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儿童活力推车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属于儿童玩具【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的儿童推车功能单一从而可玩性不高的问题。本儿童活力推车包括车前主面板,所述的车前主面板上端固连有握手结构,其底端两侧上分别设有车轮结构,车前主面板上自上往下依次安装有镜子、能敲击出动听声音的木琴结构、能转动的转盘结构、3D图形结构和能左右拨动的拨动结构。本儿童活力推车具有功能多、可玩趣味性高的优点。
【专利说明】一种儿童活力推车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儿童玩具【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儿童活力推车。
【背景技术】
[0002]宝宝在学会走路后,对会移动的东西都比较感兴趣,推车玩具能帮助宝宝行走,且同时还能充当玩具供宝宝玩耍,但目前市场上的儿童推车一般功能单一,可玩性不强。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存在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具有多功能从而提高可玩性的儿童活力推车。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包括车前主面板,所述的车前主面板上端固连有握手结构,其底端两侧上分别设有车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前主面板上自上往下依次安装有镜子、能敲击出动听声音的木琴结构、能转动的转盘结构、3D图形结构和能左右拨动的拨动结构。
[0005]在上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中,所述的握手结构包括固连在车前主面板上端上的连杆和固连在连杆两端的球形木球。
[0006]在上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中,所述的车轮结构包括固连在车前主面板底端上的轴板和转动安装在轴板上的两车轮。
[0007]在上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中,所述的木琴结构包括若干个能通过木槌子敲击出不同声音的木琴条,所述的木琴条相互平行设置。
[0008]在上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中,所述的转盘结构包括若干个转动连接在车前主面板上的齿盘,所述的相邻两齿盘之间啮合连接。
[0009]在上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中,所述的3D图形结构包括若干个开设在车前主面板上的不同形状的通孔以及与上述各通孔匹配的各活动件。
[0010]在上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中,所述的通孔的横截面的形状为圆形、十字型、正方形和三角形。
[0011]在上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中,所述的拨动结构包括开设在车前主面板上的弧形槽以及插入在弧形槽中且能在弧形槽中来回移动的拨动杆。
[00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儿童活力推车不仅具有推车的功能,还具有镜子、木琴、转盘拨动转动、各活动件进行拔出插入、拨动杆来回拨动等可玩性高的功能,从而提高整个推车的可玩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中,1、车前主面板;2、连杆;3、球形木球;4、轴板;5、车轮;6、镜子;7、木琴条;
8、木槌子;9、齿盘;10、通孔;11、活动件;12、弧形槽;13、拨动杆。【具体实施方式】
[0015]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0016]如图1所示,本儿童活力推车包括车前主面板1,车前主面板I上端固连有握手结构,其底端两侧上分别设有车轮结构,车前主面板I上自上往下依次安装有镜子6、能敲击出动听声音的木琴结构、能转动的转盘结构、3D图形结构和能左右拨动的拨动结构。
[0017]握手结构包括固连在车前主面板I上端上的连杆2和固连在连杆2两端的球形木球3。车轮结构包括固连在车前主面板I底端上的轴板4和转动安装在轴板4上的两车轮5。
[0018]进一步的,木琴结构包括五个能通过木槌子8敲击出不同声音的木琴条7,所述的木琴条7相互平行设置。
[0019]进一步的,转盘结构包括三个转动连接在车前主面板I上的齿盘9,所述的相邻两齿盘9之间啮合连接。
[0020]进一步的,3D图形结构包括四个开设在车前主面板I上的不同形状的通孔10以及与上述各通孔10匹配的各活动件11。通孔10的横截面的形状为圆形、十字型、正方形和三角形。
[0021]进一步的,拨动结构包括开设在车前主面板I上的弧形槽12以及插入在弧形槽12中且能在弧形槽12中来回移动的拨动杆13。
[0022]本儿童活力推车除了推车本身的功能外,还具有镜子6、木琴、转盘拨动转动、各活动件11进行拔出插入、拨动杆13来回拨动等可玩性高的功能,具有多功能,可玩性提高。
[0023]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0024]尽管本文较多地使用了车前主面板1、连杆2、球形木球3、轴板4、车轮5、镜子6、木琴条7、木槌子8、齿盘9、通孔10、活动件11、弧形槽12、拨动杆13等术语,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
【权利要求】
1.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包括车前主面板(I),所述的车前主面板(I)上端固连有握手结构,其底端两侧上分别设有车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前主面板(I)上自上往下依次安装有镜子(6)、能敲击出动听声音的木琴结构、能转动的转盘结构、3D图形结构和能左右拨动的拨动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握手结构包括固连在车前主面板(I)上端上的连杆(2)和固连在连杆(2)两端的球形木球(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轮结构包括固连在车前主面板(I)底端上的轴板(4)和转动安装在轴板(4)上的两车轮(5)。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琴结构包括若干个能通过木槌子(8 )敲击出不同声音的木琴条(7 ),所述的木琴条(7 )相互平行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转盘结构包括若干个转动连接在车前主面板(I)上的齿盘(9),所述的相邻两齿盘(9)之间啮合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3D图形结构包括若干个开设在车前主面板(I)上的不同形状的通孔(10)以及与上述各通孔(10)匹配的各活动件(1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通孔(10)的横截面的形状为圆形、十字型、正方形和三角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儿童活力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拨动结构包括开设在车前主面板(I)上的弧形槽(12)以及插入在弧形槽(12)中且能在弧形槽(12)中来回移动的拨动杆(13)。
【文档编号】A63H33/00GK203458805SQ201320607576
【公开日】2014年3月5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28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28日
【发明者】肖霞芬 申请人:宁波市恒兴玩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