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速熨平机,更具体的说,涉及一种高速熨平机滚筒排水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滚筒式熨平机,在旋转的滚筒内通入蒸汽,加热滚筒,滚筒外设有熨平带,洗涤后的布草由熨平带送人并包裹在滚筒外进行熨平与烫干,同时,滚筒内的蒸汽变成冷凝水,由虹吸管排出筒外。但为防止虹吸管与筒体的内壁发生摩擦,虹吸管与筒体的内壁往往留有一定的间隙,因此,在筒体的底部会形成一个水洼,冷凝水没有被充分地排出,使筒体的温度下降,影响了布草的熨干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速熨平机滚筒排水装置。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高速熨平机滚筒排水装置,包括滚筒和设在滚筒内的虹吸管,所述滚筒包括筒体、设在筒体右端的右端板以及设在筒体左端的左端板,所述左端板上设置有通孔,还包括一个或者多个螺旋板,所述螺旋板呈螺旋式设置于所述筒体的内壁上,螺旋板的右端设置于所述右端板处,螺旋板的左端和左端板之间存在间距,虹吸管设置于螺旋板的左端和左端板之间。
优选地,所述虹吸管包括呈L型连接的第一直边管和第二直边管,其中:
所述第一直边管通过所述通孔沿滚筒轴线方向伸入所述滚筒;
所述第二直边管贴近所述左端板,所述第二直边管的长度小于所述筒体内半径长度。
优选地,还包括设置于螺旋板的左端和左端板之间的刮水装置,所述刮水装置包括固定支架和刮水板,其中:
所述固定支架连接所述虹吸管,所述刮水板安装于所述固定支架上,所述刮水板贴近所述筒体的内壁。
优选地,沿滚筒轴线向右方向,
当滚筒顺时针旋转时,所述螺旋板的旋转方向为右旋;
当滚筒逆时针旋转时,所述螺旋板的旋转方向为左旋。
优选地,所述螺旋板为螺旋带,所述螺旋板的高度为50-100毫米。
优选地,所述螺旋板数量为2个,所述螺旋板均匀分布在所述筒体的内壁,每个螺旋板的圈数为2圈。
优选地,所述螺旋板与筒体内壁为焊接连接。
优选地,所述刮水板为氟橡胶橡皮板或硅橡胶橡皮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性能优良且操作方便;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虹吸管及时将冷凝水排出筒外,降低了蒸汽消耗;
3、本实用新型通过螺旋板及时将冷凝水传输至虹吸管处,并通过刮水装置聚集冷凝水,便于虹吸管快速将冷凝水排出筒外,大大提高了熨平效率,加快了熨平速度。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高速熨平机滚筒排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高速熨平机滚筒排水装置的刮水装置示意图。
图中示出:
滚筒1
左端板11
筒体12
螺旋板13
右端板14
虹吸管2
刮水装置3
刮水板31
固定支架3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化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和图2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熨平机滚筒排水装置,包括滚筒1和设在滚筒内的虹吸管2,所述滚筒1包括筒体12、设在筒体12右端的右端板14以及筒体12的左端板11,所述左端板11设有通孔,在筒体12的内壁上还设有螺旋板13,螺旋板13的右端靠近滚筒右端板14,螺旋板13的左端和滚筒左端板11之间设置间距,确保螺旋板13不与虹吸管2发生碰撞。在虹吸管2上还设有刮水装置3,所述刮水装置3包括与虹吸管2连接的固定支架32和与固定支架32连接的刮水板31,刮水板31不与滚筒左端的左端板11及螺旋板13发生碰撞,刮水板31尽量贴近筒体12内壁,使得刮水板的刮水效率提高。
所述螺旋板13的旋转方向:从左端向右看,当滚筒1顺时针转时,所述螺旋板13为右旋;当滚筒1逆时针转时,所述螺旋板13为左旋;所述螺旋板13为螺旋带,高度为50-100毫米。所述螺旋板13数量优选为2个,螺旋板13均匀分布在筒体12的内壁,每根螺旋板13的圈数为2圈,螺距约为滚筒1内腔长度的2倍。所述螺旋板13与筒体12内壁为焊接连接。所述刮水板31为氟橡胶橡皮板或硅橡胶橡皮板。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工作时,滚筒1开始旋转,在滚筒1内通入蒸汽,蒸汽冷凝水被螺旋板13推向虹吸管2,由于刮水板31的阻挡,虹吸管2底部管口的水位上升,由于受蒸汽压力的作用,冷凝水被迅速排出到滚筒1外,这样,滚筒1的底部保持着最低的水位,使得筒体12的降温最小,熨烫效率最高。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左端”、“右端”、“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化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和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任意相互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