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转筒洗衣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00592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家用电器领域,具体为双层转筒洗衣机。



背景技术:

现在洗衣机已经遍布到每个家庭,并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种功能的洗衣机也相继问世。但是洗衣机为人类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也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当洗衣量小的时候,用一次洗衣机就非常浪费水电,但是买容量小的洗衣机,冬天洗大件衣物又不方便;再如家中有婴幼儿时,衣物也需要和成人的衣物区分洗涤,防止造成污染。

查阅中国专利数据库发现,现有技术中提供有一种单电机双筒洗衣机,两个转筒并列设置,单独工作。

但现有技术在处理洗大件或小件衣物方面,还是得不到很好地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双层转筒洗衣机,通过洗衣机转筒内部增设可以拆卸的小转筒,利用两套独立的控制系统进行使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双层转筒洗衣机,其包括,本体,电源开关,小筒控制开关,大筒控制开关,小底座,大底座,小转筒,大转筒,管道A,管道B,排水管,小电机,大电机,电源线。

所述本体上部设置有电源开关、小筒控制开关和大筒控制开关。所述本体内部设置有小底座、大底座、小转筒、大转筒、小电机和大电机。所述小底座设置在大底座中部。所述小转筒设置在小底座上。所述大转筒设置在大底座上。所述本体下层设置有管道A和管道B。所述管道A一端设置在大转筒一侧。所述管道B一端设置在小转筒一侧。所述管道A另一端、管道B另一端与排水管相接。所述本体外部设置有电源线和排水管。

所述小底座与大底座为同心圆结构。所述小底座与小转筒密闭连接结构,且可拆卸。所述大底座与大转筒固定连接,且不可拆卸。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1、可根据衣物量选择转筒,灵活方便。

2、对特殊人群衣物分别洗涤,专筒专用、经济实惠。

3、节约水电、低碳环保。

4、成本低廉、操作简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双层转筒洗衣机,通过洗衣机转筒内部增设可以拆卸的小转筒,利用两套独立的控制系统进行使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双层转筒洗衣机,其包括,本体1,电源开关2,小筒控制开关3,大筒控制开关4,小底座5,大底座6,小转筒7,大转筒8,管道A9,管道B10,排水管11,小电机12,大电机13,电源线14。

所述本体1上部设置有电源开关2、小筒控制开关3和大筒控制开关4。所述本体1内部设置有小底座5、大底座6、小转筒7、大转筒8、小电机12和大电机13。所述小底座5设置在大底座6中部。所述小转筒7设置在小底座5上。所述大转筒8设置在大底座6上。所述本体1下层设置有管道A9和管道B10。所述管道A9一端设置在大转筒8一侧。所述管道B10一端设置在小转筒7一侧。所述管道A9另一端、管道B10另一端与排水管11相接。所述本体1外部设置有电源线14和排水管11。

所述小底座5与大底座6为同心圆结构。所述小底座5与小转筒7密闭连接结构,且可拆卸。所述大底座6与大转筒8固定连接,且不可拆卸。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图中,1—本体,2—电源开关,3—小筒控制开关,4—大筒控制开关,5—小底座,6—大底座,7—小转筒,8—大转筒,9—管道A,10—管道B,11—排水管,12—小电机,13—大电机,14—电源线。

如图1所示,所述本体1为中空结构,所述电源开关2、小筒控制开关3和大筒控制开关4设置在本体1上部。所述小底座5、大底座6、小转筒7、大转筒8、大电机13和小电机12设置在本体1内部。所述管道A9和管道B10设置在本体1下层。所述本体1外部设置有电源线14和排水管11。所述小底座5设置于大底座6正中间。所述小底座5上设置有小转筒7,所述小底座5可与小转筒7连结成密闭结构,所述小转筒7为可拆卸结构。所述大底座6上设置有大转筒8,且固定连接不可拆卸。所述管道A9控制大转筒8出水,所述管道B10控制小转筒7出水。

结构实施例

优选的,所述小底座5为不锈钢和硬胶材料组合制成,直径33cm。

优选的,所述大底座6为不锈钢和硬胶材料组合制成,直径50cm。

优选的,所述小转筒7为不锈钢和硬胶材料组合制成,直径30cm、高60cm。

优选的,所述大转筒8为不锈钢和硬胶材料组合制成,直径50cm、高65cm。

优选的,所述小电机12功率为360W。

优选的,所述大电机13功率为900W。

使用实施例

使用时,若需要使用小转筒7,可将小转筒7与小底座5连接至密闭状态,再通过小筒控制开关3控制小电机12带动小底座5和小转筒7进行工作,结束后再将小转筒7拆卸下来即可。若不需要使用小转筒7可直接通过大筒控制开关4控制大电机13带动大底座6和大转筒8进行工作。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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