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排球垫球训练套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87638阅读:603来源:国知局
一种排球垫球训练套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排球训练器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排球垫球训练套组。



背景技术:

排球是一种著名的球类运动项目,伸手世界各地认识的喜爱,作为奥运会项目之一,排球运动员需要长时间的进行基本技术的训练。

垫球技术属于排球运动中最基本、常用的技术,许多初学者接触排球运动都是从学习垫球技术开始的。垫球技术要求两手臂伸直,用两小臂腕关节以上10厘米左右桡骨内侧平面击球为宜;初学者学习垫球技术,最容易出现的技术错误就是肘关节弯曲,导致两前臂分开、手臂不能伸直。导致球垫在两手抱成的拳面上,或者直接垫在一只手臂,击球缺乏稳定性、极容易失误。目前的教学方法,教师通过动作示范、语言提醒、静态手臂姿势纠错、徒手动作练习等一系列教学方法来纠正这类错误动作,但由于初学者在球靠近身体时,下意识地会弯曲手臂击球,因此纠正错误动作常常要花很长时间,而且初学者在练习时,常常因抛球或接球失误而必须反复捡球,使练习者在有效训练时间内减少了触球次数。

为了解决需要反复捡球这一问题,现有技术中给出了一种排球练习器,将架体和排球连接在一起。但是,这类练习器只能在单一高度下进行练习,高度调整不便,从而影响整体的练习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因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排球训练架只能进行单一高度训练的缺陷。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排球垫球训练套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固定有球架;球架,一端固定在底座上,另一端通过弹力绳挂接排球;调整部,设置在所述球架靠近所述排球的一端,所述弹力绳绕设在所述调整部内部,所述调整部通过释放或收回所述弹力绳,使所述排球相对所述底座上下运动。

所述调整部包括:转轮,所述弹力绳绕设在所述转轮上;以及,转把,用以带动所述转轮转动,使所述转轮释放或收回所述弹力绳;

所述训练套组还包括护套,所述护套包括第一护套和第二护套,所述第一护套和所述第二护套相对面上设有能够彼此相连接的毛面和勾面。

所述第一护套和所述第二护套上开设透气孔。

所述第一护套和所述第二护套与排球相近的一端设有虎口套。

所述球架为“L”型。

所述球架底端设有若干万向轮,所述万向轮上设有锁死装置。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排球垫球训练套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固定有球架;球架,一端固定在底座上,另一端通过弹力绳挂接排球;调整部,设置在所述球架靠近所述排球的一端,所述弹力绳绕设在所述调整部内部,所述调整部通过释放或收回所述弹力绳,使所述排球相对所述底座上下运动。

本训练套组可以根据不同人体身高调整排球的高度,而不需要想现有技术中那样需要被动的根据身高选择不同高度的球架,仅需要一组装置便可以完成现有技术中多组排球训练架能够完成的任务,站地面积小,灵活性高。

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排球垫球训练套组,所述调整部包括:转轮,所述弹力绳绕设在所述转轮上;以及,转把,用以带动所述转轮转动,使所述转轮释放或收回所述弹力绳。通过转把快速带动弹力绳,使排球上下运动。

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排球垫球训练套组,所述训练套组还包括护套,所述护套包括第一护套和第二护套,所述第一护套和所述第二护套相对面上设有能够彼此相连接的毛面和勾面。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将所述毛面和所述勾面牢牢黏接在一起,从而通过第一护套和第二护套将左右两臂直接固定在一起,增加垫球时手臂的舒适度,同时使用强力固定两臂,使手臂在接球的时候可以克服本能,以正确的姿势进行训练。

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排球垫球训练套组,所述第一护套和所述第二护套上开设透气孔。

通过透气孔能够增加所述第一护套和第二护套的透气性,防止护套被汗水污染。

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排球垫球训练套组,所述第一护套和所述第二护套与排球相近的一端设有虎口套。

