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7822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建筑材料,具体为一种三渣拌合料,主要用于公路基层和垫层等。
背景技术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市政建设、旧城改造动迁及水泥混凝土道路改建等产生的废弃建筑垃圾数量与日俱增,据统计我国每年城市建筑垃圾的数量在5千万吨以上,同时,道路基层材料中大量应用的材料来源于天然石矿,这些材料的过度开采和提取, 不仅对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也使有限的自然资源面临枯竭,因此,利用城市建筑垃圾中的废弃混凝土块,代替原本粉煤灰三渣拌合料中的集料制备三渣拌合料,也是对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减少了环境负荷和污染,另一方面,制备的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成本低廉,从而具有推广利用的价值。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使废弃混凝土得以充分利用,提高混凝土综合利用价值,同时也提供一种成本低廉的三渣拌合料。本发明的目的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以废弃混凝土块经破碎后作为集料替代传统粉煤灰三渣拌合料中的集料,与粉煤灰,磨细灰混合,制成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以质量百分比计,各原料的加入量为
粉煤灰10% 20% ; 磨细灰3% 10% ; 粒径小于4. 75mm的集料5% 15% ; 粒径为4. 75 13. 2mm的集料20% 30% ; 粒径为13. 2 26. 5mm的集料45% 62% ; 夕卜力口 4% 13%的水。进一步的,所述粉煤灰中Si02、Al2O3和!^e2O3的总含量应大于70%,烧失量不应超过20% ;其比表面积宜大于2500cm2/g。本发明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的生产工艺,通过利用颚式破碎机的作用,使废弃混凝土块的最大粒径低于70mm后,再经过皮带运输机送入反击式破碎机,经过反击式破碎机破碎后,制成不同粒径的三种集料。然后与粉煤灰,磨细灰混合,制成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本发明所述的废弃混凝土三渣混合料,其中集料在性能上达到的如下要求 1 最大粒径不超过37. 5mm。2 压碎值小于30%。3 粒径为26. 5 37. 5mm的含量不大于粒径为13. 2 26. 5mm总量的10%。本发明所述的废弃混凝土三渣混合料,可用于公路基层等。
本发明所述的废弃混凝土三渣混合料,按照各原料的加入量配比进行机械搅拌即可,使用时,拌成混合料的堆放时间不能超过M小时。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利用废弃混凝土三渣混合料用于市政道路工程时成本低廉, 一方面经济的解决了日益缺乏的天然道路路基材料资源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得废弃混凝土再利用,减少城市建筑废弃物,提高混凝土的利用价值。作为公路基层、垫层等,具有很强的经济效益。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1
通过利用颚式破碎机的作用,使废弃混凝土块的最大粒径低于70mm后,再经过皮带运输机送入反击式破碎机,经过反击式破碎机破碎后,制成不同粒径的三种集料。采用5%磨细灰,15%粉煤灰,6. 4%粒径小于4. 75mm的集料,23.觊粒径为4. 75 13. 2mm的集料,50. 4% 粒径为13. 2 26. 5mm的集料。外加9%的水。混合制成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试验样品 13组,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结果见下表所示
权利要求
1.一种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其特征在于,以废弃混凝土块经破碎后作为集料替代传统粉煤灰三渣拌合料中的集料,与粉煤灰,磨细灰混合,制成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以质量百分比计,各原料的加入量为粉煤灰10% 20% ; 磨细灰3% 10% ; 粒径小于4. 75mm的集料5% 15% ; 粒径为4. 75 13. 2mm的集料20% 30% ; 粒径为13. 2 26. 5mm的集料45% 62% ; 夕卜力口 4% 13%的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煤灰中SiO2^Al2O3和1 的总含量应大于70%,烧失量不应超过20% ;其比表面积宜大于2500cm2 /g°
全文摘要
本发明属于道路基层材料技术领域,一种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以废弃混凝土块经破碎后作为集料替代传统粉煤灰三渣拌合料中的集料,与粉煤灰,磨细灰混合,制成废弃混凝土三渣拌合料;以质量百分比计,各原料的加入量为粉煤灰10%~20%;磨细灰3%~10%;粒径小于4.75mm的集料5%~15%;粒径为4.75~13.2mm的集料20%~30%;粒径为13.2~26.5mm的集料45%~62%;外加4%~13%的水。本发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下发文件的国家标准三渣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底基层的标准。本发明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利用城市中建筑垃圾,变废为宝,解决了日益缺乏的天然道路路基材料资源问题。同时也降低了路面基层材料的成本。
文档编号C04B18/16GK102491665SQ20111041144
公开日2012年6月13日 申请日期2011年12月12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12日
发明者叶琪, 宰君浩, 徐斌, 李振华, 杨宝兴, 王辉, 闵顺吉, 陈磊, 顾国忠, 龚苏娟 申请人: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