其是当储存容器上侧面地定位在承载装置上并且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保持在储存容器上时,这允许了地板处理设备的结构上更简单的设计方案。可以设置,当储存容器定位在承载装置上时,尤其是在固定机构保持在手柄装置和储存容器上的情况下,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相比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具有相对地板处理设备的下侧面的较小的间隔。由此,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可以越过枢转轴线地枢转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上,从而使得该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连同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阻止在地板处理设备的高度方向上从储存容器容纳部取下储存容器。有利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与储存容器的壁整合地形成,以便赋予储存容器更简单的结构。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例如是突出于由该壁限定的平面的凸出部或者由壁的阶梯形成的凸出部。该壁优选是储存容器的侧壁。尤其是在最后说明的实施方式中有利的是,储存容器是合成材料成形部件,以便使得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与壁整合地形成。有利的是,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侧向布置在储存容器上,因为这允许赋予地板处理设备结构上简单的构造方式。手柄装置例如可以包括手柄梁,该手柄梁可以侧向经过储存容器地绕枢转轴线从至少一个工作位置枢转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附加地可以在手柄梁上和在储存容器上各布置凸出部或者针对凸出部的空隙,它们通过手柄梁的枢转彼此靠近并且可以转移到固定位置中,在该固定位置中它们可以共同作用来固定储存容器。优选地,手柄装置包括彼此间隔的两个手柄梁,储存容器布置在两个手柄梁之间,以便获得地板处理设备的同样如结构简单的构造方式那样的坚固的构造方式。在手柄装置的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储存容器可以被定位在手柄梁之间,这些手柄梁可以在枢转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时同样枢转经过储存容器用于该储存容器的固定。在自由端部上,这些手柄梁可以彼此连接,从而使得手柄装置形成基本上呈U形的手柄弓形件。为了保证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经限定地转移到固定位置中,有利的是,地板处理设备包括引导轨道,该引导轨道用于在手柄装置从至少一个工作位置枢转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及反过来的情况下引导至少一个固定机构。优选地,引导轨道关于枢转轴线呈弧形并且尤其是呈圆弧形地构造。这允许例如当手柄装置绕枢转轴线进行枢转时,保持在手柄装置上的第一固定机构沿限定的(圆)弧引导。当该引导轨道与储存容器的壁尤其是储存容器的侧壁整合地形成时,该引导轨道能够以结构上简单的方式来形成。该引导轨道例如在壁的阶梯上形成,该壁的多个阶梯节段关于枢转轴线沿轴向彼此间隔,并且引导轨道按照有利的方式具有呈圆弧形的轮廓。此外,在该壁中,阶梯可以由两个关于枢转轴线沿轴向间隔的壁节段形成,从而使得在该阶梯的区域中由储存容器形成空隙,用于将手柄装置支承在承载装置上的关节件可以布置在该空隙中。这使得地板处理设备的紧凑结构形式成为可能。优选地,该引导轨道侧向布置在储存容器上,以便当手柄装置能够侧向枢转经过储存容器从至少一个工作位置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并且反之亦然时,例如使得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的引导成为可能。在结构上简单的设计方案中,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形成为引导轨道的界限部的关于枢转轴线的径向凸出部,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是引导轨道的在枢转轴线的周边方向上的端部侧的终端。由此来确保所引导的固定机构能够以正确方式靠近与其在固定位置中共同作用的固定机构。此外可以设置,也在手柄装置上布置有针对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的引导轨道,其中,至少一个第一引导轨道可以在枢转轴线的周边方向上形成引导轨道的终端。有利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能够通过手柄装置从至少一个停放位置枢转到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而从固定位置转移到释放位置中,在该释放位置中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不共同作用。在该释放位置中,这些固定机构不共同作用并且由此不阻止从储存容器容纳部取下储存容器。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例如在释放位置中脱离嵌入地或者横向于储存容器从储存容器容纳部的取下方向彼此间隔地布置。