在使用过程中,将手放入虎口套中,有利于将所述第一护套和所述第二护套稳定在手臂上,便于使用者进行训练。

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排球垫球训练套组,所述球架为“L”型,“L”型球架的水平端伸出至所述底座的外侧,在将排球带离底面一定距离的同时,可以防止排球和运动员与底座相接触。

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排球垫球训练套组,所述球架底端设有若干万向轮,所述万向轮上设有锁死装置。万向轮有助于整个球架的运动,便于运输。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施例提供的所述训练套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提供的所述训练套组中所述调整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提供的所述训练套组中所述护套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底座;2-球架;3-排球;4-弹力绳;5-转轮;6-固定轮套;7-转把;8-护套;81-第一护套;82-第二护套;9-毛面;10-勾面;11-透气孔;12-虎口套;13-万向轮;14-锁死装置;15-环形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排球垫球训练套组,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上固定有球架2;球架2,一端固定在底座1上,另一端通过弹力绳4挂接排球3;调整部,设置在所述球架2靠近所述排球3的一端,所述弹力绳4绕设在所述调整部内部,所述调整部通过释放或收回所述弹力绳4,使所述排球3相对所述底座1上下运动。

本训练套组可以根据不同人体身高调整排球3的高度,而不需要想现有技术中那样需要被动的根据身高选择不同高度的球架2,仅需要一组装置便可以完成现有技术中多组排球3训练架能够完成的任务,站地面积小,灵活性高。

具体地,所述弹力绳4采用尼龙与橡胶复合材料制成,所述弹力绳4或弹力带的长度为2-5m。所述底座1为四边形,作为变型,所述底座1可以设置为三角形等其它形状。

所述球架2分为水平部和竖直部,所述竖直部的底端固定在所述底座1的中心位置处。

本实施例中,所述调整部包括:转轮5,所述转轮自身设有环形槽15,所述弹力绳4绕设在所述转轮5的环形槽15上;以及,转把7,用以带动所述转轮5转动,使所述转轮5释放或收回所述弹力绳4。同时,所述转轮5外设有固定轮套6,用于将转轮5套住,避免转轮5裸露在外面,

具体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用手带动转把7,转把7会发生转动释放或收回弹力绳4,从而使排球3发生上下运动。

本实施例中,所述训练套组还包括护套8,所述护套8包括第一护套81和第二护套82,所述第一护套81和所述第二护套82相对面上设有能够彼此相连接的毛面9和勾面10。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将所述毛面9和所述勾面10牢牢黏接在一起,从而通过第一护套81和第二护套82将左右两臂直接固定在一起,增加垫球时手臂的舒适度,同时使用强力固定两臂,使手臂在接球的时候可以克服本能,以正确的姿势进行训练。

具体地,所述毛面9和勾面10与所述护套8之间通过线缝纫在一起。如图3所示,所述毛面9和所述勾面10的表面均贴有魔术贴,使用前后,将魔术贴覆盖在毛面9和勾面10表面即可,魔术贴的长度10-15cm。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护套81和所述第二护套82上开设透气孔11。通过透气孔11能够增加所述第一护套81和第二护套82的透气性,防止护套8被汗水污染。

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护套81和所述第二护套82与排球3相近的一端设有虎口套12。

在使用过程中,将手放入虎口套12中,有利于将所述第一护套81和所述第二护套82稳定在手臂上,便于使用者进行训练。

具体地,如图1或图2所示,实际训练过程中,只需将食指和拇指穿入所述虎口套12中即可。

本实施例中,所述球架2为“L”型,“L”型球架2的水平端伸出至所述底座1的外侧,在将排球3带离底面一定距离的同时,可以防止排球3和运动员与底座1相接触。

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所述球架2底端设有若干万向轮13,所述万向轮13上设有锁死装置14。万向轮13有助于整个球架2的运动,便于运输。

具体地,本实施例中,所述万向轮13的个数为四个,设置在所述球架2底端的四角处。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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