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式排风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32276阅读:58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变压式排风道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楼房共用排风管道,特别是一种各楼层间不串烟、不串味的变压式排风道结构。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180711Y公开了一种变压式排气道,它由主管道和设置在其内壁上的导向管、变压部件组成,导向管的排气通道与主管道上的进气口相连通,上述变压部件的上端板所处位置高于所述导向管的出气口所处的位置,上述结构就使得从下而上的烟气或气体流在流经导向管与变压部件之间的空间时,流速加快,起到变压作用,会使导向管出气口处为负压或零压,但由于导向管出气口低于变压部件的上端板,因此向上快速流动的烟气流或其它气体流会因导向管出气口上边排气道突然增宽,而在导向管出口处产生气流涡流现象,从而影响烟气或其它气体的排放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不会在排气导向管排气口处产生气体涡流现象的变压式排风道结构。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解决方案是,它由气体排放管道和设置在其内壁上的排气导向管、气流变压部件组成,所述排气导向管设置在所述气体排放管道位于上述气流变压部件对面或侧面的内壁上,并与所述气流变压部件之间保留有气体流通空间,所述排气导向管的排气通道与所述气体排放管道壁上的进气口相连通,其特点是,所述排气导向管的排气口所处的位置,高于所述气流变压部件顶部所处的位置。所述排气导向管的排气口所处位置高于所述气流变压部件顶部所处位置后,可使自下而上流动的烟气流或气体流到达、跃过气流变压部件顶部后,即可在流动中向较宽的气体排放管道内壁方向扩散,使尚未明显减慢流速的气流通过上述排气导向管排气口处,这样既保证了该排气口处为负压或零压,同时也不会使气流在此处形成涡流,从而提高了气体排放效果。上述排气口高出气流变压部件顶部的高度以略有高出为宜,但高出的高度较大时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为了节省材料,上述气流变压部件至少是由一个面板构成。当它由正面板和下部导流板构成一体结构时,这两块板可以为平面板,也可至少有一块为弧面板,两者连接部位可以是具有折弯棱(尖角)的形状,也可以是弧面形。当上述正面板、下部导流板以及两者连接部位均为弧面形时,就成为一整块弧面板状的气流变压部件,此时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然,上述气流变压部件可以设置有两个侧面板,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增设顶面板,该顶面板可以为水平板、倾斜平面板、弧面板等。上述两个侧面板也可以为弧面板。
为了方便制作和部件安装,最好使上述气流变压部件两侧中至少一侧与相应一侧的所述气体排放管道的内壁之间保留有间隙,即一定间距,该间距一般以其不会被内壁卡住,伸手安装方便为宜。
上述排气导向管可以为弯头状导向管;由正面管壁、底壁和两个侧壁构成的导向管(即簸箕形导向管);或者是具有底部封闭板的弧面管等。所述气体排放管道的横断面形状可以为矩形、正方形、圆形、椭圆形或长圆形等。
由于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上述结构,排气导向管的排气口位置高于所述气流变压部件的顶部所处位置,既能使得排气导向管的排气口处为负压或零压,又不会使烟气或气体在此处形成涡流,排气口处气流涡流现象的排除,可以消除自下而上的气流对排气口处排放烟气或气体的扰动,因此其优点是,排气效率得以明显提高,烟气、气体排放效果较好。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结构示意图2是
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A-A剖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气流变压部件的第一种结构示意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气流变压部件的第二种结构示意图;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气流变压部件的第三种种结构示意图;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气流变压部件的第四种结构示意图;图8是本实用新型的排气导向管位于气流变压部件侧面时的横断面示意图;图9是本实用新型的气体排放管道横断面为圆形时的横断面结构示意图;
图10是本实用新型的排气导向管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图11是本实用新型的气流变压部件两侧紧贴在气体排放管道内壁的结构示意图;
图12是本实用新型的排气导向管的位置大幅度高于气流变压部件所处位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1所示示意图和图2所示A-A剖视图中,本实用新型由气体排放管道1和设置在其内壁上的排气导向管2、气流变压部件3组成,排气导向管2设置在气体排放管道1位于气流变压部件3对面的内壁上,并与气流变压部件3之间保留有气体流通空间。排气导向管2的排气通道与气体排放管道1壁上的进气口4相连通,其中,排气导向管2的排气口5所处的位置,高于气流变压部件3顶部所处的位置。当气流变压部件3两侧中的至少一侧与其相应一侧的所述气体排放管道1的内壁之间保留有间隙时,更便于气流变压部件3的安装。在图2中,气流变压部件3的两侧分别与各自相应一侧的气体排放管道1内壁之间保持有间隙。上述气流变压部件3至少由一个面板构成,该面板可以为斜置的平面板,也可以为弧面板。在