例如当这些固定机构保持在手柄装置或者说储存容器上时,这可以以结构简单的方式转换,如果这些固定机构能够相对彼此绕枢转轴线枢转的话。优选地,储存容器容纳部在承载装置的上侧面上形成,从而使得储存容器能够以方便使用者且以简单待操作的方式从上方套装到承载装置上并且向上由该承载装置抬起。此外可以结构上简单地确保保持在手柄装置上的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保持在储存容器上的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相对于彼此的可运动性。此外,在地板处理设备的该实施方式中可以减轻手柄装置的负荷,并且免除了使用者在工作中支撑储存容器在手柄装置上的负荷。此外可以通过储存容器在承载装置上的负荷来得到地板处理工具到地板面上的提高的挤压力,并且由此获得改进的处理结果。如前面提及的那样可以将来自储存容器的处理液体施布到地板面上。为此有利的是,该储存容器具有用于排出处理液体的阀并且地板处理设备包括阀操纵装置,该阀操纵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以及与该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共同作用用于操纵该阀的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通过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上的作用,该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可与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共同作用,从而使得处理液体可以从储存容器排出。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尤其可以是阀的自身如阀挺杆那样的阀体。该阀按照有利方式插入储存容器的底壁中。这提供了如下可能性,即,在阀打开情况下,处理液体可以通过重力从储存容器流出。由此可以取消用于施布处理液体的单独的泵。在结构上简单的设计方案中,该阀可以设计成止回阀,其可以在重力影响下被封闭。补充或备选地可以设置有预张紧元件、例如压缩弹簧以将阀转移到封闭位置中。优选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保持在手柄装置上,并且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保持在储存容器上,以便获得地板处理设备的简单的结构上的设计方案。按照有利方式,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能够在手柄装置的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彼此脱开,或者能够通过从储存容器容纳部取下储存容器而脱开,以便使得手动且尤其是无工具地从储存容器容纳部松开储存容器成为可能。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和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例如脱离嵌入或者在可松开的嵌入中,尤其是在可手动松开的嵌入中,或者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未在反向于储存容器的取下方向的方向上从后嵌接或者咬住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这使得特别简单地操作地板处理设备成为可能。尤其是在可以向上从储存容器容纳部取下的储存容器布置在承载装置上的情况下,有利的是,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的与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共同作用的区段布置在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之上。这提供了如下可能性,即,保持在储存容器上的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与保持在手柄装置上的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通过储存容器的抬起而彼此脱开。尽管如此,这些操纵机构可以通过彼此指向的相对运动而共同作用来操纵阀。在地板处理设备的特别有利的实施方式中有利的是,至少一个固定机构形成操纵机构,尤其是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形成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由此可以赋予地板处理设备特别简单的结构上的设计方案。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尤其是前面提及的呈凸轮形的凸出部可以在手柄装置的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用于操纵阀并且在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用于将储存容器固定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按照有利方式,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在手柄装置上以可运动方式支承并且尤其是以可沿该手柄装置的纵向方向推移的方式支承。