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36993阅读:5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玩具车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一种车类玩具。
目前市场的车类玩具,主要由动力源、传动机构、车体及车轮等部分组装构成,品种繁多。它们的动力源,大多为电动或发条驱动式结构。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主要在于电动玩具需消耗大量的电池,电池的电量下降很快,稍不足时就行驶迟缓或不能运行,使用费高,常是有玩具也不敢过分的玩耍;发条类玩具,需经常上发条,年龄较小的孩子上不动发条,需要大人帮助,发条启动后还无法控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而提供一种风动式玩具车产品。
可采取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目的。本玩具车,仍由动力源、传动机构、车体及车轮等部分组装构成,但动力源为安装在传动机构输入轴上的扇叶。制成风动式玩具车。
在满足上述结构要求的前提下,至于风动玩具车的整体、各功能部分、每个零部构件的具体结构、大小,扇叶的形状、数量、排列方式,构件间的连接、固定方式,位置关系等,均可根据使用需要,酌情设定,它们都能实现目的,保证本玩具车的使用性能和效果。
本技术方案相对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和效果本玩具车,不用电池,也无需发条,构造简单,造价低廉;自然风、人造风均可使小车运行,不受环境条件的限制,可随意玩耍并在娱乐中提高对风能的认识。
结合附图、实施方式对本技术方案的内容作进一步详述。


图1是玩具车的一种结构示意图;图2是玩具车的另种结构示意图。
附图所示实施例中,1玩具车的动力源是由安装在支架1端部、四个水平均布的半球型扇叶2,通过竖轴3与齿轮传动机构4的主动齿轮相连接式结构。任何水平方向的风都可转动扇叶,使小车向前行驶,具有很好的方向性。
附图所示实施例的使用性能、使用效果为佳。
权利要求1.一种玩具车,由动力源、传动机构、车体及车轮构成,其特征在于动力源为安装在传动机构输入轴上的扇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动力源是由安装在支架端部、四个水平均布的半球型扇叶,通过竖轴与齿轮传动机构的主动齿轮相连接式结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一种车类玩具。它由动力源、传动机构、车体及车轮等部分组装构成,但动力源为安装在传动机构输入轴上的扇叶。制成风动式玩具车。本玩具车,不用电池,也无需发条,构造简单,造价低廉;自然风、人造风均可使小车运行,不受环境条件的限制,可随意玩耍并在娱乐中提高对风能的认识。
文档编号A63H29/16GK2323841SQ9820212
公开日1999年6月16日 申请日期1998年3月13日 优先权日1998年3月13日
发明者郝建钢 申请人:郝建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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