图1所示示意图和图2所示的剖视图中,气流变压部件3由顶面板6、正面板7、下部导流板8以及两个侧面板11、12构成一体结构,
图1、图2中各板均为平面板,且连接处均有棱角,顶面板6为水平放置的平面板(也可为倾斜面板)。当然,上述各面板连接处可为弧面形,各面板也可为弧面板,此处不再详述。在
图1、图2中,排气导向管2是由正面管壁、底壁和两个侧壁构成的导向管(即簸箕形导向管),其排气通道与进气口4相连通。在图3所示示意图中,气体排放管道1中的气流变压部件3,由正面板7、下部导流板8构成一体结构,两者之间连接处有棱角。当然上述连接处也可为弧面形。图3中,排气导向管2为弯头状导向管(即折弯管),其管腔即排气通道与进气口4相连通。在图4所示示意图中,气体排放管道1中的气流变压部件3由顶面板6、正面板7和下部导流板8构成一体结构,三板连接处可有棱角,也可为弧面形,此处带棱角。上述顶面板6可以为水平平面板,也可为倾斜平面板,图4中为倾斜平面板。当然上述各平面板也可为弧面板或者至少下部导流板8为弧面板,此处不再给出图示。在图5所示示意图中,设置在气体排放管道1内壁上的气流变压部件3是由一个弧面板9构成的部件,弧面板9的下端设置在气体排放管道1的内壁上。在图6所示示意图中,气流变压部件3是由一个倾斜设置的倾斜面板10构成的部件,倾斜面板10的下端设置在气体排放管道1的内壁上。在图7所示示意图中,气流变压部件3是由正面板7、下部导流板8和两个侧面板11、12构成的整体部件,正面板7与下部导流板8的连接部位可以为棱角形,也可为弧面形,下部导流板8也可为弧面板,图7中,下部导流板8为弧面板,其与正面板7连接处为弧面形。当然上述正面板7和两个侧面板11、12也可均为弧面板,此处不再一一给出图示。上述排气导向管2设置在气流变压部件3的侧面或对面的气体排放管道1内壁上。在图8所示示意图中,排气导向管2设置在气流变压部件3侧面的气体排放管道1的内壁上,其排气通道与气体排放管道1壁上的进气口4相连通。在图9所示示意图中,气体排放管道1的横断面形状为圆形,其内壁上设置有气流变压部件3以及与进气口4相连通的排气导向管2。在
图10所示示意图中,排气导向管2是一个具有底部封闭板的弧面管。在
图11所示示意图中,气流变压部件3的两侧分别紧贴在气体排放管道1的相应内壁上,排气导向管2的排气通道与进气口4相连通。在
图12所示示意图中,气流变压部件3在气体排放管道1中的位置大幅度低于排气导向管2所处位置,上述结构虽然变压效果弱一些,但也能达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因此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此外,上述排气导向管2、气流变压部件3均可通过各自的法兰盘紧固在气体排放管道1的内壁上,也可采用其它方法固定设置在气体排放管道1内壁上,此处不再一一详述。
上述各结构是变压式排风道一段的基本结构,利用其制作出整体排风道的结构,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即使气流变压部件3是气体排放管道1内壁上凸起的一部分(凸起块),但只要采用了上述排气导向管2的排气口5高于气流变压部件3顶部位置的结构,就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变压式排风道结构,由气体排放管道[1]和设置在其内壁上的排气导向管[2]、气流变压部件[3]组成,所述排气导向管[2]设置在所述气体排放管道[1]位于上述气流变压部件[3]对面或侧面的内壁上,并与所述气流变压部件[3]之间保留有气体流通空间,所述排气导向管[2]的排气通道与所述气体排放管道[1]壁上的进气口[4]相连通,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导向管[2]的排气口[5]所处的位置,高于所述气流变压部件[3]顶部所处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压式排风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流变压部件[3]至少由一个面板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变压式排风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流变压部件[3]两侧中的至少一侧与相应一侧的所述气体排放管道[1]的内壁之间保留有间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压式排风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导向管[2]是一个弯头状导向管、由正面管壁、底壁和两个侧壁构成的导向管或者是具有底部封闭板的弧面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压式排风道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气体排放管道[1]的横断面形状为矩形、正方形、圆形、椭圆形或长圆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楼房用变压式排风道结构,它由气体排放管道[1]和设置在其内壁上的排气导向管[2]、气流变压部件[3]组成,所述排气导向管[2]的排气口[5]所处的位置,高于上述气流变压部件[3]顶部所处的位置,它解决了现有技术易在排气导向管[2]的排气口[5]处产生气体涡流现象的问题,具有烟气或其它气体排放效果好的优点,用于制作楼房用变压式排风道。
文档编号E04F17/00GK2459390SQ0026660
公开日2001年11月14日 申请日期2000年12月12日 优先权日2000年12月12日
发明者林润泉 申请人:林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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