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无溶剂人造革,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原料制备而成:无溶剂型聚氨酯树脂95-105份、水1.5-3份、流平剂1-1.5份、发泡剂2-8份和架桥剂3-8份,所述架桥剂为型号为AD-12、AD-14或AD-09的架桥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溶剂人造革,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溶剂型聚氨酯树脂为水性聚氨酯树脂,所述流平剂为水性流平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溶剂人造革,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平剂为型号为C010、A-375或SR-20的流平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溶剂人造革,其特征在于,所述发泡剂为型号为FP-01、A-60或FP-02的发泡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溶剂人造革,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塑化助剂和/或填充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溶剂人造革,其特征在于,所述无溶剂型聚氨酯树脂的重量份为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