这使得阀操纵装置的可靠功能成为可能。通过可运动的支承,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可以沿着明确限定的路径运动,以便因此有针对性地与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有针对性地共同作用。有利的是,阀操纵装置包括针对使用者的布置在手柄装置上的、与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联接的触发元件。该触发元件、例如具有在自由端部上布置在其上的操纵把手的拉杆使得到至少一个操纵机构上的方便使用者的且经限定的作用成为可能,以便操纵阀。如已提到的那样,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可以保持在储存容器上。在此情况下有利的是,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可运动地支承在储存容器上,尤其是构造成可绕倾翻轴线倾翻的操纵杠杆。通过该杠杆可以将运动从储存容器的一侧传递至储存容器的远离的另一侦U。这例如提供了如下可能性,即,这些操纵机构侧向在储存容器上共同作用,以便操纵插入储存容器的底壁中的阀。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的可运动的支承引起阀操纵装置的可靠功能。可以设置,倾翻轴线平行于枢转轴线取向,以便简化地板处理设备的结构上的构造方式。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以及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的与该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共同作用的区段例如可以布置在垂直于枢转轴线和倾翻轴线取向的共同平面内。这使得当手柄装置从一个工作位置枢转到另一工作位置中时确保操纵机构的相对彼此经限定的相对定位变得容易。优选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侧向布置在储存容器上,以便使得地板处理设备的结构上简单的构造方式成为可能。尤其有利的是,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保持在手柄装置上并且其可以侧向枢转经过储存容器。在该实施方式中,按照有利方式,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是手柄装置在储存容器方向上的凸出部,并且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是保持在储存容器上的杠杆。按照有利方式,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具有侧向布置在储存容器上的第一区段以及布置在储存容器下方的第二区段。如前面提及的那样,这使得如下成为可能,即,侧向在储存容器上操纵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例如杠杆,然而操纵的效果可以出现在插入储存容器的底壁中的阀上。在该实施方式中,按照有利方式,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节约空间地适配于储存容器的外轮廓。有利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在其面朝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的侧上具有呈弧形的轮廓,尤其是关于枢转轴线的呈圆弧形的轮廓。由此,保持在手柄装置上的且随同该手柄装置绕枢转轴线枢转的第一操纵机构可以跟随第二操纵机构的轮廓。由此,在第一操纵机构关于枢转轴线沿径向运动用于操纵阀的情况下,也在手柄装置的不同工作位置中可以确保这些操纵机构的可靠的共同作用。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的轮廓可以形成在针对固定机构的、尤其是针对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的引导轨道的延长部中。特别有利的是,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形成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由此,如果手柄装置从至少一个工作位置枢转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并且反之亦然,至少一个第一固定和操纵机构沿着经限定的轨道运动。由此可以确保,该至少一个第一固定和操纵机构被引导到用于固定储存容器以及用于操纵阀的所需的位置中。如前面提及的那样,地板处理设备可以用于清洁。依据本发明的地板处理设备的有利实施方式是地板清洁机,其尤其具有可绕竖直轴线转动的清洁刷形式的地板处理工具。在储存容器中优选容纳有清洁液体例如水,可以给水添加清洁化学药剂。备选或者补充的是,地板处理设备可以设计成地板抛光机,其地板处理工具是可绕竖直轴线转动的抛光盘。在此情况下,处理液体例如可以是抛光溶液。将地板处理设备用作为打磨机也是可以想到的。


