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花梨木用圆锯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13085阅读:617来源:国知局
一种花梨木用圆锯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伐木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花梨木用圆锯片。



背景技术:

非洲花梨木生长在西非和东非的热带雨林,和中、西部非洲的热带地区。其木质细腻,耐久性强,力学性质好,耐磨性好,是家具和橱柜的理想用材。雨林中的非洲花梨木成长时间长,直径较大,多数在1米以上,因此在伐木时对伐木锯条的要求较高。用普通的锯片采伐大直径花梨木时,寿命短,易出现裂纹、崩齿,损坏锯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花梨木用圆锯片,它强度大,将多个合金钢锯片体重叠固定进行锯木,其锯木效果好,而且其具有的金刚石提高锯齿的顶部的刃部的强度,提高使用寿命,防止崩齿等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方案是:

一种花梨木用圆锯片,包括合金钢锯片体,至少三个合金钢锯片体相互叠加组成总锯片体,总锯片体的中部具有花键轴通孔,每个合金钢锯片体上均布有由外侧壁端向花键轴通孔延伸的开槽,花键轴套插套在花键轴通孔中,总锯片体的两端面设有夹片,总锯片体夹持在两个夹片之间,总锯片体和两个夹片通过主螺栓固定连接而成,花键轴套夹持在两个夹片之间,相邻两个合金钢锯片体的锯齿相错开,锯齿的顶部的刃部焊接固定有金刚石。

所述花键轴套的两端具有轴向向外延伸连接套部,连接套部插套在对应的夹片的中部具有的中部插孔中。

所述总锯片体上均布有多个总连接通孔,夹片上具有与总连接通孔相对应的连接孔体,主螺栓的螺杆端插套在对应的夹片的连接孔体和总连接通孔并螺接有至少两个锁紧螺母,总锯片体夹持在主螺栓和锁紧螺母之间。

所述锁紧螺母和主螺栓的端部均插套在对应的夹片的连接孔体中。

所述夹片和总锯片体上具有多个上下相对齐的销轴连接孔,多个销轴插套并卡置在对应的销轴连接孔中,销轴的两端通过点焊焊接固定在两个夹片处。

所述夹片的外侧壁为斜向侧壁。

本实用新型的突出效果是:

与现有技术相比,它强度大,将多个合金钢锯片体重叠固定进行锯木,其锯木效果好,而且其具有的金刚石提高锯齿的顶部的刃部的强度,提高使用寿命,防止崩齿等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见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花梨木用圆锯片,包括合金钢锯片体10,至少三个合金钢锯片体10相互叠加组成总锯片体100,总锯片体100的中部具有花键轴通孔101,每个合金钢锯片体10上均布有由外侧壁端向花键轴通孔101延伸的开槽102,花键轴套20插套在花键轴通孔101中,总锯片体100的两端面设有夹片30,总锯片体100夹持在两个夹片30之间,总锯片体100和两个夹片30通过主螺栓40固定连接而成,花键轴套20夹持在两个夹片30之间,相邻两个合金钢锯片体10的锯齿相错开,锯齿的顶部的刃部焊接固定有金刚石50。

进一步的说,所述花键轴套20的两端具有轴向向外延伸连接套部21,连接套部21插套在对应的夹片30的中部具有的中部插孔31中。

进一步的说,所述总锯片体100上均布有多个总连接通孔102,夹片30上具有与总连接通孔102相对应的连接孔体32,主螺栓40的螺杆端插套在对应的夹片30的连接孔体32和总连接通孔102并螺接有至少两个锁紧螺母41,总锯片体100夹持在主螺栓40和锁紧螺母41之间。

进一步的说,所述锁紧螺母41和主螺栓40的端部均插套在对应的夹片30的连接孔体32中。

进一步的说,所述夹片30和总锯片体100上具有多个上下相对齐的销轴连接孔,多个销轴200插套并卡置在对应的销轴连接孔中,销轴200的两端通过点焊焊接固定在两个夹片30处。

进一步的说,所述夹片30的外侧壁为斜向侧壁。

本实施,由于将至少三个合金钢锯片体10叠置固定,大大提高其强度,而通过焊接的金刚石50加强其刃部的强度,提高使用寿命,而其通过夹片30进行夹持固定,其固定方便,而拆卸时只需要将销轴200的两端进行敲打,使得销轴200的两端不再与夹片30相固定,然后通过主螺栓40和锁紧螺母41可以使两个夹片30与合金钢锯片体10分离,从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更换,其更换非常方便,而且其可以根据需要固定不同个数的合金钢锯片体10,满足使用需求。

而每个合金钢锯片体10上均布有由外侧壁端向花键轴通孔101延伸的开槽102,此开槽102可以使得合金钢锯片体10进行切割木材时,温度过高,使得合金钢锯片体10热胀,通过开槽102从而使得合金钢锯片体10热胀程度时不会开裂,提高使用寿命。

而相邻两个合金钢锯片体10的锯齿相错开,使得切割更快速,切割效果更好。

最后,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