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冲液口、回流口和转动装置,所述冲液口设置在所述壳体的顶部且朝向所述壳体的内部,所述回流口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底部在相对于所述冲液口的一侧,所述冲液口与所述回流口均连通连接所述壳体,所述回流口的输出端通过连通管连接所述冲液口的输入端,所述转动装置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顶端在靠近所述冲液口的一侧设置有加料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冲液口与水平面向下呈一定角度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冲液口与水平面所成的角度范围为45-6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冲液口的输入端设置有过滤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管设置有水泵。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装置包括若干弧形支撑条。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弧形支撑条的横截面形状为圆形。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弧形支撑条的横截面直径从中间向两侧依次减小。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木板碎料的流动浸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弧形支撑条的轴向水平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