本发明优选实施方式的以下说明用于结合附图进一步阐述本发明。图中图1示出了依据本发明的地板处理设备的立体图,其具有占据工作位置的手柄装置以及针对处理液体的储存容器;图2示出了图1中的细节A的放大视图;图3部分剖开地示出了由图1的地板处理设备的储存容器的以及该地板处理设备的处于两个不同工作位置的手柄装置的示意性侧视图;图4部分剖开地示出了沿图3中的线4-4的视图;图5示出了由图1的地板处理设备的侧视图,其中,手柄装置占据停放位置;以及图6部分剖开地示出了示出由图1的地板处理设备的储存容器和马达壳体的以及该地板处理设备的处于停放位置的手柄装置的示意性侧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图1以立体图示出了依据本发明的地板处理设备的优选实施方式,该地板处理设备被设计成组合的地板清洁和地板抛光机并且以下被称为单盘机10。单盘机10包括近似限定水平平面的支承装置11,以下称为基底12,该基底具有下侧面13和上侧面14。地板处理工具15保持在下侧面13上,在当前情况下,地板处理工具15是可绕竖直轴线转动式驱动的盘形清洁刷16。清洁刷16可以借助定位在上侧面14上的且未示出的驱动装置来驱动,该驱动装置由马达壳体17覆盖。在单盘机10用作为地板清洁机时应用清洁刷16。如果将清洁刷16更换为抛光盘,那么可以将单盘机10用作为地板抛光机。此外,单盘机10包括针对处理液体的、能以可松开方式定位在基底12的上侧面14上的储存容器18,以下称为罐19。在单盘机10用作为地板清洁机时,该处理液体优选为水,为了提高清洁效果可以给水添加清洁化学药剂。如果单盘机10用作为地板抛光机,则处理液体例如可以是抛光溶液。罐19布置在图4中仅示意性示出的、在上侧面14上所形成的、在侧向由两个边缘20和21界限的储存容器容纳部22中。此外,单盘机10还包括能在基底12上借助两个关节件23和24绕水平枢转轴线25枢转的手柄装置26。为此,手柄装置26具有右侧的第一手柄梁27以及左侧的第二手柄梁28,它们通过关节件23或者说24在边缘20或者说21上方以可枢转的方式保持在基底12上。如果罐19定位在基底12上,那么该罐的后侧的、背离马达壳体17的半部布置在关节件23和24之间。手柄梁27和28在它们的背离基底12的自由端部上借助针对使用者的把手29彼此连接。当手柄装置26占据工作位置时,使用者能够以已知方式握住把手29,以便将单盘机10引导到待处理的地板面上。在该工作位置中,手柄装置26通常与竖直线围出大约0°至大约45°的角度,其中,手柄装置26由基底12离开地指向(图1和图3)。手柄装置26可以绕枢转轴线25枢转并且在基底12上锁定在多个工作位置中,在这些工作位置中,该手柄装置与基底12围出不同角度。这提供了手柄装置26适配于各自的使用者的需要的可能性。为了罐19中容纳的处理液体能从该罐中排出,单盘机10包括插入罐19的底壁30内的阀31以及用于该阀的操纵的阀操纵装置32。阀31是止回阀,该阀在自身重力以及处理液体在该阀上负载的重力的影响下以及此外在复位弹簧33形式的预张紧元件的影响下密封底壁30。竖直的阀销34作为阀体起作用,该阀销的下端部布置在底壁30的空隙341中并且未突出于底壁30。阀操纵装置32包括两个彼此间共同作用的操纵机构,即,在手柄装置26上的第一操纵机构35以及在罐19上的第二操纵机构36。第一操纵机构35是在罐19的方向上的、保持在手柄梁27上的凸出部37。凸出部37形成关于枢转轴线25大约呈肾脏形的横截面的凸轮38。凸轮38与关节件23相邻地布置在枢转轴线25上方并且在手柄梁27的面朝罐19的侧面上的呈板形的承载件39上形成(图4)。承载件39进而凸轮38以可相对于手柄梁27运动的方式并且尤其是以可沿该手柄梁的纵向方向在该手柄梁上推移的方式支承。为了将承载件39沿着手柄梁27推移,阀操纵装置32具有触发元件40。该触发元件40固定在承载件39上,平行于手柄梁27分布,以可推移方式支承在该手柄梁上,并且由此形成拉杆41,在该拉杆的自由端部上在把手29区域中布置有弯曲的手柄42。如果使用者在手柄42上拉动,承载件39进而凸轮38在其与枢转轴线25的间隔增大的情况下沿着手柄梁27被推移。通过减轻的拉动,凸轮38复位至其初始位置,为此,承载件39以未示出的方式在关节件23的方向上预张紧。第二操纵机构36是可在罐29的后侧下端部上借助关节件43绕水平的倾翻轴线44倾翻的杠杆45。杠杆45分为侧向布置在罐19上的竖直的第一区段46以及布置在底壁30下方的近似水平的第二区段47。第一区段46阶梯状形成,其具有上节段48以及平行于该上节段布置的下节段49。节段48和49靠近关节件43在阶梯50上彼此交错地过渡,从而使得第一区段46以其轮廓适配罐19的、阶梯状形成的右侧壁51。在另一阶梯52上,下节段49过渡到第二区段47中,该第二区段以凸出部471贴靠在阀销34上。上节段48大致具有鳍的形状并且形成关于枢转轴线25的呈四分之一圆形的轮廓53。轮廓53在凸轮38上方形成,从而使得凸轮38可以在轮廓53和关节件23之间形成的呈四分之一圆形的轨道54中带有略微的游隙地进行枢转。轮廓53沿逆时针方向大约从竖直延伸至水平。图3示意性示出凸轮38怎样嵌入轨道54中,更确切地说针对手柄装置26的两个不同工作位置,该手柄装置的梁27同样示意性示出。由此,仅手柄装置26的涉及如下工作位置的特征设有附图标记,即,在该工作位置中手柄装置26占据关于基底12的大约55°的角度。为了操纵阀31,使用者可以如所提到的那样在手柄42上拉动,从而使得在把手29的方向上拉动凸轮38。这导致,凸轮38与上节段48在该上节段的轮廓53的区域内达到接触,从而使得凸轮38和杠杆45共同作用。因此,作用在手柄42上的拉力导致杠杆45绕倾翻轴线44的倾翻,在图3的视图中沿逆时针方向。因而,第二区段47靠近底壁30,从而使得阀销34被压入罐19的内部。由此容纳在罐19中的处理液体可以由阀31出来地排出以加载待处理的地板面。如果手柄42上的拉力减轻,则杠杆45通过复位弹簧33的预张紧以及在阀销34上负载的重力而再次返回原始位置。阀31的操纵不依赖于手柄装置26的特定工作位置是可行的,因为通过手柄装置26绕枢转轴线45相对于基底12进而相对于罐19的枢转使得凸轮38在轨道54中运动。因此,不依赖于手柄装置26和基底12之间的角度,凸轮38和杠杆45可以在手柄装置26的工作位置中共同作用。尽管凸轮38和杠杆45可以共同作用,但是凸轮38和杠杆45仍然彼此机械上是脱开的。它们彼此间不嵌入、从后嵌接或者咬住。此外,在罐19和基底12之间以及罐19和马达壳体17之间均没设置有效的锁止元件。相反,罐19直接套装到基底12上并且定位在储存容器容纳部22中。