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基部构件的该长度方向上的该导引端的内侧,沿着圆锯的外壳并与该导引端平行设置阶梯状边缘,该导引端与该阶梯状边缘之间用作放置该外壳的支撑表面。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支撑表面的宽度超过外壳在该长度方向上宽度,并通过在使用前用该锯片切断额外的尺寸,该支撑表面的尺寸将根据所使用的锯的类型而定。
5.如权利要求2至4任一项所述的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与该基部构件的该长度方向垂直的方向上,在与该把持部相反的一侧也设有该导引构件,并设置成当使用各该导引构件其中一个时可以将另一个撤离以避免干扰。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基部构件的该把持部的上表面侧设有把手构件,该把手构件用于形成供手指穿过的贯穿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把手构件的该另一侧设有卷尺收纳部,该卷尺收纳部收纳可自由拆卸的该卷尺。
8.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把手构件的该一端侧的端部与该基部构件的该阶梯状边缘之间的尺寸被设定为使圆锯的马达不会干扰该把手构件。
9.如权利要求6至8任一项所述的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把手构件设有备忘书写部。
10.如权利要求6至9任一项所述的圆锯用导引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备忘书写部为白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