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33354研发日期:2017年阅读:669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专利针对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中管路长导致热损失大、回流水含油污污染水箱的问题,提出通过短管路设计、油水分离器和热交换器组合,实现余热高效回收并分离油污。系统包含水箱、净化器、热交换器和余热回收装置,通过水泵循环和排污阀处理油渍,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关键词:定型机余热回收,油水分离,热能回收

本实用新型涉及定型机余热回收领域,具体是一种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



背景技术:

定型机余热回收是纺织染整行业中主要耗能设备之一,是一种利用热空气对织物进行干燥和整理并使之定型的装置,热空气的供给方式有多种途径,可以直接在定型机内燃烧煤气或轻柴油,也可以用循环导热油或蒸汽加热,或者电加热。一般热定型机烘箱工作温度化纤类为200℃左右,废气温度160℃左右;棉织物为140℃左右,废气温度100℃左右。单台定型机耗能60-100万大卡,经估算,织物加工定型所消耗的热能仅占其29%,机体热损失约占10%,其余大量热能(60%以上)随废气散失到大气中。散失的热量不仅浪费能源而且造成环境污染,热定型机的余热回收势在必行。

现有的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进风及排烟管路长,散热损失大,并且回流的水份含有油渍,易污染水箱。

因此需要一种能降低热量的损失,油水可分离的余热回收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包括水箱,所述水箱的左侧设置有排污阀,且水箱的内部设置有油水分离器,所述水箱的上方设置有水泵,所述水泵的左侧连接有抽水管,所述水箱的右侧通过回流管连接有净化器,且净化器的下方设置有净化器支架,所述净化器支架的下方设置有定型机,所述净化器的一端通过管道连接有热交换器,且热交换器的另一端通过管道连接有余热回收装置,所述余热回收装置的上方设置有补风机。

优选地,所述水箱的顶部设置有注水口。

优选地,所述抽水管的底部贯穿在水箱的底部。

优选地,所述回流管上设置有回流阀。

优选地,所述定型机与净化器通过管道连接。

优选地,所述余热回收装置的下方设置有支撑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净化器、余热回收装置和补风机设置有定型机上,管道线路短,减少了热量的损失,且水箱内设置有油水分离器,可以将回流水中的油渍分离出来,然后通过排污阀将油渍排出水箱,避免了染污水箱。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的系统图。

图中:1-水泵、2-抽水管、3-注水口、4-水箱、5-排污阀、6-油水分离器、7-回流阀、8-净化器支架、9-净化器、10-热交换器、11-余热回收装置、12-支撑架、13-定型机、14-补风机、15-回流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定型机余热回收系统,包括水箱4,水箱4的左侧设置有排污阀5,可以有效的及时的将回流水中分离出的油渍排出,且水箱4的内部设置有油水分离器6,能将净化器9中通过回流管15和回流阀7回流的水中的油渍进行分离出来,避免污染水箱4,水箱4的上方设置有水泵1,可以将水箱4中的水抽入净化器9中,水泵1的左侧连接有抽水管2,水箱4的右侧通过回流管15连接有净化器9,将定型机13的余热进行净化,且净化器9的下方设置有净化器支架8,净化器支架8的下方设置有定型机13,净化器9的一端通过管道连接有热交换器10,将净化器9中的热量交换出来,且热交换器10的另一端通过管道连接有余热回收装置11,余热回收装置11的上方设置有补风机14。

水箱4的顶部设置有注水口3,能及时的补充水箱4中的水分。抽水管2的底部贯穿在水箱4的底部。回流管15上设置有回流阀7,能控制回流水的流量和速度。定型机13与净化器9通过管道连接。余热回收装置11的下方设置有支撑架12。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定型机13产生的高温废热气体,通过管道进入净化器9中,同时水箱4内部的水通过抽水管2和水泵1也进入净化器9中,水与高温废热气体结合,通过净化器9净化,净化后的热量通过热交换器10进行交换,最后进入余热回收装置11中,水与高温废热气体结合后,产生的污水通过回流管15和回流阀7进入油水分离器6中,通过油水分离器6,污水中的油渍被分离出来,油渍通过排污阀5排出水箱4外,水分进入水箱4中。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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