如果手柄装置26占据工作位置,那么这允许沿大约竖直的方向从储存容器容纳部22取下罐19,更确切地说是手动且尤其是无工具地取下。提前松开在罐19和单盘机10之间另外起作用的锁定元件为此是不需要的。这使得使用者能够以简易操作方式将罐19运输至远离于单盘机10的合适的地点,例如用于加注或者清空罐19。图4中示意性示出从储存容器容纳部22取下罐19。在此情况下,当罐19定位在储存容器容纳部22中时,罐19的连续轮廓线以及以阴影示出的剖切的壁象征该罐。当沿通过箭头55象征的竖直方向从储存容器容纳部22取下罐19时,通过虚线示出的轮廓线象征 iip 19。以相反的方式可以在手柄装置26的工作位置中手动且尤其是无工具地进而就使用者而言以简单方式来操作地将罐19放置在储存容器容纳部22内。如已提及的那样,罐19的右侧壁51阶梯状构造。如最好从图2至图4清楚地看到的那样,侧壁51形成第一上壁区段56,该第一上臂区段从罐19的上侧面57出发在枢转轴线25的方向上延伸。在阶梯58处,第一壁区段56过渡到关于枢转轴线25沿轴向错开的第二壁区段59中。第二壁区段59又在另一阶梯60上过渡到关于枢转轴线25沿轴向错开的第三壁区段61中,该第三壁区段自身与底壁30连接。关节件23嵌入由第三壁区段61形成的侧向空隙中。杠杆45的第一区段46布置在由第二壁区段59形成的侧向空隙中,并且当手柄装置26绕枢转轴线25被枢转时,凸轮38由该空隙平行于壁区段59运动。紧邻第一区段46的轮廓53,阶梯58在壁区段56和59之间呈圆弧形地关于枢转轴线25分布。圆弧的长度大约相当于四分之一圆,在图3的视图中沿时针方向大约从竖直直至水平。因此第二壁区段59紧邻轨道54形成针对凸轮38的引导轨道62。在径向方向上,引导轨道62通过阶梯58来界限。此外,阶梯58在下端部上形成关于枢转轴线25的径向凸出部63,引导轨道62终结在该径向凸出部63上。例如为了运输或者当单盘机10处于非工作状态时,手柄装置26可以从多个工作位置转移到停放位置中。这通过如下方式来进行,即,该手柄装置绕枢转轴线25如此地枢转,从而使得手柄梁27和28在侧向枢转经过罐19,直至它们布置在水平的且平行于由基底12限定的平面中。在该停放位置中,手柄装置26可以被锁定在基底12上,并且单盘机10例如可以为了节约空间的存放而如此摆放,从而使得手柄装置26竖直取向(图5和图6)。在枢转到停放位置中的情况下,凸轮38通过引导轨道62带有略微的游隙地进行引导并且靠近凸出部63。在手柄装置26的停放位置中,凸轮38和凸出部63几乎接触,并且凸轮38上或凸出部23上的彼此面对的贴靠面64或65彼此仅具有几毫米的很小的间隔。当手柄装置26占据其停放位置时,凸轮38和凸出部63可以共同作用用来将罐19固定在储存容器容纳部22中。换句话说,如果尝试使得罐19沿通过箭头55限定的方向相对于基底22间隔,那么凸出部63运动到凸轮38上。这导致,贴靠面64和65可以共同作用,从而使得凸轮38锁止凸出部63。因而,当手柄装置26占据其停放位置时,就无法从储存容器容纳部22取下罐19。基于此原因,凸轮38也被描述为单盘机10的第一固定机构66并且凸出部63也被描述为单盘机10的第二固定机构67。固定机构66和67共同形成用于将罐19固定在储存容器容纳部22中的固定装置68。当手柄装置26占据停放位置时,它们在固定位置中共同作用。相反,如果手柄装置26占据工作位置,那么凸轮38和凸出部63彼此间隔地布置并且不共同作用,从而使得它们占据释放位置。在该释放位置中可以无工具地从储存容器容纳部22取下罐19并且也可以将该罐定位在该储存容器容纳部中。罐19在储存容器容纳部22中的固定在一定程度上“自动”通过手柄装置26到停放位置中的枢转来进行。当单盘机10如图5和图6所示伴随竖直取向的手柄装置26来存放时,其也起作用。虽然,在这种情况下罐19产生关于基底12的水平取向的倾翻力矩。然而通过占据固定位置的固定机构66和67可以施布反倾翻力矩。因而,即使在单盘机10的图5和图6中所示的位置的情况下,罐19不会从储存容器容纳部22掉落。当手柄装置26占据停放位置时,同样排除了阀31的无意识操纵,因为于是凸轮38处在引导轨道62中。当在手柄42上作用拉力时,与杠杆45的共同作用本身于是也是不可行的。依据本发明的单盘机10可以以前述方式对于使用者而言特别简单地操作,其中,罐锁止和罐解锁可以通过手柄装置26的枢转自动进行。因为凸轮38不仅可以用于锁定罐19也可以用于操纵阀31,所以单盘机10此外具有特别简单的结构上的设计方案。罐19可以通过注入开口 69来加注处理液体,该注入开口可以借助盖70封闭(图3和图6)。注入开口 69与上侧面57间隔地布置。由此,在单盘机10的运行中,最大可获得的液位71同样具有与上侧面57的间隔,并且在液位71上方,侧向在盖70旁边形成有针对处理液体的空的储备装置72 (图3)。如果单盘机10连同经填充的罐19伴随竖直的、占据停放位置的手柄装置26存放,那么在工作运行中,处于盖70下方的处理液体流入储备装置72中。在此,液位71最大达到直至注入开口 69的边缘(图6)。尽管盖70应当是未密封的,这也阻止了处理液体能够从罐19溢出。
权利要求
1.地板处理设备,包括承载装置(11)、手柄装置(26)以及储存容器(18),至少一个能转动式或振动式驱动的地板处理工具(15)保持在所述承载装置的下侧面(13)上,所述手柄装置用于在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引导所述地板处理设备(10),所述手柄装置(26)以能绕枢转轴线(25)从所述至少一个工作位置枢转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并且反之亦然的方式保持在所述承载装置(11)上,所述储存容器用于能施布到待处理的地板面上的处理液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处理设备(10 )包括储存容器容纳部(22 )以及固定装置(68 ),在所述储存容器容纳部中所述储存容器(18)能够在所述手柄装置(26)的所述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以能松开方式定位,所述固定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66)以及能相对于所述第一固定机构运动的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67),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能够通过所述手柄装置(26)枢转到所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而转移到固定位置中,在所述固定位置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共同作用用于将所述储存容器(18)固定在所述储存容器容纳部(22)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手柄装置(26)占据所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时,所述储存容器(18)能够仅仅借助所述固定装置(68)固定在所述储存容器容纳部(22)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66 )保持在所述手柄装置(26 )上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67 )保持在所述储存容器(18)上。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66)和/或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67)作为从所述手柄装置(26)向所述储存容器(18)方向伸出的或从所述储存容器(18)向所述手柄装置(26)方向伸出的凸出部(37、63)。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66 )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67 )沿着所述储存容器(18 )从所述储存容器容纳部(22)的取下方向(55)构造有效的止挡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部是横向于所述取下方向分布的止挡面(64、65)。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66)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67)处在垂直于所述枢转轴线(25)取向的共同平面内并且一致远地与所述枢转轴线(25)间隔。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67)与所述储存容器(18)的壁(51)整合地形成。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67 )侧向布置在所述储存容器(18 )上。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装置(26)包括彼此间隔的两个手柄梁(27、28 ),所述储存容器(18 )布置在所述两个手柄梁之间。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处理设备(10)包括引导轨道(62),所述引导轨道用于在所述手柄装置(26)从所述至少一个工作位置枢转到所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及反过来枢转的情况下引导至少一个固定机构(66、67)。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轨道(62)关于所述枢转轴线(25)呈圆弧形地构造。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轨道(62)与所述储存容器(18)的壁(51)整合地形成。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轨道(62)侧向布置在所述储存容器(18 )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67)形成为所述引导轨道(62)的界限部(58)的关于所述枢转轴线(25)的径向凸出部。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66 )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67 )能够通过所述手柄装置(26 )从所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枢转到所述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而从所述固定位置转移到释放位置中,在所述释放位置中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固定机构不共同作用。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容器容纳部(22)形成在所述承载装置(11)的上侧面(14 )上。
1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容器(18)具有用于排出所述处理液体的阀(31),并且所述地板处理设备(10)包括阀操纵装置(32),所述阀操纵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35)以及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共同作用用于操纵所述阀(31)的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36 )。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阀(31)插入所述储存容器(18)的底壁(30)中。
