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漱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07721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漱口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漱口用具,特别是涉及一种漱口组件。



背景技术:

目前的牙刷都带有长长的手柄,牙刷不用时手柄十分占地,牙膏也一般不具有抗菌性。如果出门,将牙刷和牙膏放在一起,再带上漱口水,这样十分占地又不节省空间,导致出门携带十分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携式漱口装置,具有抗菌性、使用方便、携带方便、不占地、省空间。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便携式漱口装置,包括漱口水、牙刷和牙膏,所述牙刷包括牙刷头本体和刷毛,牙刷头本体呈方形,牙刷头本体内形成有容置腔,容置腔具有开口,容置腔内沿其长度方向平设有隔板,通过隔板将容置腔上下对应分成小腔室和大腔室,大腔室能容置刷毛,小腔室内容置所述漱口水,所述漱口水为抗菌漱口水;刷毛能与大腔室上相对于开口的外腔壁形成能拆卸的连接方式;所述牙膏包括防水膜片和密封在防水膜片上的抗菌牙膏膜,所述小腔室的开口通过所述牙膏密封。

所述防水膜片具有用于撕下的提把,所述防水膜片为2层,2层防水膜片在边缘处具有开叉,2层防水膜片之间涂敷有所述抗菌牙膏膜。

所述刷毛与所述容置腔的外腔壁通过卡扣结构或插接结构形成能拆卸连接方式。

所述漱口水采用漱口粉替代。

所述漱口水采用防水膜片和密封在防水膜片内的漱口粉替代。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刷牙前,将刷毛在膜片上涂敷的抗菌牙膏膜上刷几下,或者刷毛沾点水后在膜片上涂敷的抗菌牙膏膜上刷几下,将牙刷头本体套在食指上即可刷牙,通过抗菌牙膏膜达到抗菌的效果。刷完牙后,撕下防水膜片用漱口水漱口,或者不刷牙直接用漱口水漱口,通过抗菌漱口水达到抗菌的效果。这种结构极其便捷,出门携带十分方便,又不占地,还省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二。

图中:牙刷1、牙刷头本体11、刷毛12、容置腔13、隔板14、大腔室15、小腔室16、牙膏2、漱口水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阐述。

如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携式漱口装置,主要包括牙刷1、牙膏2和漱口水3。

牙刷1包括牙刷头本体11和刷毛12,牙刷头本体呈方形,牙刷头本体内形成有容置腔13,容置腔具有开口,容置腔内沿其长度方向平设有隔板14,通过隔板将容置腔分成大腔室15和小腔室16,小腔室16位于大腔室15上方,容置腔的开口也分隔成小腔室16的开口和大腔室15的开口。大腔室能容置刷毛,小腔室内容置有漱口水,漱口水为抗菌漱口水。抗菌漱口水可采用现有工艺制备,并添加壳聚糖,即可制备成所需抗菌漱口水。刷毛能与大腔室上相对于开口的外腔壁形成能拆卸的连接方式。刷毛与容置腔的外腔壁通过卡扣结构或插接结构形成能拆卸连接方式。刷完牙后,撕下防水膜片用漱口水漱口,或者不刷牙直接用漱口水漱口。

牙膏2包括防水膜片和密封在防水膜片上的抗菌牙膏膜,小腔室的开口通过牙膏密封。抗菌牙膏膜可采用现有技术制备,例如“一种壳聚糖牙膏及其制备方法”,专利申请号为CN201611259202.3,其具体步骤如下:(1)按配方比例,将0.0001~0.001份小苏打溶解于10~35份纯化水中,配制成pH=7~8的小苏打溶液备用;(2)将0.05~10份壳聚糖琥珀酸盐投入制膏锅中,加入4~15份粘合剂以及7~40份保湿剂,搅拌均匀形成稠状的混合物;(3)然后向制膏锅内依次加入1~7份表面活性剂、0.5~10份香味剂以及步骤(1)得到的小苏打溶液,进行刮板搅拌,搅拌0.5~2h后出锅,即得抗菌牙膏,将抗菌牙膏涂敷在膜片上,即制成所需的牙膏2。

较佳地,防水膜片为2层,2层防水膜片之间涂敷有抗菌牙膏膜,这样将抗菌牙膏膜密封在2层防水膜片之间。较佳地,2层防水膜片在边缘处开叉,即2层防水膜片在该开叉处没有粘合,便于从开叉处将2层防水膜片撕开。防水膜片胶合在牙刷头本体上,这种胶能很容易将防水膜片从牙刷头本体上撕下来。防水膜片具有用于撕下的提把,捏住提把,撕防水膜片就更容易、更省力。刷牙前,将刷毛在膜片上涂敷的抗菌牙膏膜上刷几下,或者刷毛沾点水后在膜片上涂敷的抗菌牙膏膜上刷几下,即可刷牙。

较佳地,还包括盖板,刷完牙,刷毛放在大腔室内,盖上盖板,出门携带既卫生又方便。

较佳地,隔板14也可采用如前所述的牙膏2,即采用防水膜片和密封在防水膜片上的抗菌牙膏膜,防水膜片粘在容置腔13的内腔壁上,使用时撕下即可。

较佳地,漱口水采用漱口粉替代,进一步地,漱口水还可采用防水膜片和密封在防水膜片上的漱口膏、漱口粉替代,采用如前所述的漱口水,并提纯制成粉状、膏状即可,或者采用现有的漱口粉添加壳聚糖即可制成所需的漱口粉。

上述实施例和附图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产品形态和式样,任何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所做的适当变化或修饰,皆应视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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