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围栏及围栏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32632发布日期:2019-03-02 04:45阅读:1362来源:国知局
玩具围栏及围栏布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围栏,特别是涉及一种玩具围栏及围栏布。



背景技术:

传统的玩具围栏包括若干个上横杆、若干个下横杆、若干个竖向杆、若干个连接件及围栏布。上横杆、下横杆及竖向杆通过连接件能够组装形成支撑架。组装过程中,需要将上横杆、下横杆、竖向杆分别对应插入到围栏布的上套筒、竖向套筒、下套筒内,然后再将上横杆与竖向杆之间通过连接件进行组装连接,并将下横杆与竖向杆之间也通过连接件进行组装连接。然而,组装过程中,将上部所有上横杆或下部所有下横杆围拼在一起时,支撑架容易顶坏护栏布。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玩具围栏及围栏布,它能够避免组装过程中损坏围栏布,便于组装操作。

其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围栏布,包括:底面布与若干个第一套筒,所述底面布与所述第一套筒相连,所述第一套筒绕所述底面布外围周向间隔设置;若干个侧面布及若干个第二套筒,所述侧面布、所述第二套筒均与所述第一套筒一一相应设置,所述侧面布底端与所述第一套筒相连,相邻所述侧面布之间通过所述第二套筒相连;若干个第三套筒,所述第三套筒与所述第一套筒一一相应设置,所述侧面布顶端与所述第三套筒相连;其中一个所述第一套筒、其中一个所述第二套筒或其中一个所述第三套筒的侧壁设置有由一端延伸至另一端的分裂口,所述分裂口处设置有用于开合所述分裂口的连接件。

一种玩具围栏,包括所述的围栏布,还包括组合式支撑架;所述组合式支撑架包括若干个下横杆、若干个竖向杆、若干个上横杆、若干个第一多接头件及若干个第二多接头件,所述下横杆与所述第一套筒一一相应设置,所述下横杆套设在所述第一套筒内;所述竖向杆与第二套筒一一相应设置,所述竖向杆套设在所述第二套筒内;所述上横杆与所述第三套筒一一相应,所述上横杆套设在所述第三套筒内;所述第一多接头件、所述第二多接头件均与所述竖向杆一一相应设置;所述第一多接头件的其中一个接头与所述竖向杆的底端相连,所述第一多接头件的另两个接头分别与相邻的两个所述下横杆端部相连;所述第二多接头件的其中一个接头与所述竖向杆的顶端相连,所述第二多接头件的两个接头分别与相连的两个所述上横杆端部相连。

上述的玩具围栏及围栏布,组装到支撑架上时,将具有分裂口的第一套筒、第二套筒或第三套筒最后装入支撑杆(上横杆、下横杆或竖向杆),并与其它支撑杆连接后,再用连接件将分裂口处合上,这样组装形成玩具围栏时,支撑杆不会损坏围栏布,而且便于组装;另外,拆卸玩具围栏时,先通过连接件打开分裂口,将分裂口处的支撑杆取出,然后再将其它支撑杆拆开,如此不会损坏围栏布,并便于拆卸。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件为设置在所述分裂口处的第一拉链。

进一步地,其中一个所述侧面布包括门布与外围布,所述外围布绕设在所述门布外,所述门布的顶边与外围布连成一体,所述门布的其余边部通过第二拉链与所述外围布相连。

进一步地,所述侧面布均为网格布。

进一步地,所述侧面布内侧壁上设置有一个以上收纳袋。

进一步地,所述底面布为厚度在3cm至10cm的软质垫体或弹性垫体。

进一步地,所述竖向杆为可伸缩杆。

进一步地,所述侧面布上布置有若干个LED闪烁灯。

进一步地,所述侧面布或底面布上设置有音乐播放器,所述底面布上设置有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与所述音乐播放器电性连接,所述压力传感器用于感应到压力为预设范围时启动音乐播放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的玩具围栏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的玩具围栏的侧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的玩具围栏的门布翻开时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所述的组合式支撑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0、围栏布,11、底面布,12、第一套筒,13、侧面布,131、门布,132、外围布,14、第二套筒,15、第三套筒,16、连接件,17、第二拉链,20、组合式支撑架,21、下横杆,22、竖向杆,23、上横杆,24、第一多接头件,25、第二多接头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中间元件。相反,当元件为称作“直接”与另一元件连接时,不存在中间元件。

