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积木水平臂塔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8513阅读:959来源:国知局
一种积木水平臂塔吊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拼接玩具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积木水平臂塔吊。



背景技术:

现在的积木玩具具有拼接和玩耍的乐趣,可以给幼儿们带来欢乐,拼接的过程中可以提高孩子们的动手能力。

现在的动力装置一般由小型直流电动机构成,外接上电源和控制器,就可以使积木玩具运作。但是其运作方式单一,只能正转和反转,只能实现一个动作,市面上的塔吊玩具想要实现多少个动作就要安装多少个马达,比较累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提供一种只用一个马达控制塔吊的变幅、回转、起升动作的积木水平臂塔吊拼接玩具。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积木水平臂塔吊,包括水平臂塔吊体,水平臂塔吊体包括底座、塔身、回转机构、起升机构、起重臂、平衡臂、平衡重、变幅机构和动力装置,所述底座、塔身、起重臂、平衡臂和平衡重由构件组成,所述构件的正面设有多个凸起,反面设有与凸起相配合的插口;所述塔身下部插接在底座上,所述起重臂和平衡臂水平对应插接,起重臂通过回转机构水平设置在塔身顶部;所述平衡臂相对起重臂一端插接有平衡重;所述变幅机构包括旋转轮和变幅细绳,旋转轮通过转轴分别安装在起重臂相对平衡臂一端和平衡臂上,所述变幅细绳绕两旋转轮之间设置;所述起升机构包括起升细绳和回转轮,所述起升细绳一端连接重物,另一端连接回转轮,并穿过固定在变幅细绳上的穿孔;所述回转平台包括旋转轴,所述旋转轴一端设置在起重臂上,另一端设置在垂直设置在塔身上端面,所述回转轮设置在旋转轴上;所述动力装置安装在起重臂内并通过齿轮分别连接旋转轴和位于平衡臂上旋转轮的转轴。

优选地,所述构件包括长构件和短构件;所述长构件呈长矩形结构,其正面设有多个凸起,反面或侧面设有与凸起相配合的插口;所述短构件呈短矩形结构,其正面设有多个凸起,反面或侧面设有与凸起相配合的插口。

优选地,所述塔身为由长构件组成的长方体桁架结构。

优选地,所述旋转轮分别对称旋转轮设置,所述变幅细绳绕相对塔身同侧的两旋转轮之间设置,两所述变幅细绳下端之间设置连接绳,所述起升细绳设置在两所述变幅细绳之间并绕过连接绳。

优选地,所述动力装置为带USB接口线的电机。

本实用新型通过对塔吊玩具结构的改良,利用多个齿轮的啮合,解决了现有的积木水平臂塔吊拼接玩具,都只能通过三个马达或者两个马达,实现水平臂塔吊的三个动作,即起升、回转和变幅的问题,成功的通过一个马达实现水平臂塔吊的三个动作,即起升、回转和变幅。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的上部详细图;

图3是短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长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齿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1-底座、2-塔身、3-回转机构、4-起升机构、5-起重臂、6-平衡臂、7-平衡重、8-动力装置、9-变幅机构、10-起升细绳、11-回转轮、12-变幅细绳、13-旋转轮、14-重物、15-旋转轴、16-短构件、17-长构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实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

如图1-2所示,积木水平臂塔吊包括水平臂塔吊体,水平臂塔吊体包括底座1、塔身2、回转机构3、起升机构4、起重臂5、平衡臂6、平衡重7、变幅机构9和动力装置8。底座1、 塔身2、起重臂5、平衡臂6和平衡重7由构件组成,构件的正面设有多个凸起,反面设有与凸起相配合的插口。塔身2下部插接在底座1上,起重臂5和平衡臂6水平对应插接,起重臂5通过回转机构3水平设置在塔身2顶部;塔身2为由长构件17组成的长方体桁架结构。平衡臂6相对起重臂5一端插接有平衡重7。变幅机构9包括旋转轮13和变幅细绳12,旋转轮13通过转轴分别安装在起重臂5相对平衡臂6一端和平衡臂6上,变幅细绳12绕两旋转轮13之间设置。起升机构4包括起升细绳10和回转轮11,起升细绳10一端连接重物14,另一端连接回转轮11,并穿过固定在变幅细绳12上的穿孔。回转平台包括旋转轴15,旋转轴15一端设置在起重臂5上,另一端设置在垂直设置在塔身2上端面,回转轮11设置在旋转轴15上。动力装置8安装在起重臂5内并通过齿轮分别连接旋转轴15和位于平衡臂6上旋转轮13的转轴。

如图3-5所示,构件包括长构件17和短构件16;长构件17呈长矩形结构,其正面设有多个凸起,反面或侧面设有与凸起相配合的插口;短构件16呈短矩形结构,其正面设有多个凸起,反面或侧面设有与凸起相配合的插口。

对上述实施例进一步优化,旋转轮13分别对称旋转轮13设置,变幅细绳12绕相对塔身2同侧的两旋转轮13之间设置,两变幅细绳12下端之间设置连接绳,起升细绳10设置在两变幅细绳12之间并绕过连接绳。

上述说明是针对本实用新型较佳可行实施例的详细说明,但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范围,凡本实用新型所提示的技术精神下所完成的同等变化或修饰变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涵盖专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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