20.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35 )保持在所述手柄装置(26 )上并且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36 )保持在所述储存容器(18)上。
21.根据权利要求18至20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35 )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36 )在所述手柄装置(26 )的所述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彼此脱开,或者能够通过所述储存容器(18)从所述储存容器容纳部(22)的取下而脱开。
22.根据权利要求18至21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36)的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35)共同作用的区段(48)布置在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35 )之上。
23.根据权利要求18至22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固定机构(66)形成操纵机构(35)。
24.根据权利要求18至23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35)在所述手柄装置(26)上以能沿所述手柄装置的纵向方向推移的方式支承。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阀操纵装置(32)包括针对使用者的布置在所述手柄装置(26)上的、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35)联接的触发元件(40)。
26.根据权利要求18至25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储存容器(18)上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36)构造成能绕倾翻轴线(44)倾翻的操纵杠杆(45)。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倾翻轴线(44)平行于所述枢转轴线(25)取向。
28.根据权利要求18至27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36 )侧向布置在所述储存容器(18 )上。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36)具有侧向布置在所述储存容器(18)上的第一区段(46)以及布置在所述储存容器(18)下方的第二区段(47)。
30.根据权利要求18至29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36)在其面朝所述至少一个第一操纵机构(35)的侧上具有关于所述枢转轴线(25)呈圆弧形的轮廓(53)。
31.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操纵机构(36)的所述轮廓(53)形成在针对至少一个固定机构(66)的引导轨道(62)的延长部中。
3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板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处理设备(10)是地板清洁机(10)。
全文摘要
地板处理设备,包括承载装置(11)、手柄装置(26)以及储存容器(18),至少一个能转动式或振动式驱动的地板处理工具(15)保持在承载装置的下侧面(13)上,手柄装置用于在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引导地板处理设备(10),手柄装置(26)以能绕枢转轴线(25)从至少一个工作位置枢转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并且反之亦然的方式保持在承载装置(11)上,储存容器用于能施布到待处理的地板面上的处理液体。为了改进能以简单方式操作的这类地板处理设备(10),地板处理设备(10)包括储存容器容纳部(22)以及固定装置(68),在储存容器容纳部中储存容器(18)能够在手柄装置(26)的至少一个工作位置中以能松开方式定位,固定装置具有至少一个第一固定机构(66)以及至少一个能相对于第一固定机构运动的第二固定机构(67),它们能够通过手柄装置(26)枢转到所述至少一个停放位置中而转移到固定位置中,在固定位置中它们共同作用用于将储存容器(18)固定在储存容器容纳部(22)中。
文档编号A47L11/12GK103037747SQ201080068295
公开日2013年4月10日 申请日期2010年7月27日 优先权日2010年7月27日
发明者约尔格·布鲁克纳, 恩斯特·洛伦茨, 安德烈亚斯·伦兹 申请人:阿尔弗雷德·凯驰两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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