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及图2,一种围栏布10,包括:底面布11、若干个第一套筒12、若干个侧面布13、若干个第二套筒14及若干个第三套筒15。所述底面布11与所述第一套筒12相连,所述第一套筒12绕所述底面布11外围周向间隔设置。所述侧面布13、所述第二套筒14均与所述第一套筒12一一相应设置,所述侧面布13底端与所述第一套筒12相连,相邻所述侧面布13之间通过所述第二套筒14相连。所述第三套筒15与所述第一套筒12一一相应设置,所述侧面布13顶端与所述第三套筒15相连。其中一个所述第一套筒12、其中一个所述第二套筒14或其中一个所述第三套筒15的侧壁设置有由一端延伸至另一端的分裂口。所述分裂口处设置有用于开合所述分裂口的连接件16。

上述的围栏布10,组装到支撑架上时,将具有分裂口的第一套筒12、第二套筒14或第三套筒15最后装入支撑杆(上横杆23、下横杆21或竖向杆22),并与其它支撑杆连接后,再用连接件16将分裂口处合上,这样组装形成玩具围栏时,支撑杆不会损坏围栏布10,而且便于组装;另外,拆卸玩具围栏时,先通过连接件16打开分裂口,将分裂口处的支撑杆取出,然后再将其它支撑杆拆开,如此不会损坏围栏布10,并便于拆卸。

此外,进一步地,所述连接件16为设置在所述分裂口处的第一拉链。如此,拉开第一拉链,便可以打开分裂口进行拆装操作。具体地,分裂口设置在其中一个第三套筒15上,这样能够便于进行拆装操作。可选地,连接件16还可以是间隔设置在分裂口两侧的多对连接绳带,通过连接绳带相互系在一起也是能够封住分裂口。分裂口的开合操作较为方便。

另外,进一步地,请参阅图3,其中一个所述侧面布13包括门布131与外围布132。所述外围布132绕设在所述门布131外。所述门布131的顶边与外围布132连成一体,所述门布131的其余边部通过第二拉链17与所述外围布132相连。如此,打开第二拉链17,将门布131往上翻挂在第三套筒15上,能方便婴幼儿爬进爬出玩具围栏。另外,由于门布131往上翻挂在顶部的第三套筒15上,不会掉落在地上,干净卫生。

进一步地,所述侧面布13均为网格布。如此,透过网格布,可以观察到玩具围栏内的婴幼儿。

进一步地,所述侧面布13内侧壁上设置有一个以上收纳袋。如此,在收纳袋内可以装入各种各样的玩具,需要时可以直接拿出,较为方便。

进一步地,所述底面布11为厚度在3cm至10cm的软质垫体或弹性垫体。如此,使得婴幼儿在玩具围栏内的舒适感提升。

在一个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与图4,一种玩具围栏,包括所述的围栏布10,还包括组合式支撑架20。所述组合式支撑架20包括若干个下横杆21、若干个竖向杆22、若干个上横杆23、若干个第一多接头件24及若干个第二多接头件25。所述下横杆21与所述第一套筒12一一相应设置,所述下横杆21套设在所述第一套筒12内。所述竖向杆22与第二套筒14一一相应设置,所述竖向杆22套设在所述第二套筒14内。所述上横杆23与所述第三套筒15一一相应,所述上横杆23套设在所述第三套筒15内。所述第一多接头件24、所述第二多接头件25均与所述竖向杆22一一相应设置。所述第一多接头件24的其中一个接头与所述竖向杆22的底端相连,所述第一多接头件24的另两个接头分别与相邻的两个所述下横杆21端部相连。所述第二多接头件25的其中一个接头与所述竖向杆22的顶端相连,所述第二多接头件25的两个接头分别与相连的两个所述上横杆23端部相连。

上述的玩具围栏包括所述的围栏布10,具有与围栏布10相同的技术效果,不进行赘述。

进一步地,所述竖向杆22为可伸缩杆。如此,通过调整可伸缩杆的长度,便可以调整玩具围栏的高度,从而能提升产品性能。

进一步地,所述侧面布13上布置有若干个LED闪烁灯。如此,可以根据需要启动LED闪烁灯,LED闪烁灯闪烁发光,能增强产品性能。

进一步地,所述侧面布13或底面布11上设置有音乐播放器。所述底面布11上设置有压力传感器,所述压力传感器与所述音乐播放器电性连接,所述压力传感器用于感应到压力为预设范围时启动音乐播放器。其中,预设范围可以设置为略大于婴幼儿的体重,这样当婴幼儿在玩具围栏内翻滚、跳动时,婴幼儿对底面布11的产生的压力可能大于自身体重,从而能够触发压力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相应控制音乐播放器播放音乐,从而能够增强产品性能。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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